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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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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刑法
    汉朝初年。
    刘邦再次想起来自己当初连马匹都凑不齐的情况,虽然他心性豁然,但这件事他到底还是记得,实在是太穷了啊!穷得不仅皇帝的东西都凑不齐,更是面对匈奴都无法反击,只能被迫求和……
    他暗自肯定了那个自己选择吕雉作为后继者的正确性,吕雉成功让大汉渡过了那段艰险的时期,扛到了刘恒长成、能够继位理事,那些政策,特别是给百姓分地,是实打实的根基。
    回想后面几个王朝,哪怕是说搞什么“均田制”的唐朝,看起来都没有能够像大汉这样人人有田,人人可耕作。
    想到这里,刘邦的嘴角勾了起来:那些朝代,绝对都没有乃公的大汉寿数长久!
    明朝,洪武年间。
    朱元璋看着汉朝、刘恒的种种政策,一时间感念不已:“三十税一,三年一事,耕者有其田……当年要是也能这样该多好!”田租低廉,徭役甚少,普通人又有起码一顷的田地用来耕种,若是能够这样,又怎会有饿死之人!
    只是可惜,这样的制度,除去汉朝初年的时候能够达到,日后的王朝,再未能出现同样的政策和效果。“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惨剧宛若轮回一样不断发生,土地基本没有真正归属到那些最底层的百姓手中。
    至于刘恒的商人政策,朱元璋是不太赞同的。把那么多东西都赋予那些商人,在当时确实帮助了汉朝的经济,但时间长了,又是什么样?
    朱标劝道:“没有人能够保证每一步都绝对正确,爹爹无需苛责,只要那些人能及时改正就可以了。”
    朱元璋听进去了,心情逐渐舒缓,但没等他彻底舒缓,又觉得有问题:如汉文帝一般人物,他的政策都会逐渐变质,那自己的呢?这个问题他之前就有所意识,但当时因为别的事情略了过去,如今想来,确实需要仔细查探、思考一番了。
    【这些政策都有力地推动了汉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表现在商业上,就是“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而刘恒之后,他的儿子景帝刘启同样大力发展民生经济,为再之后的武帝刘彻发动汉匈之间的大规模战争奠定了经济基础。
    除去商业,在货币上,刘恒废除了盗铸钱令,允许私铸。只不过,这个政策到了武帝时期就被废除,私铸再次被禁止。】
    汉朝,文帝前元年间。
    刘恒挑眉,他倒不在意他关于私铸的政策存续与否,毕竟每一个时期都可能会产生不同的需求,禁止私铸钱币也没什么。他关注的是禁止私铸背后的原因:到底为什么,才会让他的那个好孙子停止这一个延续两代的政策,转而禁止私铸呢?
    是私铸本身导致了问题,还是私铸不能满足某种需求,而禁止私铸更能满足需求?
    从天幕的寥寥数语能够分析出来,他的好孙子在位期间,与匈奴的大规模战争是当时的主要内容,且持续时间不算短暂——既然如此,当时的所有社会情况和政策都必然是要为汉匈战争所服务的。
    那么,就是私铸不能满足刘彻发动战争的需求了,禁止私铸获利更大。
    【在与民息息相关的另一方面,刘恒也做了不小的改变。那就是刑罚。
    登基之后,刘恒先是废除连坐法,也就是一人犯罪,家人收为奴婢及各种株连的法律;
    而到了十三年,刘恒又废除肉刑,以髡钳代黥刑,以笞三百代劓刑。笞五百代趺左趾,弃市代趺右趾。
    肉刑的历史非常悠久,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广泛应用,一直延续到了秦朝。秦朝灭亡后,刘邦建立汉朝,汉朝被称为“汉承秦制”,这样的形容在刑罚方面同样适用。刘邦虽然废除了一部分秦朝的严刑峻法,但同样保留了一部分,包括肉刑、连坐等。
    到了刘恒在位,他本来可能就不太认为这些法律的必要性,加上当时发生了“缇萦救父”的事件,于是刘恒干脆废除了肉刑,用其他刑罚代替。】
    宋朝,开宝元年。
    缇萦救父的故事随着刘恒废除肉刑的举动一同流传史册,为所有读史之人所知。
    赵匡胤语气中充满赞赏:“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哪怕如今不像汉朝那样病态地追求“孝”,但对于孝道的赞赏和推崇从未改变。缇萦的行为,不仅是汉文帝刘恒记载中体现他德行光辉的一笔,同样是宣扬孝道的典范。
    唐朝,贞观年间。
    “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李世民回忆着《史记》中有关汉文帝修改法律时的话语,“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
    如今的大唐,早已没有了那些惨无人道的刑罚,特别是自隋文帝《开皇律》以来,定下了最基本的法律和刑罚,也就是一般而言的“笞、杖、徒、流、死”。
    而在李世民自己登基以来,更是注重法制建设,力求减少死刑人数,在整个大唐中树立一个自觉遵守法律的风气,以期重现上古盛世之时“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风尚。
    “德刑相济,文武并举。”李世民看向他的列位重臣,“朕虽德薄,亦望可复见三代之风也,愿诸卿勠力,助复此愿。”
    明朝,洪武年间。
    对于废除肉刑本身这件事情,朱元璋还是非常赞同的。曾经身为最普通不过的百姓,他更能理解百姓对于官府、刑罚的态度,也明白民众对此的恐惧和排斥。
    而这还是在隋唐以来的刑罚下的态度,若是如汉文帝之前的那些给人巨大痛苦的肉刑,百姓只会更加恐惧和抵触。
    只不过,同样作为出身最普通的人,朱元璋对于法律和刑罚的认知也很朴素:法律就是规定不能干什么的,而制定的刑罚就是让那些人引以为戒、绝不敢触犯法律、做不该做的事情。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有时候,朱元璋反而认为,刑罚若是重一些、残忍一些,能够起到更大的作用才对。
    于是,他淡淡开口了:“文帝宽仁弘厚,德治天下,此为功德。然过于柔仁,却未必能够震慑住那起子小人,其后诸侯之乱、豪商自大,未必不是出于此处。”简而言之,他老朱承认刘恒废除肉刑、宽宏治理的德行,但却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
    什么宽容?还是依法处置更好,至于他颇为喜爱的让一个人变成两个人的刑罚,那更不可能废除了。
    在场的不论是皇子亲王们,还是文武大臣们,俱都一脸平和淡然,没有对于朱元璋的发言有任何的惊讶——笑话,谁还可能指望万岁/爹改变他的行事风格?会有这等妄想的,要不是根本踏不进这座大殿内,要不就是已经化作一抔黄土。
    秦朝。
    嬴政倒不是很关心刘恒废除种种“不人道”刑罚的举动,毕竟,早在之前,他就推断出来后世王朝大约是对他大秦的刑罚、法律都颇有不赞同的,对此并不意外。他关注的是那句话:“汉承秦制”。
    秦制有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是他一统六国后的新制度,那么这个汉朝到底承袭了多少?
    已知汉朝有着封王列侯,但看起来也有着郡县制的影子,而且这几个皇帝都在打压王侯的力量,所以,是把郡县和封国一同执行了吗?
    至于什么官制和中央集权、皇帝至上的制度,这就不用说了,从已知内容看,基本上都继承了。
    嬴政对于汉朝的这个郡县和封国并行的制度有些兴趣,虽然从后世来看,自己的郡县制就是最正确的选择,但目前也确实存在不小的问题,在他想来,胡亥上位后能够那么快把大秦的基业败光,和各项新制度没有彻底完善也有关。
    这个汉朝选择封国郡县并行,大约是为了稳固统治——刘姓并非六国贵族,刘邦的身份大约也只是中下层黔首,那么他将异姓封为王侯,有助于稳定随同他征战的各方力量;而既然异姓为王侯,那同姓也当为王侯,以加强中央力量。
    但显然,中央本身必须尽快强大起来,各地的王侯、不论同姓异姓,也必须尽快处理掉,否则,总会变成一种尾大不掉的态势。
    就比如,嬴政很怀疑,汉朝、哪怕只是刘恒一代,造反的王侯会只有一个刘兴居吗?
    【而同刘恒的光辉德政一同存在的,是汉朝自建立以来就不断膨大的阴影。
    也就是刘邦为了安定汉家天下,选择郡国并行制以来从未消失的,诸侯王的威胁。
    刘邦本人在稳定后就不断剪除异姓王,吕雉执政期间同样力求削弱非刘盈一系的同姓异姓王侯,而刘恒则是一力提高同姓王侯的力量,以对抗异姓王侯。
    前面提到过,因为不满于刘恒登基、以及利益分配不均,济北王刘兴居举起了反旗,做了历史上第一个反叛的同姓诸侯王。
    当时,他的反叛被迅速镇压,但自此后诸侯王的反叛始终都有,仅刘恒在位期间就再次出现。
    六年,刘邦最小的儿子淮南王刘长又举起了反旗。】
    汉朝初年。
    刘长此时还没有诞生,刘邦对这个儿子还真有几分好奇,这个儿子会是什么样的性子?打算造反的话,又能造出什么结果?不会又和刘兴居一样,还没怎么起兵呢,就被俘虏了吧。
    虽然这样确实对大汉很好,一点都不损耗国力,但这未免有些太丢他这个父亲的脸……
    不过,这个小儿子肯定是没有成功的,包括天幕说的日后的诸侯王反叛,毕竟那个明太宗朱棣才是唯一一个造反成功的藩王。
    汉朝,元狩四年。
    刘彻冷笑,对那些不安分的诸侯王们。
    “虽然总有人心怀不轨,但他们到底是朕的同族,就算不是同族,也对大汉有着贡献,”他悠悠道,“朕作为皇帝,怎能不重视他们的感受、不宣扬仁孝之道?令诸侯分子弟,是让他们人人皆得所愿,也正是朕的恩德所在啊。”
    主父偃真是朕的好臣子,推恩之法,再恰当不过了。
    不过,想到藩王之乱,他又不由得想到了那个藩王造反上位的明太宗朱棣,也就想到了那个明明身居正统的建文帝朱允炆——朕的大汉这么多诸侯王,这么多王侯反叛的例子,又有这么多尝试削弱诸侯王、弱枝强干的例子,你怎么还能把自己搞成那样?
    【刘长在刘恒登基后,就以自己和刘恒之间的兄弟关系,自认为身份尊贵、与刘恒最为亲近,于是多有骄横不法之举。
    而刘恒,因为刘长是自己的手足兄弟,总是对他多有宽宥,并不追究治罪。
    六年,刘长让人和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商议,策划用四十辆大货车在谷口县谋反起事,并派出使者前往闽越、匈奴各处联络。
    但还没等他正式发动,就被朝廷发觉,派人把刘长召到了长安。
    到了长安后,丞相张苍等人上书,要求处置刘长,刘恒不舍;众臣二次上书,刘恒依旧不舍,打算免其死罪,而是废其王位;群臣三次上奏,刘恒最终定下了处置方案:废除刘长王位,让他的妻妾随同他前往蜀地。
    但刘长并没有到达蜀地,他在半路绝食而死。】
    汉朝初年。
    刘邦看着看着就越发放松。特别是刘恒亲近兄弟,不舍刘长的那些内容。
    “这小子当真不错……”他给自己灌了一口酒,当然不是说刘恒友爱兄弟多么多么好,而是说他的表态和处置方法都很好——谁知道刘恒真的对刘长有多少兄弟之情?
    不管他到底有多少兄弟之情,但他做出的表现已经够了,毕竟,大汉还是推崇孝悌的。甚至,若是刘恒并没有多少感情,但能够如此表现,就更好了。这不是刘邦不喜欢自己的儿子关系好,实在是上一个充分友爱兄弟的刘盈太让人无法理解了。
    兴致一来,他还点评道:“做得很好,但还是有些不完美。”这就是说刘恒流放刘长到蜀地的事情,你看,刘长绝食而死了吧?“与其让刘长半路绝食而死、并因此可能对名誉造成影响,不如在长安时,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明白自己的错误……”然后,自杀了就好了。
    那样,不仅刘恒的名声绝对不会有问题,刘长自己还能获得一个“迷途知返”的评价呢。
    明朝,永乐年间。
    朱棣对于这些造反失败的藩王相当不屑:“连联络人手都不会,时机都不懂得寻找和抓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功?”
    当然,哪怕他觉得这些人,包括如今大明的藩王都根本没有那个造反成功的能力,他也还是要加强对藩王的管理,免得闹出什么乱子,未必有实质上的损伤,但到底不好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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