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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三包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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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稍做研究便会发现,在文言文中一个字通常有很多种释义,很难搞清楚这个独立的字或词是什么意思。更有甚者,还会出现即便对照前后文,也会出现若干种不同的理解。
    不过有一点前提是确定的,那就是文言文的阅读和理解必须要联系前后文以及语境。
    “食色,性也”是出自于一段辩论,是正方辩手提出“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这个问题之后,反方辩手的回答。在这里的“食”,是反方辩手的一个假借,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得非常之少,但在文言文中屡见不鲜。
    人类要生存,就离不开食物。或者是,食物是人类不可或缺,也是最为喜爱的东西。不管你处于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之下,只要感到饥饿,面前出现食物都会欣喜若狂。故而这里用这个“食”,指的是“喜欢”。
    辞海里没有收录进去,多半并不是编撰者不知道,而是因为这种假借的用词在文言文里实在太多了。这就是刚才所说的客观条件限制。《辞海》是服务于现代汉语的,如果把每个字曾经出现过的引申含义都录入进去,对现实用语没有太大帮助不说,更糟糕的是会引起混乱。事实上,即便不录入这些内容,规范用语都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接下来是这个“色”字。在很多用“食色性也”而不是“食色,性也”的人心里其实是有个疑问的,“色”和“性”不是一回事吗?那么,“食色性也”不就相当于“吃喝p赌”说成“吃pp赌”吗?
    极其精炼又是成为典籍的文言文怎么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原文中有这么个错误,在数千年的传承中也早就自我修正了。这也是对于“食色性也”不是通常以为的“食色性也”解释的一个佐证。
    出现这种理解,就是对汉语历史发展了解不够深入了。我们来看看《新华字典》对这个字的解释:
    ◎由物体发射、反射的光通过视觉而产生的印象:颜色。色彩。色相。色调。
    ◎脸上表现出的神气、样子:脸色。气色。色厉内荏。
    ◎情景,景象:行色匆匆。景色宜人。
    ◎种类:各色用品。
    ◎品质,质量:音色。成色。足色纹银。
    ◎妇女美貌:姿色。色艺。
    ◎情欲:色情。好(hào)色。
    说到这里突然有点忍俊不禁,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句话在绝大多数时候会被误解。确实,对咱们普通人来说,除了吃饭之外,就是裤裆里的那事最过瘾了。而且和吃饭可以堂而皇之“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公然表达不同,那事处于一种半遮半掩的状态,有一种欲拒还迎的快感。无论是乡野村妇对骂时下三路,还是大腹便便的商贾酒足饭饱后的粗言陋语,又或者自诩文人雅士的晕段子,还有早期相声山歌二人转等等的表现形式,总能引起广大听众或者观众的强烈共鸣抑或会心一笑。从这点意义上来说,这玩意当真是雅俗共赏了。
    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说的是,色这个字最初的本意并不是这样的,演变成你我今天认为的这个意思,其实最初也不过是假借。只不过这个借的人太强大了,最后鸠占鹊巢,把原来的主人撵走了。
    人类对这个世界,最直接也是最信任的身体器官是什么?眼睛。
    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是用眼睛去看到去感受外界传达给我们的信息。这个世界真美啊,蓝的天,绿的草,黄的土,红的花。世界之所以如此美丽,是因为这些斑斓的色彩。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咱们的先人们就用“色”来代指美好的事物。
    再往后,人们发现原来自己的同类中也有很美好的啊,于是就用色来代表美丽的人。
    尽管这个时候,“色”已经转到了人的身上,但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广泛的。“男色”和“女色”平起平坐。
    再后来,社会结构中男权占据了主导位置,与此同时在这个词的用途上,女性扳回一城,“男色”用的越来越少。如果不专门特意说明,那么提到“色”就是指的“女色”。
    到这个时候,“色”就彻底性别化了。
    既然有了性别的区分,那就自然而然地和那事挂上钩了。因为人们对那种吊膀子的活的极大兴趣,于是乎“色”就基本上和“**”画上了等号。
    由此,很少人还去专门关注“食色,性也”中的“色”,实际上指的是美好的事物。
    再来看第三个字,其道理和上面两个字相同,也就不多说了。这里只是简单的解释一下,这个“性”,指的是人的“本性”。
    值得欣慰的是,最后一个“也”字咱们都没理解错,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语气助词。类似的情况在现代汉语中通常使用的是“啊、哦、呃”。比如著名经典诗句“啊,长城,真tm的长啊”中的两个“啊”就是这样。
    除了断句和对本身字的理解错误之外,第三个错误是那种理解在耍流氓。这个耍流氓还不仅仅指关注裤裆本身,还指的是断章取义。
    断章取义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压根就不知道全文或者前后语境,属于“不知者不为过”的范畴。而另外一种就是耍流氓了。
    明明自己心里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选择性失明或选择性慧眼如炬,专门从对方身上,或者言谈举止中挑出只言片语进行歪曲,以作打击对方的武器。这就不光是耍流氓了,根本就是丧尽天良!这种人和行为,再怎么遭天谴都不为过。
    这句话的原文后半段是: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人的本性。仁是内在的东西,不是外在的东西;义是外在的东西,不是内在的东西。
    也只有这个解释,才能合乎前后的逻辑关系,不然你怎么解释?吃的、美女、那啥、啊。然后跟上解释仁义是怎么什么东西,恐怕含三包跳跳糖也说不出这种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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