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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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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门大开,被程明等人冲入山寨,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毫无悬念。
    大刀片子砍掉一批脑袋,剩下的自然跪地求饶,浑身瑟瑟发抖,什么也不求,只求能够逃得一条小命。
    叫人收拾了一下战场,重伤垂死的给人一刀,轻伤的,或者干脆装死的,都捆起来扔在一边,挑两个脑袋灵活,看起来比较机灵的,当做带路党,让他们将整个山寨的金银财宝都弄出来。
    几个牛逼轰轰的大佬,挂的毫无悬念。
    不管是负隅顽抗还是跪地请降,对程明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
    反正对一些匪徒也不必讲什么道义,这帮人十个里面有11个人干啥。随便瞟两眼,看哪个长得比较顺眼,就先免他一死。剩下的通通宰了。
    所用的手法,比抽十下一还有酷烈。
    不管是邢老头,马车夫,还是一直躲藏在车厢中的大小双儿,全都被这接连不断的惨叫声,以及扑鼻而来的血腥味给震撼到,紧紧闭着眼睛,缩着脖子,蜷缩成一团,连看也不敢看一眼。
    “饶命啊,大人饶命啊!”
    “我们也是迫不得已,连年灾荒,吃不饱饭,不能看着自己生生饿死啊,为了活命只能抢别人的,大人饶命啊!”
    “饶命啊,饶命啊!”
    求饶痛哭声连成一片,不断有人诉说着自己经历,偶尔说的动情,还会悲从中起的抽泣起来,可谓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如果是旁人,被他们这一哭一闹,恐怕心都要软上三分。
    可能是程明,穿越到这个位面来,本就是奔着毁灭世界去,区区几声哭声就想引起同情?做什么春秋大梦!
    身影一闪,程明出现在俘虏面前。
    冷眼旁观了一会儿,跳了几个哭得最大声的指了指。
    斗笠人立刻如狼似虎扑上去,仿佛拖着破麻袋一般,将他们生生的拖了出来,随即大刀一挥,人头落地!
    俘虏群众一阵骚动,人人惊呼,个个闭眼。
    一时间乱七八糟的声音都被压了下去。
    程明冷笑道:“让你们说话?都给我闭嘴!谁再聒噪定斩不饶!”
    场面瞬间安静下来,众人死死地捂住了嘴巴,不敢泄露出一丝动静,双眼睁得大大的,眼中满是惊恐之色。
    在他们眼里,程明恐怕要比阎罗王还要恐怖,动辄杀人根本不给人一丝的活路呀。
    这时候,一个小个子领着几个斗笠人回来,身后抬着七八个大箱子,箱子盖并没有盖严,里面堆积的金银珠宝在阳光下,反射着各色的光芒。
    俘虏群一阵骚动,却没人敢发出任何声音。
    将几个箱子送过来给程明过目,程明只是淡淡的瞟了一眼,随即抬起手,几个箱子就瞬间消失。
    众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程明自然不会理会他们是如何想的,淡淡的道:
    “既然收获还可以,那么我就网开一面,给你们这一些人一个活命的机会……”
    说完脸上带着一丝冷笑,飘向俘虏人群。
    众人刚要道谢,看到程明嘴角的冷笑,猛然打了个寒战,死死地闭紧了嘴巴。
    没有发现一丝杂声,无法借机砍掉了几个人头,程明难免多少有些遗憾。
    “多少懂点儿规矩了!哼,从今天起,你们就是程府的下人了。回去给我老老实实的学规矩,兢兢业业干活,说不定什么时候高兴,还能送你们一场富贵。如果有些人心里怀揣着小心思,想要逃跑什么的,我更加高兴了。
    生活如此平淡,杀个人解解闷儿可是难得的消遣!”
    说完,程明也不理会他们有什么反应啊,大袖一挥,直接将它们装进随身空间中。
    一群人唰的一下消失,吓了邢老头和车夫一跳,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低下头,什么也不敢问。
    感受了一下这群人突然出现空间之中,满脸懵逼的样子,清醒一下,挥衣袖转身道:“走,咱们也回家!”
    斗笠人再次扛上马车箱,迈着整齐的步伐回到山脚下。
    随着山顶一声爆炸,山贼们所珍藏的,为数不多的火药爆裂开来,将整个山寨一瞬间毁灭。
    火光冲天,黑烟滚滚中,马匹轻声嘶鸣,迈着细碎的步伐拉着车厢,走上了回家的路。
    舜乡堡外十五里,杨楠带着七八个人,一身鲜血地坐在路旁,每个人都喘着粗气,累得筋疲力尽。
    前面不远处,一个车队的人已经死伤殆尽,大量官兵的尸体横陈于地,鲜血洒得到处都是。
    最前方一只断了马头的战马触目惊心,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将一身将官服饰的副千户给染了一个里外通红。
    可惜这么花俏的颜色,他自己已经看不到了。
    因为副千户的脑袋,远在十多步之外,正端端正正的摆在地上,面对夕阳的方向,沉静肃穆。
    说起来也是他倒霉催的,刚从程明这里跑掉没多久,立刻就与一伙狐朋狗友卷在了一起。
    还没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杨楠带着一伙人杀到,二话不说就是一顿猛攻,直接将这些人都给打蒙了。
    仓促之下的反击,又哪里是这些老兵的对手,果然被砍瓜切菜一样杀了一地,最后死得不明不白。
    杨楠喘着粗气,愣愣的看着那个熟悉的脑袋,问道:“这个,怎么看着像副千户大人的脑瓜子……”
    旁边人猛地一抓他肩膀,摇头道:“大人你看错了,只不过是一伙匪徒罢了!临堡的管队里通外敌,想要利用土匪给后金送消息,被大人识破,斩杀于当场,将其阴谋粉碎,这是功劳呀!”
    “呃……杀个管队无所谓,上面大人根本不看在眼里,可是副千户大人……”
    一个手下挣扎着站起来,道:“大人误忧,属下这就去处理。您觉得让他们互相拼杀而死如何?”
    杨楠眼睛一亮,道:“你是说?”
    “没错!副千户大人明察秋毫,提前察觉贼人的阴谋诡计,毫不犹豫的率队冲杀,却因敌人集火攻击,寡不敌众,不幸丧命当场。大人悲痛欲绝,带领属下等不顾自身伤亡,疯狂追杀贼人,最后终于大获全胜!”
    “哈哈,就这么办,你小子有两下子啊!”
    杨楠起身喝道:“来人,去把副千户大人的尸首整理整理,脸上都给我带出点儿悲伤悲愤的样子,咱们要去报丧了!”
    众人嘻嘻哈哈的应声道:“放心吧大人,坏不了您的事儿!”
    一匹快马冲入舜乡堡,报信的兵丁身后插的旗帜,满身的鲜血,面色狰狞而怅惘,一路狂冲的进了卫所。
    三日之后,副千户大人奋勇杀敌,却因中了贼人的埋伏,寡不敌众英勇战死的消息,就传遍了方圆百里。
    除了千户头疼不知如何交代,附近十里八乡的大官小官,心中都在暗暗的高兴。
    这个吃人饭不干人事的王八蛋终于死了,以后的日子可要好过得多了。
    只是不知道接任这个王八蛋的是谁,如果又上来一个贪婪的,自己又应该怎么办呢?
    带着这样舒畅而又忐忑的心情,时间一点点过去,上面任命的消息一直没有传下来,众人等着等着,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时间很快进入9月份,秋播的耕种着已经完成,荒地上已经出现了一片绿油油的嫩芽,迎风招展煞是可爱。
    程明的粮店终于开出了第二家分店,在附近十里八乡,多多少少有些名声。
    不过体量上仍旧是个小不点儿,况且地处偏远,根本没有人竞争,所以也很少有人来找麻烦。
    偶尔有些不开眼的军户上门,也是带着满脸血回去,下的地痞流氓瑟瑟发抖,丝毫不敢动弹。
    西山被突然剿灭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方圆百里,百姓们欣喜若狂,个个求神拜佛,非要说是普陀显灵将他们救了。
    一点儿也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
    边军这边倒是稍微注意了一下,一个人过去查看了一下,发现已经全都变成了一片灰烬,找了一天一夜,连个毛都没有找到,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程明得了便宜,又弄了一大群人手,自然没有兴趣到处嚷嚷,闷声发大财才是最好的办法。
    随身空间地方不算小,将这群人扔给猩猩了,之后程明有没有多管,偶尔增添一批粮食啊,让他们不至于饿死就是了。
    这些人也就一百多人出头,那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随身空间里,想出也出不去。
    不远处又有大猩猩的威胁,所以抱团而**,多少也算有些战斗力。
    从那天开始,这帮人就成了大猩猩的刷得副本。
    时不时就会跑过来几只猩猩挑战双方大打出手。
    战斗的方式五花八门,基本上都是猩猩们面对围攻。
    20对一,甚至50对一的打上一场,双方各自挂彩,然后中场休息,等待隔日再战!
    随身空间里没有兵器,双方都是空手作战。
    土匪们心眼儿活,想要弄些树枝削尖了当武器。
    可是这里的树长得又高又大,结实的不像木头,再加上他们手头上没有工具,一百多人与一棵树叫了三天劲,也没有弄下一枝树叉,最后只能颓然放弃。
    双方开战,也只能使用拳头作为武器了。
    加入了一群人进去,大猩猩的进化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
    双方轮流派人去刷副本,获得的经验双方共享。
    然后技能升级之后,双方再接着干,用以前的方式筛选合适的战斗方式。
    升级的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
    程明甚至发现了一只猩猩,竟然可以像人类一样的思考,在脑海中初步建立的价值观。
    这样他很是高兴!
    土匪们还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想要从这里逃出去,经常会看到一群人摸索着向边缘前进,想要摸索出出口来。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迎接他们的只能是无奈的绝望。
    这一天,程明有一盘悠然地坐在院子里喝茶,憨三咚咚咚跑进来,引进来了一个人。
    程明有些意外,笑着做起来,“呦,怎么有空跑到我这里来了?”
    杨楠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道:“有些想成大哥了,所以我拎了一坛好酒过来,咱俩喝一杯??”
    程明饶有兴趣地瞟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明明是个耿直汉子,也不知道让谁教的,弄得有些虚情假意了。
    不过这也难怪,只要进入官场这个大染缸,想要清清白白的出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无论外在如何改变,为人处世的方式如何变化,只要保持本心不变,这个人就不算坏到根子里。
    说实在的,杨楠也只不过是随手布下的闲棋,能不能发生作用,对程明来说根本无所谓,他的根基终究还是要靠系统。
    酒菜很快被送上了,一个桌子摆得满满的。
    憨三送上来一坛陈年女儿红,这就是杨楠带过来的酒。
    敲开泥封,给每个人倒了一大碗,憨三就退了下去,他前面还有不少事儿呢。
    这两天正准备筹备开第三家分店,正在给预备掌柜做些辅导,时间紧的很呀!
    杨楠回头看了一下憨三,道:“程大哥,管家到底姓什么呀?”
    程明微微一愣,“这个我还真没问,你怎么突然对这个感兴趣了?”
    “也不是,只是偶尔听到了一个消息,觉得挺有意思的。”杨楠嘿嘿笑道:“庄子上传言,憨三原本姓林,原本出生富贵之家。可惜在幼年时期家道中落,他父亲就只能带着家人跑到九边来讨生活。
    本来做生意已经有了些起色,却被西山的匪徒洗劫一空,最后他父亲大病一场,吐血而亡。
    顶梁柱一倒,这个家算是真的就散了,那个时候憨三好像才四五岁,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一转眼过了十几年又跑了回来。”
    杨楠笑着,眼中意味深长:“我听说前两天西山的匪徒突然之间就被剿灭了,而且被杀的干干净净,宅子也是收了一片白地。这恐怕是程大哥的手笔吧。您这个管家有些不简单呀!”
    此言一出,程明反倒来了兴趣,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道:“果然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那一个耿直的少年,今天竟然也会绕着弯说话了。得嘞,你也不用弄这些虚头巴脑的,直说吧,今天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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