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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食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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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冷又起了风,店里今天没有客人。
    天擦黑的时候,伙计们凑在一起胡乱吃了一顿工作餐,就各自散去。有两个爱玩儿的说是要去摸虾,剩下的都一个个懒得跟鬼一样,除了往被窝里钻,他们对别的东西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程明对油呼呼的床榻有点儿膈应,他独自坐在店门前的灯笼下,双手交叠的压在脑后,仰头望着星空。
    夜空晴朗无云,繁星点点。
    程明第一次知道,原来星空是如此美丽。后续的星空已经不可见,想要看星星,除了去天文博物馆,就只能在电影里看了。如今亲眼目睹星空,果然不是一般的震撼。
    心脏强而有力的跳动,散发着微微的金光。每一次跳动,都会有些星星点点的金芒流入血管,随着血液的流走传遍全身,每到一处就会发根生芽,将附近的血肉转化。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条线连着自己,是那个被关押在柴房的大汉,丝丝缕缕的烟气融入程明的身体,化作能量补给自身。
    这就是程明的金手指,一种非常特殊的细胞。
    程明将它称之为美食细胞,因为它们的特性非常相像。
    这几天程明饭量大增也与这有关系,无论吃下多少食物,美食细胞都会轻而易举将它们转化成能量,供给主体细胞的分裂和转化。
    目前提供能量的只有食物,而萝卜青菜显然提供不了多少热量,所以到现在仍然没有转化完全。
    而寄生在柴房那位身上的下位分裂体,则是以吞噬其身体而直接转化成能量,快了不知道多少倍,只两个时辰不到,下位细胞已经覆盖了他的全身。
    即便程明闭上眼睛,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方位和距离,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与他在冥冥中有一条线,而他体内的能量则源源不断地传送过来。
    毫无意外,他自身美食细胞的蔓延速度也增加了。
    “有意思,这么说下位细胞可以为我提供精气,我甚至可以隔空将他吸成干尸。”程明突然笑,“怎么有一种成为了千年老魔的错觉。”
    歪着头想了想,他嘴角露出一丝邪笑,站起身来回了房间。
    后院有两排厢房,左边是老板娘住的地方,那边小一点儿,矗了一圈木桩子围成个独立的小院。
    这里是客栈的禁地,除了老板娘任何人不许靠近。
    可以理解,一个娇滴滴的小妇人生活在一群牲口中,自然要严加防范。
    右边厢房做成了大通铺,所有的伙计都睡在里面。至于目前还没有见到人影的掌柜和账房,就是住在前院单独隔出来的小房间里面。
    推门进去,七八个伙计睡得一踏糊涂。
    放屁,磨牙,吧唧嘴,说梦话,干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老实睡觉的。
    程明一路走过去,在每一个人的脑门上都轻轻抚了一下,而后找到自己的被窝,捏着鼻子钻了进去。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伙计们一个个都带上了黑眼圈。
    两个贪玩晚回来的伙计嘟嘟称奇,不停的追问他们是不是晚上出去偷吃了。
    老板娘虽然奇怪,却也没过多在意。
    上午来了个商队,足有三四十人,热闹了一阵。这一打岔,这点小事儿大家都抛之脑后了。
    程明自然不会多说什么,一边感受着丝丝缕缕传入体内的精气,看着金色细胞加速转化,一边萧规曹随,按照记忆中的程序和规矩,炒菜出锅,在伙房里面忙活。
    大家各司其职,老板娘在前面招呼着,伙计们送菜招呼客人,忙的一塌糊涂。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到了正当中。
    看着伙计们开始收拾残羹冷饭,嘴里一边嘟囔,一边不着痕迹地偷嘴吃,程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自己对下位细胞的控制是绝对,精气汲取的速度可以自由掌控。
    为了不引起注意,对于这些伙计,程明选择了最低限。
    也就是说让他们时时刻刻处于饥饿的边缘。
    就像是吃完饭四五个小时,身体并没有感觉饿,实际上已经是应该补充能量的时候。
    将汲取能量的底线,维持在这个点上,既不会过多地影响他们的身体,又不会耽误自己精气的收集。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如同自己多吃的七八个人的饭一样。
    而对于捆在柴房里面那位,程明就没有这么客气了。一晚上的海量汲取,差点没把那大汉给吸干了。
    趁着空闲,程明过去看了一眼,昨天还是中气十足,一说话就要吼的大汉,今天已经蔫巴的像打霜茄子,就连嘴里抹布掉了都没有察觉。
    将一盘儿包子放在旁边,程明坐在对面,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包子的香气在屋子里蔓延,那大汉抽动了下鼻子猛抬起头,他的眼中布满了血丝,表情有些扭曲,就像是饿极了的疯狗。
    程明能够看出他眼底的挣扎,那是他的良心底线,虽然脆弱却坚韧不拔。
    瞧,这孙九娘搞的,十里坡的名声都臭大街了!
    程明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道:“放心,这不是十字坡的人肉包子,而是我做的包子。萝卜馅儿的,就加点盐,虽然不好吃,但是管饱顶饿。”
    大汉咽了口口水,盯着程明不说话。
    “还是昨天那个提议,告诉我点什么,让你吃东西。或者干脆我问你答!”
    “你想知道什么?”大汉声音沙哑,说话有气无力。
    程明拍拍额头,上前给大汉松绑,扶着他坐在地上,递过去一个水葫芦。
    “首先你的名字,职位,来自哪里?”
    大汉拔开葫芦子,一饮而尽,抹了一下嘴,道:“南赣安远县捕头董华。”
    “哟,还真是官差,既然是官差怎么这一副打扮,看起来像个走江湖卖解的。”程明递给他一个包子,看着他一口塞进嘴里,道:“况且你一个南赣人,跑到我们孟州地界儿做什么?”
    “紧急军情,南赣贼军起义,已经率众攻破了安远县城,抢了银库粮库,又将牢里的死囚全部放了出来,安远县大乱,知县沈克封沈大人已经带人撤离。命令我们将消息传给巡抚洪大人。”董华一边说着,一边拿眼瞅着包子。
    “南赣的巡抚跑到我们这边来了?”
    “这个我不知道!知县大人只是让我入京,找到洪大人府邸送信!”
    程明将盘子推了推,道:“我不关心这个,可也有些奇怪,这么要紧的情报,是能够随意说出来的东西么?你不应该像昨天一样誓死不从才对么?”
    “形势比人强,董某无话可说!”
    董华一闭眼,不管不顾的往嘴里塞包子。
    程明略一思索,哑然而笑。
    显然,精气的汲取让他莫名的惶恐,估计已经往邪术那方面想了,怕不老老实实的回答就会被吸成人干?
    别说,还真是有这种可能。
    程明摸摸下巴,如果一刻不停的汲取,下位细胞会吞噬掉他身体内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谷骨骼之后,下位细胞分裂体会互相吞噬,直到剩下唯一的一颗下位细胞干枯死亡。
    这么一想,简直是尸骨无存啊。
    这就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之必备良药啊。
    程明被自己的脑洞吓了一跳,不由得思绪开始偏移。
    董华吃完东西抹了抹嘴,老老实实坐在对面不敢动。
    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程明摇摇头,随手切断了精气的汲取。
    “好吧,我问你答!”
    接下来,就开启了漫长的问答过程。
    程明的提问天马行空,复杂多变,想到哪儿就问到哪,甚至连住房是什么样子的、可不可以在街上随地大小便、都问。
    搞得董华还以为这是一种新的审讯技巧,心中紧张,回答前总是再三思考,紧怕自己说错话,死无葬身之地。
    从天文地理到民俗人文问了一大圈,程明多少有些了解现在的时代了。
    崇祯元年,可以说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李自成此时应该是刚刚丢了公文被裁撤,属于失业青年,回家准备撅着屁股种地还债,压根儿就没想过起义那回事儿呢。
    而大清朝则还没有建立起年号来,这时候可能是皇太极刚刚掌控的正白旗,正忙着一边抢劫,一边内斗,掌控更大的权力,根本没有想过全面侵华。
    董华一个小小的捕快,只知道宁远方面有驻军,年年防备着女真那边的劫掠。
    评价也只有一句,“打得似乎挺厉害。”
    至于赣州老家,他知道的就稍微多一点了。
    不过也是一些听都没听过的起义军到处抢粮食,与官兵打仗。今天赢了明天输了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他这次的紧急军情,就是来自其中一股比较大的势力弄出来的。
    “你说你们是明暗几路传递军情,为何如此小心?”
    “一方面是规矩如此,另一方面也是那贼军不知道听了谁的建议,竟然派出人马劫杀。为了军情着想,上官才命我等人兵分数路而行。”
    程明摸了摸下巴,“这么说你后面有可能跟着人喽?”
    “绝不会!我一路上晓行夜宿,并没有暴露身份!”董华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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