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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奢侈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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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酒吧的选址略显诡异,似乎是故意为了不让别人看见,叫人难以寻觅。
    因为如果不是走近到二三米,也会认为这里打的光是为了方便小区市民回家的灯,属于一个视野死角。
    四人一同走近,面前是一个高大的门廊,似乎是为了故意和人世间隔离开来一样。
    林歇看了眼旁边的猫粮和水,碗壁没有猫粮的油腻,看来不光是有喂食,平常的卫生也有做到,是真的爱猫,喜欢猫的人才能做到。
    正要想怎么推开这称重的门,这门已经由一位温和笑着的侍者推开,他背头整齐的梳在后面,面部看起来像是在日式料理店工作了二十来年的人,不光头发和面容,笔挺的衬衣,还有蓝色条纹的小马甲,下身衣着英格兰围裙,看起来却丝毫不女性化,只觉得两字“专业”。
    “晚上好。”他用简洁的语气欢迎道,并没有其他店有的市侩和着急,似乎不是在开店赚钱,而是在邀请往来的朋友进门饮上一杯,然而实际上这里的酒是望京最贵的,他也值得那个夸张的价格。
    除林歇外三人都是常客,他们稍坐问好后,就引着林歇一同踏上阶梯,进门。
    店内的空间并不大,容纳八人的吧台,椅子背后是两组可以坐下七八人的沙发,按照别的店来说,可能就是卡座,可在这,真真就像是家里的沙发一般。
    一进去,就不免让人惊呼,从吧台都酒柜都是上等木材制作,墙面和酒柜都选用同一材质贴面,高吊顶和吧台镜头的镜子,为了不大的面积增添了足够的深度和空间感。
    老实说,论大小,这里比在场的各位所有人的客厅都要小的多。
    “这儿是日式酒吧,而所谓日式,就是严谨的英式风格,日本人总是可以做到精益求精,这正是我正在追求的事。”傅先生解释到。
    他似乎暂时脱离了三少脖子的风波,重新恢复了笑面淡然的姿态,也可能是到了自己空间的原因。
    “freehouse意思是并未与任何酒厂合作,所有柜台中的烈酒,都是本店所爱。”他和看着一个英文标示的林歇解释道。
    林歇侧头看过去,给他指指唯一的工作人员。
    “这位是调酒师丹迪,我们都是七八年的老朋友了。”
    林歇和他问好,稍作介绍后,丹迪亲自给大家推好吧台的椅子,林歇坐下后,开始听丹迪介绍这里的酒品。
    他本身就对威士忌稍有涉猎,那本《酒吧圣经》也是他饥渴看完的一本两个砖头那么厚的书。
    或许男人都多少对酒吧有向往,所以一进来之后,就会彻底忘记了外面的自己,而沉淀下来吧。
    “在北平,除了威士忌之外,嗨哟非传统产区的优质金酒,高年份的陈年朗姆酒还是少见的陈年龙舌兰,中间的柜台,有我精选的雅文邑。”
    林歇基本能听懂,闻着店里特有的熏香味,让后背舒服的靠在椅子上,享受着此刻安逸:“北平这名字,有点儿意思。”
    “意思是老望京的意思,想要留下点根。”三少想来以是常客:“最近雪茄养的怎么样?”
    “拿来给您看看。”丹迪快速走出吧台,脚步却不显得着急,这只是一种工作状态。
    他走到书架那一侧,拿下一个雪茄箱,又回到吧台,摆放在三少面前。
    “贼香,刚刚好,四根点上吧。”三少拿起一根,放在鼻翼闻了闻,享受的咪上眼睛,让鼻腔和大脑一同放空。
    林歇这儿都能闻到雪茄香混杂着淡淡的朗姆酒味道。
    一般人用水保持雪茄的干湿度就已经弥足珍贵,这家店竟然用朗姆酒来养,着实奢侈又贴心。
    林歇接过一根,想要自己点的时候,丹迪温和的制止了。
    “让他来吧,这样他也好受些。”三少坐身边说道。
    林歇将那根上好的哈瓦那雪茄交予给丹迪,本想着自己不抽烟拒绝就好,可闻着上面的味道,心里却生起了酥麻感,简直是无法拒绝啊!
    自己是第三个由特殊雪茄枪点好抽上的,学着三少不把烟吸进肺里面,一吸,在空中打转,然后直接让他自然的从嘴角溢出。
    “呜.....”真香啊,林歇的灵魂似乎都跟着一起呼喊道
    其他三人看着林歇抽的样子,皆是有些惊讶。
    因为在他们看来,林歇即便是有天大的本事,毕竟也是刚刚入门,不可能什么都了熟于心,比如雪茄和酒,以及礼仪,就不一定能和他们一样自然。
    可从进门到坐下,点上雪茄,林歇看起来没有丝毫不自然,只是比他们都要深陷其中来享受。
    而林歇只是在想怎么形容此刻的味道,味道似乎融合着阳光,土壤,以及艺术本身该有的味道,更多的词汇也想不起来。
    “味相当不错。”林歇睁开眼,雪茄味道依然在唇齿间打转,他对吞云吐雾的三少感叹道。
    “那是,丹迪可每天帮我盯着了,不像我家那位,我放的几十盒都不及这一盒。”三少砸砸嘴,道。
    江南最后一个抽上后,说道:“帮我存的那瓶酒,给倒上四杯。”
    “好的。”
    丹迪没有从酒柜上拿,而是欠下身,从下面拿出一瓶封条上写着江南名字的威士忌。
    “glenfarclas特选,带着馥郁花香和些许泥煤味,将威士忌的两种味道中和最好的一款之一。”一边用盎司倒,一边解释道。
    这倒酒到极其考究,动作看起来行云流水,不愧是可以经营这么一家酒吧的人。
    而喝酒的人,可不管他味道:“这比格兰花格三十年以上的还贵,这么一盎司得二千多。”
    林歇闻了一下杯中酒,在考虑要以怎样虔诚的表情喝下去。
    “贵,是真的贵。”林歇那小市民情绪上来,可贪杯的因子立马把那个自己按了下去,
    接着,他让神经放松,举起酒杯,看了会黄金一般的液体在杯壁上是否残余,微微打转,感叹这威士忌划过的痕迹都如此美丽,就如维纳斯女神的纱裙一般润滑。
    他喝了一口,更多只是让舌头挑逗了些喝下。
    口感细腻糅绵,有淡淡的甜味和让人迷离的泥煤味,大概一喝还有些奇怪,和余味席上来的花果余韵又让人灵魂跟着战栗。
    “有钱真好啊......”林歇眯着眼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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