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16章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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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命锁,传曰能替婴孩消灾祛邪,“锁”住生命。是以甫出生之婴孩佩长命锁至十二岁方止,乃华夏习俗。
    有夫妻二人,恩爱非常。一日,夫因意外而逝,妻悲痛欲绝,腹中遗子早产。此子体虚气弱,恐不出月余便随其父而去。
    妻辗转求一先生相见,那先生问曰:“汝愿此子活命,不计代价否?宁用汝命换之否?”
    妻点头。
    先生曰:“吾有一长命锁,可假汝所剩寿元十二年,为此子换性命十二年,锁至其十二岁时,锁断,人亡。‘长命锁’,实乃‘偿命锁’。”
    妻续求之,誓曰若其子能续命长大成人,其愿坠入无间地狱,受煎熬之苦。
    先生沉吟半晌,终应允。言曰此长命锁至多可锁住此子二十四寿元,二十四年后,当亲往,取回长命锁。
    妻含笑而逝。
    二十四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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