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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里成了小流浪汉的聚集地——运气好的话,可能偶尔会有那么一俩个同情心过于泛滥的贵族小姐们会捡一俩个长相过得去的回家,对外当然是美其名曰做善事,实际上想干嘛,嘿嘿,那就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
格里芬曾经呆过第七街区,后来因为受不了那种饭来张口(?)的日子,自己跑出来了,排挤走了原本第九街区的老大,自己成了个小地主。
第七街区勉强算是他的……娘家?
啧啧啧,现在娘家人出了事,当然……………………
当然关他屁事。
“老子管不来。”格里芬毫不犹豫地说,“你们去自己找吃的,然后天黑之前滚回第七街区。”
“可是佩里斯就要死了!”塔里看上去很激动。
“那个小鬼活该受点教训,以为自己会挥舞几下匕首就了不起了。”格里芬冷笑了下,瞥了眼塔里旁边那个稍小男孩手臂上的明显是被利器划出来的划痕,后者不安地动了动,显然猜到了格里芬知道了些什么,“上次我还看见他试图偷一个小姐的钱包,他今年已经成年了,坏到骨头里,简直是败坏我们流浪汉的名声。”
“可是那个怪物怎么办?”
“管不来。”格里芬懒洋洋地掏了掏耳朵,“最多让你们今天在第九街区把明天午餐的份儿一块打包。”
“你总的去看看他吧!”塔里目瞪口呆,“你就不想看看是什么人那么厉害吗?”
“不想。”成年流浪汉懒洋洋地说,“一个新来的、神秘的、厉害的家伙,想想都觉得这背后全是麻烦的狗血,明知道这样还偏偏要凑上去糊自己一脸狗血,这不是欠抽是什么?”
第五十一章、番外二
格里芬最后还是被拉着去见了那个传说中的怪物,他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靠坐在第七大街靠近妓女大街的巷子最深处——他似乎呆在那里很久了,头顶肩上落满了雪花,巷子里也堆满了积雪,白茫茫的一大片,看不见半个脚印。
格里芬拿着手中并不是那么明亮的电筒在那人脸上晃了晃,后者当然毫无动静。收起电筒,成年流浪汉转过身对身后的三个小鬼说:“恭喜你们,目测他死了。”
“他还有呼吸。”塔里翻了个白眼。
这时候,旁边酒吧的门被粗鲁地一脚踹开了!一个醉醺醺的皇家侍卫兵走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热腾腾的意大利面,上面浇满了散发着香味的肉汁。他摇摇晃晃地走了两步,然后在巷子口停了下来,看上去非常迷茫地往四周望了望,最后,他将目光停留在了巷子深处。
在四个流浪汉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那个皇家卫兵东倒西歪地冲那个仿佛已经死了的怪物走去,在他靠近的时候,那个人才动了动,但是很快地恢复了安静。那个卫兵含糊地嘟囔了几句什么,格里芬没听清楚,应该是带着浓重亚特兰蒂斯方言腔调的废话,然后将手中的面随便摆在了那个怪物的手边。
“老子在这里二十年,从来没谁给我端过一碗完整的面!”格里芬惊呼,“这是为什么?——这不科学!”
“我收过最好的食物是哪个贵族小姐亲手烤的小饼干来着。”塔里满脸羡慕嫉妒,“那时候正好过圣诞节,每个流浪汉都领到了一块……当然那个味道并不怎么样。”
“肉酱纸的味道总错不了。”流浪汉中最小的那个孩子吮吸了下脏兮兮的手指,十分向往地说,“我觉得我饿了。”
“——这碗面是老板娘让我拿过来的。”那个卫兵刚好路过是个流浪汉,脚下一顿,脸上醉醺醺的表情似乎被寒天冻地的天气弄得清醒了一些,“下午这小子赶跑了三个收保护费的小流氓——有俩下子,我们都看见了,我们队长说他可能是刚刚撕毁了契约的雇佣兵。”
说着,那个皇家卫兵抬起手比划了下自己的眼睛:“喏——这是撕毁契约的代价,那么好的身手,眼睛却是瞎的,派不上大用处真是可惜了——算了,我跟你们这群人说什么。”
轻蔑地斜了格里芬一眼,他推开酒吧的门,伴着一股迎面而来的热腾腾的暖气,重新回到了热闹的酒吧里。
那一天以格里芬等人留着口水看怪物吃面作为终结。
酒吧老板娘清理出了一个放杂物的房间,那个怪物住了进去,第七街区的未成年流浪汉们欢天喜地地搬回了自己的狗窝,心满意足地重新过上了他们翻垃圾桶的日子。
从那天的事情侧面影响了格里芬,他终于意识到男人不能捡一辈子垃圾(?),于是他拥有了一份在第九街区某个红灯酒吧打杂的工作。白天酒吧不开门,格里芬偶尔会到第七街区去走走。再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是一个灰蒙蒙的早晨,云层很厚,看不见一点儿阳光,风挂在脸上像是刀子划似的生疼。
那个男人刮干净了胡子,居然异常的英俊——他拥有非常完美的身材,露出来的臂膀上的肌肉足以让所有贵族小姐们尖叫。格里芬走进他的时候,他正在擦玻璃——
大冬天的,擦玻璃。
他当然还是看不见,但是摸索着却擦得很仔细,格里芬站在后面,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懒洋洋地站着看了很久,直到第一朵冰凉的雪花落在他的鼻尖,他动了动,脚下不够保暖的鞋子踩在肮脏的昨晚下的积雪上发出“咯吱”的轻微声响,格里芬看见在擦窗户那个人顿了顿,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开始了他的宏图伟业。
“……”格里芬耸耸肩,“左边那里有一块口香糖,如果你想把它弄下来,恐怕要找一把小刀。”
——这是格里芬跟这个名叫卡蒙的男人的第一次对话。
后来他们成为了勉强凑在一起说话的……狐朋狗友——好吧,格里芬认为,对方开口闭口的脏话让他在这个到处充满了官腔的王都找到了归属感。
对于自己说话带着一股子联邦腔,卡蒙的解释是他是个联邦帝国的半混血儿——而他确实是个雇佣兵,只不过眼睛不是因为撕毁契约弄的,而是他曾经所爱的人亲手造成的。
“哟,不得了啊,这不堪回首的过去。”格里芬啧啧地砸吧了下嘴,喝了一口酒——酒当然是最廉价的那种,很辣很不爽口,但是他们也只喝得起这一种,“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卡蒙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十分具有磁性,是姑娘们喜欢的那种。
“想过报仇吗?”格里芬扭了扭屁股,“因爱生恨什么的。”
“想过。”卡蒙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会放过他的。”
“他?”
“他。”
格里芬做了个鬼脸,随即想到卡蒙又看不见,于是只好拍拍他的肩:“喂,老兄,你不会爱上我吧?”
“……我是喜欢男人,”男人满脸鄙视,“但是我不是见男人就喜欢。这世界上大把喜欢女人的男人和喜欢男人的女人,你见他们一见面就爱上对方了吗?”
“此屁有理。”
……
后来听说卡蒙和一个贵族侍女好上了,格里芬再去问他关于“男人女人”的问题时,卡蒙给他的回答是:“我喜欢男人又不妨碍我喜欢女人。”
……好吧,神逻辑╮( ̄▽ ̄”)╭ 。
那个女人名叫贝莉·卡兰,是皇宫里的女侍从,后来……后来听说是因为前年皇宫里发生了一点儿小变动——好吧,其实没什么,就是艾里斯将军漂泊在外的儿子被找回来了,然后艾里斯疼他的儿子疼上了天,几乎把宫里所有长得不错的、目前还算身份自由的女人都一车子拉走了(最神奇的是上面的人居然也没意见),贝莉就是其中之一。
贝莉也是在一个下雪天出现的,那一天卡蒙刚结束和格里芬的扯谈,正在酒吧跟前铲雪。
马车驶过时似乎是忽然在他背后停下,紧接着,车门打开了,女士高跟鞋落在雪地里发出闷响。一个温暖的东西塞进了卡蒙的手里。他的跟前传来一个轻快的女声:“嗨,你好。我的主人让我把这个给你。”
那是一个很古老的暖手炉,上面还带着马车中那个贵族陌生人的触摸过的手温。
第五十二章
当贝莉开始喝她的第三杯酒的时候,骆佳白走了过去,并且径直在对方的更前坐了下来。贝莉心里素质的确过硬,整个过程完全没有让她喝酒的动作放慢了些——从某个角度来看,这真是个彪悍的女人,娇小的身躯下是一颗……呃,千杯不醉的心。
“说说过去?”在贝莉第三次将杯子里的烈酒喝干净并将手伸向酒瓶时,骆佳白挑挑眉,终于打破了这个沉默,“我总觉得我似乎忘记了什么关键性的东西。”
刚开始贝莉似乎并没有打算理他。
就在骆佳白开始构思第二个问题的时候,这个女人才缓缓地开了口。
“不——事实就是你在关键的时候抛弃了我的未婚夫,而我将他从街边捡回了家。”贝莉冲骆佳白虚伪地假笑了下,她撩了撩头发,毫不掩饰地说,“真不幸,谁叫你忘记了呢?除非你今晚太阳落山之前就会停止呼吸,否则别指望从我嘴里套出半个字。”
“说不定。”骆佳白用无所谓地语气道,“下午在模拟赛场会有一场比赛,如果希尔普上将心情不好,大可以上他那架红闪闪的机甲结果掉我——我知道他把他的机甲也带来了常碧星球,正巧,我的也在。”
说到这儿,贝莉终于肯抬起眼皮看他一眼,情绪不定:“你倒是对他有信心。”
“当然。”骆佳白笑得很坦然,“他可是教皇。”
“——能得到艾里斯准将的亲口承认,本人甚是荣幸。”
“提图斯!”贝莉放下酒杯,冲着骆佳白背后甜美地微笑。
高大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的舞厅,现在他看上去好极了。黑色的军装非常合身——在图书馆里看见时和现在在大厅的灯光下看又是完全不同的一种视觉效果,现在的希尔普上将高贵英俊,足以迷倒在场每一位年轻或者不再年轻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