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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八章惹了不该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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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一八章惹了不该惹的人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这是传统大明文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比如说现在新华省,他们无论再怎么落魄,还硬拿着读书人的气节和风仪,像伐木,挖掘壕沟,打造围栏等粗活、脏活、累活,他们是不屑干的。
    比如说严文驯严大公子,就是一个典型的读书人,既古板又愚蠢。他难道就不看报纸,就不知道全氏新大明与朱氏大明完全不一样吗?
    在全氏大明,拥有政治地位的人不是某个阶级,也不是某个出身的人,既是军人,全旭虽然是提高了军人的地位,但是军人也受到法律的约束。也不能依靠自己的身体素质强悍,可以恃强凌弱。
    更不能因为自己为国家立过战功就为非作歹,胡作非为。
    严大公子等一批公子不愿意干活,反而与负责管理移民的管理人员发生了冲突。
    “不干活就没有饭吃!”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愚蠢,笨蛋!”
    “你怎么骂人!”
    “骂得就是你这种蠢蛋,书呆子!”
    “士可杀不辱……我跟你们拼了!”
    从最开始的谁都看谁不顺眼,慢慢演变成了口角,接着就变成了群架。
    很显然,论打架,大明文人的战斗力是相当不错的,当然,那也只是菜鸡互啄,他们与农民打起来,结果就变成了一边倒。
    很快负责的士兵赶过来,制止了这场大乱斗,虽然混乱的时间不长,可是那些农民却下手黑着呢。包括严文驯在内,很多读书人都变成了熊猫眼。
    严文驯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没有挨过饿,就算家产被抄,在大牢里关了几个月的时间,随着全氏大明的经济发展提高,就算是大牢内,也能保住吃饱,然吃得差点点。
    不愿意干活的严文驯等公子哥,就这样被饿了起来。
    一顿饭不吃,只是有些难受,还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就受不了了。
    挨饿的滋味非常酸爽,仿佛身体里有一万只蚂蚁在啃食着他们的身体,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工地让开工,严文驯也顾不得什么体面和风仪了,仿佛像饿狗抢食,扑向集体食堂,准备抢饭吃。
    当然,周围的移民百姓,还有负责管理移民的管事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非但没有抢到食物,还挨了一顿揍。
    就在严文驯饿得像一只狼一样的时候,就看着一名与他一样,身材瘦弱的公子哥,就在薅一把青草,把青草往嘴里塞。
    严文驯走过去:“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免贵姓侯,名方域,字朝宗!”
    侯方域一脸期期艾艾地望着严文驯道:“兄台是……严……”
    “侯兄,我是文驯啊!”
    昔日复社四公子之首的侯方域此时简直如同一名乞丐,侯方域可以活下来,多亏了侯恂,因为他在大明根本就没有出仕,而且他最擅长的则是文材,虽然侯恂的很多公文都是侯方域写的。
    可关键是,他没有当官,所有的罪行都被侯恂自己承担了,也算给侯方域一个活命的机会。
    侯方域虽然活着,但是他却失去了一切。
    他其实来到新华省的时候,比严文驯主动多了,主动向沈陆提出自己能诗擅赋,可以在沈陆身边充当一小吏。
    然而问题是,在大明的其他地方,能识字的人都是抢手的人才,但是在新华省却不是,不是说这里的人大都素质高,而是江南士绅的子弟大都被流放到了这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十个人恐怕至少四五个人都是有功名的秀才,或者是举人,有些甚至是进士。
    想在这里依靠自己读书识字混口饭吃,太难了。
    不过,新华省的物产实在太丰富了,想吃点东西其实不难,比如说这些移民百姓,因为靠海,可以打到大量的海鲜。
    至于河里的鱼虾更是密密麻麻,平时这里没有人烟,那些鱼都长到十几斤,甚至三四十斤重,草原上的兔子、野猪、野牛,甚至野马也有,都可以成为餐桌上的新食材。
    可问题是,指望着这群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那还不如指望母猪能上树。
    严文驯坚持三天的反抗,最终和侯方域一样,老老实实接受劳动改造,他们很快手上就磨出了水泡,可是为了能够吃上饭,也只能咬牙坚持。
    在吃饭的诱惑下,水泡挑破,慢慢变成了茧子,一天一天过去,新华省的第一座城池也在一天一个模样。
    当然,这些公子哥虽然干活不行,其他事却一个比一个有能耐,比如说这些平时吃习惯了山珍海味的公子哥,可以给厨师提供意见,帮助厨师着烹饪海鲜,或者是利用新华省野生的各种水果,酿造水果酒。
    还有的则是精通石刻,他们嫌弃普通人取的地名、山名、河名土得掉渣,可以提出文雅的名字,不过这个名字也被鄙视了。
    因为他们可没有命名权。
    终于一座座的木屋开始建设完成,严文驯也分到了一间,这间屋子是他亲手打造的,包括里面的桌子和床。
    累了一天,他躺在床上,瞪大眼睛看着屋顶,心烦意乱,一点睡意都没有。
    到了半夜,邻近木屋里传来呜呜哭声,有个可怜虫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听到他的哭声,严文驯知道这是侯方域在哭泣。
    当然,严文驯也有种想哭的冲动,他和侯方域一样,出身书香世家,父亲位高权重,他含着金钥匙出生,不管走到哪都有人捧着,有挥霍不完的金钱,享不尽的美酒美女,这是何等的惬意,然而现在他却被流放到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离家万里。
    这辈子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想起家乡的种种,怎能不伤心?
    但是伤心也没有用,他必须为父亲所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这辈子还能回去吗?
    不知道,但总得坚持下去。
    “侯兄,侯兄!”
    “在,在呢!”
    “坚持下去!”
    “坚持,自己坚持!”
    “只有坚持下去,咱们才有回家的希望,咱们只有二十年,你我都还年轻,二十年很快就会过去,如果死了,就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侯方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是他却被一只大脚踢醒的。
    “赶紧起来,干活去,你不想吃饭了?”
    看着管事那些讨厌的脸,侯方域可以发誓,如果说在大明,如果说在从前,这样的人他可以弄死一打。
    可问题是,这里是大明的新华省,他不再是侯恂的三儿子,而是一个劳改犯。
    他连名字都不配拥有,他们每个人都有编号,比如侯方域的编号就是九五二七。
    很快木屋里就响起了一顿惨叫,管事们就是一个小头目,他们每十个人分为一个甲,甲长就是他们的头目。
    如果今天的任务完不成,甲长要受到处罚。而甲长则是在十个人之中表现最好的那个人担任的,这个甲长是一个急性子,他手里拎着一根用橡胶制成的橡胶棍,里面包裹着一根钢筋。
    甲长一个木屋一个木屋的查看,看到哪个还在拖拖拉拉不肯起床的,直接一棍子抽过去,一间间木屋里惨叫声接连不断……
    除了那些实在是病得起不了床的之外,能爬起来的都被赶出木屋,然后列队,排队去用餐,吃完早饭,甲长去领任务,其他人可以喘息片刻。
    任务领到就开始了一天的新工作,对于侯方域来说,这是一天的新折磨。
    在苍茫的大海上,海伦娜也在享受着暴风雨的折磨。
    好在,海伦娜早已习惯了这种折磨,她将一个类似于安全带的背带,将自己系在船舱里,盯着玻璃窗外面,不时地嘶吼着,指挥着船上的水手。
    可怕的暴风雨终于过去,筋疲力尽的海伦娜躺在甲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突然间,她意识到了不对劲:“为什么现在偏西南方航行?”
    “回禀公主殿下,正前西方是大明皇家海军的舰队,我们不能接近他们舰队的一百里范围内。”
    “一百里?”
    海伦娜微微一愣:“这怎么可能?他们不是说不准靠近他们十里范围之内吗?”
    “因为前方一百里都是在大明皇家海军的战舰!”
    海伦娜在离开大明的时候,其实大明皇家海军的战舰还没有真正出发,可是她在航行的时候,大明的皇家海军五百余舰战舰,以及上千艘运输船,浩浩荡荡组成了长达百里的舰队,朝着奥斯曼帝国的方向航行而去。
    虽然说,在风帆船时代,商船与战舰都是木质制造而成,但是商船和战舰最大的不同就是二者之间的需求不同。
    海运自然越多越省钱,所以武装商船通过是增加了船只的运输量,对于航速,则没有那么高的要求。
    可是战舰为了追求灵活性,自然是努力提高航速,所以舰体会更加修长,速度也更快一些,海伦娜麾下的舰队由于是满载,速度慢,反而被后来居上的大明战舰超过了。
    海伦娜爬上望塔,用望远镜望着正北方向,只见海面上帆影重重,遮天蔽日,几乎一眼望不到头。
    海伦娜兴奋极了:“该死的奥斯曼人,你们惹了不该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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