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8章 火眼生效
我指着李轻度说道:“我说老李,你能不能把这身白道袍换了,没听人说你穿奇装异服嘛,这也太显眼了。”
李轻度摆摆手:“去去,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大叔不像是开玩笑。好像那烟真就只有我们俩能看见。而且那烟的下面,好像就是丁家大院了。”
“啊我知道了老李。那烟的确存在,但是却不是普通的烟,而是……风水瘴?”
“对对。一定是,是风水瘴。我们能看到风水瘴,这说明咱们的眼睛,起作用了……”
我们两个站在原地想明白了,连连欢呼,甚至雀跃起来。
那个还没走远的大叔,回头看到我们又喊又跳的,更加坐实了我们俩的精神有毛病的事实。
大叔不无惋惜地叹了口气,快速地离开了这里。
这事当然只有我和李轻度两个人心知肚明。我们俩曾经在水鬼慕容鲟的那间石头房子里有过一段经历。在那里我们和亲手抱回去的两个火眼河童对视过。当时我们感觉自己的眼睛像是被灼烧过了一样,疼痛难忍并且涕泪横流,并且昏了过去。后来才在那张风水阵图上面,发现了风水气,并听到了风水声。
事后在快要分开的时候,慕容鲟才跟我们交了底。那两个河童本来是用来治疗他的眼睛的,但是他自知难以成功,为了助我们能够成功地在江牢水狱里面救出唐姬,他才把那河童的火眼转给了我们。
他告诉我们,从此我们都会拥有一双无与伦比的风水眼,也就是火眼。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风水气。风水气有吉有凶,吉为岚,凶为瘴。
其实风水气一直都在,只是普通人无法看到罢了。高明的风水师看风水一方面依靠长期的经验积累和精湛的风水秘术,另一方面如果想要更晋一阶,则必须练就一双能勘透风水岚瘴,气运走向的火眼。这火眼不同于阴阳眼,很多道士修出了阴阳眼,但是即便有阴阳眼也是无法勘透风水的。对于风水师来说,火眼可遇不可求,我和李轻度可以说是撞了大运了。慕容鲟千方百计,费尽千辛万苦炼出来的火眼河童,竟然为我们所用了。
从江边离开之后,我们的眼睛也没有任何特殊的感觉,就和普通眼睛一样。我们自然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没想到这次,火眼竟然真的起作用了。
我和李轻度自然为这件事先是兴奋不已,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要重新审视一下我们所看到的那层黑色雾瘴。
我们之前曾经在贵妃坟那里看到过风水气,那是一种粉红色的雾霭。虽然我们对那里的风水认知有限,但是也知道那粉红色的雾霭其实是一种岚。那里是当年的慕容瑾亲手选下的地方,是一处风水极佳之地。
当时我们俩还不具备火眼,也能看到那粉红色的雾岚,就是因为那两个火眼河童的存在。
我知道,关于风水气之说,是有颜色区分的。总体说来,无外乎“紫绛朱褐黑”五种。
紫色为风水最好的气,紫气东来就是这个意思。黑色当然就是最凶的气,中间根据风水好坏等级的不同,还分为绛朱褐等色。
而我们今天看到淡淡的黑色,显然是风水很凶了。这样的风水所在的地方,无论是阳宅还是阴宅,不出事才是怪事。
站在我们的位置,只能看到那淡黑色的雾瘴萦绕在空中,如果想要看到那雾瘴是从哪里生出来的,还需要靠近一些才行。
我们看了一会,就上了车,我把方向一打,下了眼前的那条路,直朝着那片雾瘴所笼罩的地界开去。
车子走过的,已经不是正常的路了。可见这边已经很少有人走了,连路都不存在了。
路上有很多的杂草和石块,好在这辆车子是一辆越野车,对于这种路并不吃力。
由于有那一大片的雾瘴做指示,我们很快就靠近了那里。
等车子拐上了一片土坡,迎面出现了一大片的宅子。
那宅子所在,地势很洼,四面都是高坡。我们所在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那宅子的前后院落。大致数一数,应该就是三层院子,和之前我们掌握的一样。显然这里就是丁家老宅无疑了。
现在阳光正好,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那片宅子。那宅子前面有一座高大的门楼,后面的房子都是碧瓦青砖,高墙四围。门楼前木门紧闭,门上挂着两盏灯笼,随风不住地摇晃。
我们就把车停在了高坡上面,打开车门下了车。沿着脚下的草地,又往前面靠近了一些。我往四周看了看,视线可及之处,除了那些杂草,看不到任何的生物。可是当我每次看向那宅子的时候,总是感觉那宅子里面有人也在窥视着我们。
此时阳光还很足,我相信那应该是个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里面还有人在。唯一住的人裴应发也已经搬走了,那里还会有人吗?
李轻度一直在认真地观察那宅子,突然说道:“李阳,你注意看,似乎空中的风水气,不是从一个地方生起来的。”
我也把那种奇怪的感觉摒弃,注意去观察那萦绕在宅子上空的风水气。我们能看到风水气,就能看到这些气的走向。我注意到,这股黑气的主要来源,是从那宅子的第三层院子生起来的。这再次证明,这就是由于这院子的风水导致。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小股气流,是从院子外面升起来的。这一大一小两股气流汇集在一起,才形成了空中的那些雾瘴。
李轻度让我看的,就是这个现象。
我心里一动,如果说着宅子的风水坏了,出现了凶局,积累了阴气,都可能会产生不好的风水气。那么那院子外面,已经不属于这丁家老宅了。怎么还会有气流出现,并汇集到宅子的风水气里呢?
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也许这里面的问题就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