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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午夜灭门案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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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案情简报都梳理完了,常安放下笔,甩了甩手,又伸了个懒腰。然后将手稿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警队的群里面。
    完成了她的任务后,她慢慢松懈了下来,整个人倚靠在座椅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
    随手拿起脚边放着的矿泉水瓶子,拧开,然后大口喝了起来。
    凉润的矿泉水顺着喉咙口,一股脑儿进了肚子里,凉凉的,不由让她轻颤了一下,也醒了几分倦怠之色。
    “你要不要喝点?”常安又拿起一瓶新的水,递给他。
    但他却没接,而是越过她那只拿着新矿泉水瓶子的手,伸向了她另一只手中。
    在常安反应过来时,他正拿着她喝过的水,大口大口的喝着,脸上还带着点点笑意。
    常安一怔,喝个水,有什么好笑的?
    不过,很快她脑海里的疑问被另一句话给替代,“你,不是别人。”
    她记得,当他喝她喝过的水时,她曾问过他,有关于他洁癖这件事。
    然后,他给出的回答,就是这样简短的几个字。
    想到这儿,不由让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可是,他到底知不知道他这样的做法,算是间接性接吻了?常安偷瞄他一眼,他……应该不知道吧?
    常安自己给出了否决答案。
    就在这时,他突然开口,像是在轻声叮咛:“以后出门,记得保护好自己,不要让一些乱七八糟的人,碰着你了。”
    “嗯?”常安一愣。旋即自动转换了他的意思,感情他还在为刚才警队同事碰了她一下,而吃醋呢?
    默契如二人,常安对于他说的话,可以说是翻译的丝毫不差。
    不过,怎么好好的一个警察,在他眼里就成了“乱七八糟”?
    这该死的占有欲,怎么以前没看出来他这么霸道?
    常安讪讪一笑,“好,我知道了。”
    在听到她肯定的回答后,顾黎眼中才划过一丝笑意,但很快,就又敛了下去。
    他的眸色微敛,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语气,淡声道:“可我还是觉得不舒服。”
    “呃……”
    常安望着他,总觉不真实。他原是倨傲冷漠的大神级人物,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但眼下,他俨然和普通人一样,爱吃醋,专制的占有,霸道……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常安突然有些不习惯。他从一个冷面神探切换至她的男朋友模式,哦,不。确切的说,是切换到她未婚夫模式。
    在不久前,她已经答应他的求婚了。
    他这样反复无常的情绪,让常安一下子有些招架不住,却又无可奈何,只得笑笑,然后哄着他:“乖~回家给你做鱼吃,好多好多鱼。”
    常安一面说,一面伸手握住了他的手,动作轻柔的在他的指尖上摩挲着。
    面对常安的这一举动,顾黎无疑是很受用的,她轻声细语的嗓音,以及柔情的抚摸,都让他觉得愉悦无比。
    显然,常安对于哄他这件事,都已经驾轻就熟了。
    常安明显感受到他柔和下来的脸色,但和颜悦色不过一瞬,他又切换到傲娇吃醋模式,“少来。”
    “好啦~”常安撒娇,然后往车外望了一眼,伸手环住他的脖颈,在他的脸上落下一枚香吻。
    随后又红着脸,一脸娇羞道:“这样好了没?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顾黎怔住,对于常安的举动,显然是出乎意料的,但温润的唇落在他的脸上,微微触碰,却也是真的让他一阵兴奋。
    他下意识凑近,像是意犹未尽,想再一次与她纠缠。
    但常安很不合时宜的笑了笑,柔声说:“对于这个案子,有些地方我还是不明白,你教教我?”
    常安及时悬崖勒马,她可不想在外面和他缠绵,让人看到了多尴尬。
    顾黎没亲到她,当然是失落的,脸上也写满了不开心。不过,最后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凑近她耳边,低声沉吟:“再亲我一下,我就教你。”
    常安照做了。
    此时,他的神色缓和了不少,眸中闪着点点星光,慢慢浮出笑意。然后拿起常安记录下的简报内容,快速扫了一眼。
    常安乖巧的坐在座椅上,一脸顺从的,虚心请教的模样,做聆听状。
    “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案子。你只要仔细看,就能发现其中的关联。”
    “呃……”
    常安默然,对于顾黎的回答,她不知该如何回应,案子简单?那或许是对于他自己而言吧!
    她淡笑不语,此刻她的内心os大约是:我又不是天才,为什么要用你的标准来评论案件的难度系数?为什么我要找一个思维逻辑缜密,智商又高的男朋友?简直是在自虐!!!
    “你教教我吧,我也想像你一样厉害,可以看一眼现场就能给出罪犯的侧写画像。”
    常安满脸崇拜的样子,又求知若渴,他很享受这种时刻,一个女人,对她的男人,露出一种欣赏的,崇拜的模样。
    所以,他最终还是耐着性子教授了她一些东西。要知道,若是放在以前,又或是对于其他人,他才不会做这种事。
    他动了动唇,薄唇轻启:“那今天就教你一条,那就是要准确明白犯罪心理的定义。
    犯罪心理的实质是指:犯罪主体为了某种自觉的,或无意识的功能性目的而建构的,被个体化和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关系的客观实在和关系实在;
    是一个不断生成、建构、变化和解构的过程。是罪犯的内在心理特质,与外在社会环境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而发生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心理自组织系统。
    但你要知道,犯罪心理,不同于逻辑推理。案件细节固然重要,逻辑推理也不可或缺。
    但犯罪心理,之所以会被学术界称为一门“艺术”,是因为掌握了它,就能从仅有的关键性线索中,发现凶手的诉求,他的异常,从而对凶手进行分析,做出精确的推论。
    这种“关键性线索”,通常会因为现场环境的复杂、凌乱,被埋没其中,让你不能一下子就洞悉出凶手的意图。
    所以,在一起案件中,你只要不被纷杂的,无关紧要的线索所蒙蔽,就能从中挑选出最直接,最能反映凶手特性的关键性线索。”
    “哦~”常安听得专注,又像是意犹未尽:“还有呢?”
    “具体的论述,我记录在早期的一篇学术论文里,若是你需要,我可以把详细的报告送给你,世界上仅此一份,我的手写原稿。”
    常安:“当然,求之不得。”
    他的智慧结晶,她当然愿意一睹风采,更愿意帮他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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