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这一刻我泪流满面
鲍勃迪伦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应对这种场面驾轻就熟,上场后也不说话,就扶着话筒站着,把自己当成一个吉祥物,等大家欢呼的差不多了后,才挥挥手,朝乐队打了个手势,熟悉的前奏响起。
“blowing in the wind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才能被称为真正的人”
他的破锣嗓子开足马力,很快变成了台上台下的大合唱。
经典作品:《答案在风中飘荡》。
说是这个年代的青年人中的米国第二国歌也差不离,基本上人人会唱。
爱德华一边跟着哼,一边心里盘算,“这《波西米亚狂想曲》也能有这个热度吧,不过不好说,谢尔顿这三块料,实在是没多少人格魅力,完全不是当明星的料,早知道我自己上多好,这就是《纽约1970》了!”
茜莱瑞在他脖子上跟着节奏摇晃着身体,如痴如醉。
爱德华作为底盘,要维持稳定,只能双手用力扶着她的腿,间或一扭头,鼻尖擦过她大腿内侧的皮肤,细腻光滑,很心旷神怡,间或有一丝奇异香味悄然潜入鼻腔,仿佛空谷幽兰,若有若无,明知就在附近,却无法探得其踪迹。
鲍勃迪伦又唱了一首,然后和琼贝姿合唱一首,后者今天没有独唱表演,她是负责明天镇场子的。
这时整个音乐节的气氛已经达到了高潮。
这是八月中!
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
虽然是晚上而且是在山谷中的牧场里,可上万人聚集在一起,又唱又跳,还有酒精的的加成,很快所有人都开始汗流浃背。
于是大老爷们纷纷开始光着膀子,确实凉快了不少。
不一会儿,先锋女性也不敢示弱的加入了队伍。
整个广场的气氛开始转变,狂热变成了燥热,刚才荷尔蒙已经在大肆散发,现在,这个山谷里荷尔蒙浓度高的快让人无法呼吸了。。
茜莱瑞也受到影响,变得更加投入与狂热,不过中产阶级的出身和良好的女校教育,让她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她把t恤卷到胸下,这样既保持了文明,也能让自己凉快些,因为姿势问题,爱德华觉得自己的后脑勺烫的惊人!
周围已经有好几对活宝相互上下其手,彼此缠绵恩爱起来,刚才那对黑白配,现在也有点不堪入目。
爱德华觉得额头青筋直跳,努力扭过头不看这对跨种族爱情的典范,于是鼻尖又擦到茜莱瑞的大腿内侧,后者觉得有点痒,于是夹得更紧了些。
鹰钩鼻子完全陷入柔软中,哪怕是觉得呼吸不畅,爱德华还是愿意继续窒息下去。
心里有了触动,像效仿一下周围群众的活动,而且觉得多半能得手。
但不行。
他来这儿可不是单纯为了感受音乐和人性的。
……
鲍勃迪伦唱完了自己的歌之后,对着台下大喊:“今天,我还要唱一首新歌!我想你们应该知道,这是跨时代的音乐,作为第一个能在公开场合演唱这首歌的人,我感到非常荣幸!那就是伟大的《波西米亚狂想曲》!”
爱德华的来音乐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实地观测《波西米亚狂想曲》能带来多大的影响,这关系到之后对谢尔顿的洗白大计。
舆论不能干预法律,这是米国司法的一个重要底线,以至于直到现在这个传媒时代,法庭里依然不能进摄影记者和电视台摄像机,只能依靠传统的速写来展示法庭审判情况。
但是,任何规定都是有漏洞的,舆论无法进入法庭内部,但可以在外为非作歹,法官也是人,也会受到舆论影响,陪审团也是人,也生活在这个世界中,只要能造成足够的舆论声势,那么就能去潜移默化的推动审判结果向自己希望的方向转移。
爱德华称其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左手庭审,右手舆论,两者相乘威力无穷!
此刻台下人声鼎沸,真正的高潮终于来到了!
但爱德华却在唑牙花子,就鲍勃迪伦那破嗓子,别说和原唱墨丘利比,就是比谢尔顿他们都不如啊!
让他唱这歌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
这算啥?
热狗夹鱼子酱,还是薯条配黑松露?
而且鲍勃迪伦是典型的美式民谣台风,从头到尾都透着土气,和皇后乐队那骚气蓬勃的现场比起来,简陋的让人忧伤。
然而效果却让他吓了一跳。
上万人的大场子,在前奏响起后就开始逐渐安静下来。
副歌部分因为难度极高,只能通过录音室手段合成,所以直接放的伴奏带。
当鲍勃迪伦开口那句“妈妈,我杀了个人”时。
全场寂静。
只有音乐歌声还有夏夜的清风虫鸣。
观众的神情也不复之前那样混沌,不少人都停止了相互动作,安安静静的聆听起来。
偌大的广场上不再嘈杂喧闹,只有悠扬的音乐,和鲍勃迪伦的破嗓子,哪怕他频繁的唱破高音,这在平时显得刺耳的噪音,可放在现场却更加富有表现力。
仿佛台上的摇滚青年此刻正在向自己的母亲忏悔自己犯下的罪恶,对惩罚的到来感到恐惧与哀伤。
这种情绪通过扩音器传遍了整个演出场所,所有人被浸润其间,无法自拔……
唱完后,鲍勃迪伦又是一声高呼“现在,把现场交给他们,这首歌曲的原唱者!谢尔顿·西耶格尔、斯图尔特·科恩和伊恩·戴维斯!”
爱德华口中的三块废料登台。
在六姐妹唱片公司的精心包装运作下,三人看上去倒也有几分人模狗样,尤其是犹太人标志性的鹰钩鼻子,在化妆师的巧妙粉刷下边的不再显眼,而且还有了几分美化感。
服装造型都是往摇滚方向靠,看上去比鲍勃迪伦的牛仔裤加格子衬衫更像摇滚明星派头。
三人上台后,也不说话。
音乐再一次响起。
谢尔顿是主唱,他的音色比鲍勃迪伦好很多,但奇怪的是,下面观众的秩序却开始逐渐散漫。
“这就是大牌的价值啊,这个时代能成为巨星偶像,必然是有真功夫的,别的不说,鲍勃迪伦那个公鸭嗓子就是能唱到人们内心深处。伟大!”
“老实说,我还是更喜欢上辈子的时代,但就偶像而言,却是眼下更好些,至少1968年的偶像比2020年的偶像更像人……”
唱完后。
三个人一动不动,忽然集体泪流满面!
琼贝姿和梅根连忙上去安慰。
顺便说一句,梅根今天的身份是采访记者。
两个大美女的登台引来台下群狼撕嚎。
同时观众也觉得新鲜,能来这儿的都是摇滚老歌迷了,什么世面没见过?
搞摇滚的,不论男女老少,一旦上台后就都不准备当人了,打滚的,喝酒的,嗑药的,脱衣服光膀子甚至脱裤子的都有。
但就是没看到唱摇滚当众落泪的。
这是流行乐的娘炮和民谣穷鬼的做派,摇滚是铁汉真男人的玩意!
绝不相信眼泪!
眼看台上仨货,唱功平平也没感染力,倒是在糟蹋好歌,这也就算了,毕竟音乐节嘛,大家就是图个h,可竟然在台上哭的满脸鼻涕眼泪,是可忍孰不可忍?
人群眼看就要暴发,至少大部分手里捏着啤酒罐的观众,已经开始摆出手榴弹投掷的姿势了……
谢尔顿忽然对着话筒高呼,“我错了,我真的做错了!”
然后三人忽然齐齐跪下。
台下“……”
“????”
“!!!!”
歌星唱h了下跪倒也常见,可这三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上头的样子,反而,反而……有种跑教堂去向神父忏悔的模样……
梅根连忙递上话筒:“为什么?”
“当我听到我的同胞在俄国遭到巨大不幸时,完全被愤怒冲昏了头,我们的民族在全世界流浪两千多年,今天才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祖国,但悲惨命运依然没有结束!”
虽然泪流满面,但说话却颇为顺畅,可见这个时代的道具技术颇为发达。
谢尔顿嗓音清晰洪亮,甚至比刚才唱歌时还要正常“看到这个现象我气得浑身发抖,大热天的全身冷汗手脚冰凉(其实他知道消息是在三月头,就是爱德华见费里切的那回,纽约还在下雪呢,他手脚冰凉要么是因为高血压,要么是肾亏所致,考虑到他和托丝勒在那辆别克车里留下大量只有用紫外灯照射才能看到的痕迹,显然肾亏更符合实际情况。)”
“这个地球还能不能好了,我们犹太人到底要怎么活着他们才满意,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世界到处充斥着对犹太人的压迫,我们犹太人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
某人在台下撇撇嘴:“气抖冷,别说效果还挺不错。尤其公开场合说出来,确实挺能蛊惑人心。”
“当然,我这么说绝不是给自己脱罪,事实上,我愿意为我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一切责任,我希望法庭判处我死刑,这样我就能在地狱里赎罪,同时,我也想解雇我的律师,虽然他们为我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不配!”
说完继续嚎啕大哭!
“谢尔顿!今晚我们都是谢尔顿!”
人群中忽然有人喊道。
随即,这句形成巨大声浪,直冲云霄。
“谢尔顿只是手枪,扣动扳机的是邪恶的俄国人!”
“决不能让米利坚的孩子再受到蛊惑!”
“清算俄国,清算俄国!”
一时间各种奇怪口号纷纷响起,自然引来无数的跟随。
“汉森这家伙,干活儿还真不错,麾下四骑士掌管学渣三千72耶鲁圣贤,指挥的得心应手,下回得让费里切提供点好货色给他,好好犒劳一下。据说这哥们在乔治·达菲下面干的不错,达菲的马仔想去掺沙子,结果都没得逞。我大耶鲁果然就没蠢货!”
“好了,亲爱的,我们该走了。毕竟明天还有活儿呢。”爱德华拍拍茜莱瑞的大腿。
后者正在兴头上,但也知道轻重,轻轻一跳,落到地上。
“走吧”
轿车连夜赶回纽约。
……
“所以,你什么都没干?”克里斯面对爱德华,很有些诧异。
“妈的,这案子还压在我心上呢,我可没心思搞其他事情。”
“那位梅根女士听到你这样说,肯定会开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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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读者大远、老道看书要念经、妹妹叫猪头、小小小新人、gogo高高、无敌霸气的长者、小生年方四十八(又是多次)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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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各位读者的抬爱,才把书抬到这个位置。
由衷感谢各位高义(指高尚的义举,非是某中学校长。)
孔某再次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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