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慧眼识珠
第八十四章 慧眼识珠
“呵呵,忍着点吧,慢慢吃,吃了吐,吐了再吃,总有个适应过程的,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要知道罗宋已经是我们团里头,做饭最拿手的那一个了,这道“罗宋之汤”算是他的拿手菜。要是换成我来掌勺,保证你们看到汤的颜色,就吓得连喝一口尝尝的胆量都没有。”
不远处坐着几个佣兵,正大口大口喝着肉汤,好像并不在意那古怪的味道,其中一个佣兵见到晨曦等人的反应,善意地提醒了一句。
这位佣兵相貌端正,嘴唇上方留着两撇精心修饰过的小胡子,相当的具有辨认度。
说完,小胡子佣兵拿起手中的囊,掰开撕碎了逐一放到肉汤里泡,介绍道:“还好没到冬天,不然这囊会比石头还硬。为了口感更好一点,我们习惯先将囊撕开泡到肉汤里,泡软了才容易吃,否则一到冬天,把牙啃崩了都咬不动。”
小胡子颇为热心肠,已是好心的传授起如何吃囊的方法来。
其实肉汤所用的原材料都是新鲜的,俗话说穷家富路,佣兵团过的是刀口舔血的危险日子,对体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只要购买食材所需的费用还在佣兵团的承受范围之内,团里和经手人历来不会从中克扣,也没有谁敢克扣,犯不着为了几个小钱赔上大伙的性命,连带着拖累城里的家属。
如今的世道,孤儿寡母只会遭受欺凌,团里再怎么照顾,能力也是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的。
具体到此次护送任务,雇主乃是给足了佣金,多达平日双倍的丰厚佣金,加上额外补贴之下,更不可能出现采购费用不足的情况。无奈再新鲜的上好食材,也不会自动跳上桌变成碗里的美味,还需要相应水准的厨子下功夫,才能做出一顿可口的午餐。
罗宋先生拿勺子的功夫,显然比不上他舞刀弄枪方面的造诣。
晨曦和诺尔默面面相觑,一脸的苦涩与无奈。
少女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据刚才这位同伴所说,做饭的厨子已经是他们这群佣兵“矬子”里头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那个,那么正常情况下,此行的一路上都将是这位“高个子”负责做饭!
换句话说,他们将不得不忍受这股味道怪异、恐怖到极点的饭食长达十几天!
“我会活活饿死的!”
少女直接向后栽倒,毫无形象的四肢摊开成个“大”字,躺在了地上哀叹道。
对于吃货晨曦来说,强迫她直面如此难以下咽的食物,她宁可选择回头去和苏菲等强者拼个你死我活更干脆,更可行。
诺尔默正准备扶起晨曦,少女腰弓一弹,已经迅速坐直了身子,脸露坚毅神色,咬着雪白的牙齿,一字一句说道:“不行!绝对不能这样下去!”
她转头看向诺尔默,坚定地说道:“哥哥,我决定了。从今夜起,就由你我负责做饭!时间充裕的话,连所需的肉食等主材都由我们负责准备!”
少年惊讶地望着无比坚决和郑重其事的妹子,想了想,摸了摸后脑勺,有点不太确定的回答道:“可我从来没给别人做过饭啊。万一人家觉得我做的饭更加难吃,到时候丑可就丢大了。”
晨曦一把握住哥哥的手掌,很肯定地表示信任与支持:“放心吧!哥哥。你出手,我放心。再说不光你一个,我会帮你一块做。我相信我们做得再差劲,也比人家做的猪食要好吃一百倍!这碗肉汤,就算是咱们家里养的猪都不见得愿意吃。”
她话说得实在太快,音量也很不小,诺尔默完全来不及捂住妹子的小嘴,旁边那几位正在低头默默吃“猪食”的佣兵已经全部抬起头来,双眼炯炯有神地看向大言不惭的少女,表情相当的耐人寻味。
好么,有奖问答,请问哪一种动物喜欢吃猪食啊?
答对了,正是猪啦!
至于奖品么,可能是,应该是......一顿老拳?
你看看,说人家是猪,背地里悄悄嘀咕还罢了,偏偏嗓门那么大,一说说一整群!出口伤人了吧?
诺尔默很无奈,瞪了一眼口无遮拦的妹子,“呵呵”尬笑着准备打个圆场,看看能不能糊弄过去,一群神情古怪的“猪队友”里头,那位好心提醒他们的小胡子佣兵已经接腔了,只见他张开大嘴,悠悠地说道:“只要你们能比罗宋做得好上那么一丁点,我保证从今天起,你们晚上站岗放哨的活,我们哥几个就全包了!对吧,兄弟们?”
他的话音刚落,坐在他左右的几名佣兵已经忙不迭的点起头来,态度难得极为一致,让一路上见他们吵架、斗嘴不亦乐乎,动不动问候人家女性长辈的诺尔默相当惊讶,不得不暗暗感叹,在吃饱、吃好才能保证自身充足的战斗力这一认识上,性格再迥异、脾气再火爆、观念再不同的佣兵也能迅速达成共识!
果然,到了傍晚宿营前,那位拍着胸脯自告奋勇去说服凯文的小胡子佣兵,已经比划着胜利的手势,宣告完成了他向晨曦所作出的保证。
出乎少年的意料,据他转告的整个过程,谈话极为简洁和顺利,一听到有人表示愿意承担给大伙做饭的“重任”,而且还是新来的那两位少年人,凯文和巴特尔就两眼放光,极为爽快的予以支持,并同意他们在确定宿营地点之后,尽快出发去寻找合适的肉食。
看来对于罗宋的一手卓绝“好厨艺”,两位团长大人也是忍了好久,巴不得立即从某种四脚爬爬的肥白动物种类中解脱出来。
于是诺尔默和晨曦便马上动身,向着不远处的山峦奔去。在狩猎经验极为丰富的两人眼里,这茫茫群山,无疑是一所宝库,里头蕴藏着大量目前还会自己走的,或者说会自己送上门来的美味肉食。
不大的工夫,少年扛着一头肥大的野猪,少女拎着一头健硕的羚羊,一前一后回到了正在宿营地上忙碌的佣兵团里。
看着举重若轻的提着野猪和羚羊回来的诺尔默和晨曦,一群桀骜不驯的佣兵神情更加温和,态度更加友善。
俗话说行家功夫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打猎这门功夫,在场的佣兵谁都会,可要分拿手不拿手。就这么短短一会,换成团里的绝大部分佣兵出马,恐怕还在苦苦寻觅猎物的踪迹,人家两名少年已经将猎物手到擒来,光那头发起疯来连二级战兵都要避让不迭的菲特野猪,一旦遇上,就够大伙儿手忙脚乱一阵的了,如今就这么被人家轻松惬意的收拾掉了,实力可想而知。
到了宰杀处理猎物的时候,诺尔默主刀,晨曦一旁协助,两人动作迅速的将野猪和羚羊收拾妥当,手法之娴熟,只有用庖丁解牛的成语来形容才恰当,让本来有些不太服气的罗宋也慢慢转变了态度,心甘情愿干好烧水和处理动物下水之类的辅助性工作。
就比如少女出手切肉的时候,可是刀刀都照着肉块经络的走向,垂直着切下去,唰唰唰唰,又快又准,而且和拿尺子量过差不多,每一块切下的肉都几乎一样大小,一看就知道是好把式。
围观的佣兵们暗暗咋舌,小姑娘好快的身手,这凌厉的刀法要是用到大活人身上,和活剐没什么两样,一眨眼的功夫就被剁了上百刀,想不死翘翘也难。
两大锅水一烧开,两名少年就分头将切好的骨头、野猪肉、羚羊肉,以及心脏、猪肚等下水一一丢了进锅里,然后在每口锅里都丢入姜葱蒜等佐料,最后还加入一袋烈酒!
闻着锅里渐渐传出的香味,罗宋服气的点点头,光眼下亮的这几手就比自己强得多了,怨不得团长偏帮“外人”,果然是慧眼识珠啊。
等待两口大锅重新烧开的时间里,诺尔默两人也没有闲着,开始将穿在铁棒上的野猪腿和羚羊腿刷上佐料,缓缓转动铁棒,烤起肉来。
“呼噜呼噜”的水烧开声一响起来,诺尔默就让罗宋接手继续匀速烧烤,然后自己走到烧开的大锅前,轻轻松松抬起了其中的一口锅,端到了营地边上这么一倒。
“喂喂喂,你这是干什么!”
巴特尔惊讶的声音从一旁响起,他完成了自己的巡视任务,老早就蹲在锅边等着开饭,闻着锅里传出的香味流口水,还以为诺尔默提着锅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就屁颠屁颠跟了过来,没想到却见到少年将整锅肉汤都倒掉,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这可是暴殄天物啊!
“嗯?这头一锅是用来洗掉血腥味的,不能喝,味道太腥了。”诺尔默解释道。
巴特尔挠挠头,烹饪一道上他是门外汉,一窍不通,可眼看就能喝的肉汤就这么倒掉,他尽管相信少年不会错,仍然心痛地摇摇头。
对方的惋惜神情自然都落在诺尔默眼里,他笑着对巴特尔说道:“放心。一会再煮好的肉汤才好吃,试过你就知道了。”
帮着诺尔默将第二锅血水也倒掉,巴特尔干脆站在一边瞪大眼睛,“监督”少年怎么煮好后面这锅用来喝的肉汤。
没想到少年接下来的动作更加让他意外,只见诺尔默从两口锅里分别取出一部分肉块和骨头,放到一旁准备好的小锅里头,盖上盖子,似乎另有他用。
这回不等“好奇宝宝”巴特尔再次发问,少年就主动解释道:“明天一早就要出发,没太多时间准备早饭。今晚肉的分量够多还有余,干脆留些明早熬汤喝,怎么也比白开水下饭强。”
好吧,貌似说得很有道理。巴特尔又挠了挠头,不说话了。
留出明早熬汤所用的骨头和肉块,诺尔默和晨曦再次给两口大锅加满水,加入佐料重新大火煮了起来。然后趁着水烧开的工夫,两人分头摇着烧烤架上的铁棒,将上面的猪肉、羊肉烤得“滋滋”往外直冒油。
一心二用的本领,乃是一名好厨子的必备手段,超过百人的队伍,准备一顿饭所需花费的工夫可不是小数,再加上时间宝贵,平常罗宋总是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长出六条胳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