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369章 大明法典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第三百六十五章:大明法典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签订契约吧!”
    大炎帝主摇头,不再多想,决定尽早把这件事落实下来,避免出现新的变故。
    余生颔首,对着郭嘉点头。
    郭嘉拿出两封空白契约,在大炎帝主注视下,以灵气为墨,抒写契约的内容,然后递交余生,盖上玉玺。
    大炎帝主拿出天盟的玺印,也在契约上,重重踏下。
    至此,契约生效!
    大明古朝获得两万两千亿灵石赔偿,还有天剑殿势力范围占领权,以及各国通商权,可谓收获丰盛。
    天盟在付出昂贵代价后,获得暂时安稳权,使大明古朝不能用以往的借口,随便侵犯天盟各国。
    签署契约后,大炎帝主没有停留,率领使者队伍,当天离开蛮荒岛。
    他一刻也不想在大明古朝停留!
    “古主,天盟和邪魂族对峙,我们可以借此机会,消化天剑殿疆域,顺便发展商行。”
    等大炎帝主离开后,郭嘉站出来说道,迫不及待想要建设天剑殿,让众多文臣两眼泛光。
    这大概是文官的喜爱吧!
    就如武将喜欢开疆拓土,文官喜欢建设国家!
    以政治纲领为本,大刀阔斧的改革,把一片动乱的地带,变为国家的一部分。
    “准!”
    看到激动的臣子,余生也不会干泼凉水的事,大声命令道,奠定大明古朝接下来的时间,以发展为主。
    ......
    随后一年,大明古朝收缩锋芒,安心发展,不管天盟和邪魂族打的多热闹,也没有半点动静。
    正如大汉帝主的推测,万邪大帝制定详细的入侵计划,从无常府和大苍帝朝境内,兵分两路,发动干扰式攻击,兵力亦虚亦实,让人摸不清头脑。
    正是这种诡变得进攻方式,让天盟各大势力疲于应对,不断调动军队,却什么也没有打到。
    长此以往,天盟军队的士气,一泻千里,没有作战欲望。
    万邪大帝,再次掌握战场的主动权!
    并且,他还在制定一场更大的战争,但实施这场战役的前提,必须是邪魂玄朝后方安稳,能有充足的军队和强者供他调遣。
    他,还需要等待!
    在天盟和邪魂族胶着时,大明古朝的发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经过六部与内阁商议,大明古朝把天剑殿疆域,划分为十三个行政区,派遣大量官员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受到谣言影响,起初的时候,天剑殿疆域的居民对大明古朝有很大的排斥,爆发多场动乱,死了不少无辜的百姓。
    事件发生后,郭嘉调动朝廷力量,一边武力镇压,一边制定安抚民心的政策,澄清谣言,逐步消除百姓敌视心理。
    享受到好处,百姓也渐渐接受大明古朝的通知。
    对生活在底层的百姓来说,他们并不关心谁是统治者,只在乎统治者颁布的政策,是否有利于他们生存。
    能过上好日子,他们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稳定民心后,朝廷开始改革,消除氏族影响力,除了少部分声望很好的氏族外,都遭受镇压,要么灭族,要么流放。
    在军队上,军部任保留霸王军番号,却没有招兵,用余生的话说,没有项羽的霸王军,就不是霸王军。
    杀神军和青龙军,也在霸王军突破圣级军团半年后,晋升为圣级军团。
    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稳步朝顶级军团迈入!
    各省地方军,也拥有中等以上军团实力,有资格在大型战役中当炮灰。
    至于强者数量,除了新增加几尊至圣外,就没有多大变化。
    不过,还有一件大事,吸引大明古朝上下,所有人的目光。
    那就是由商鞅和韩非子制定的法典,即将出世!
    这一日,阳光穿过云层,洒落大地,余生率领文武百官前往大理寺,这是除君权之外,大明古朝最高立法机构。
    商鞅和韩非子对坐,互相论道,一条条金科玉律,形成金色的文字,悬浮在虚空,经过反复推敲后,录入一本古书中。
    现在的立法,并不是从实际出发,因为修炼世界没有实际。
    两人选择的立法方式,是通过观摩大道,身融天地,在引导天地之力反驳,能在天地真理中保持不散,才能算成文法典。
    截止现在,两人已论法一年!
    “天地之余,君王为上,天下大业,为君神授,大明君主法典,成!”
    韩非子大吼,一身长袍鼓起,散发的气息中,带着法家的审判之意,无数条法文,萦绕周身,形成一条大道之力。
    法道!
    以法为本,审判万物,审判一切不公,审判一切不正!
    轰隆隆!
    一团浓黑色的乌云,出现大理寺上空,金色的闪电驰骋,没有散发毁灭的天罚之力,而是一种秩序之力。
    法典,乃秩序!
    “秩序显形,天地同庆!”
    郭嘉喝着酒,忍不住砸舌道,他有预感,这部出世的法典,将彻底粉碎儒家的独家统治,重创儒家的发展道路。
    “大明法典第一条,君王为天,主宰天下,一切言行举止,代表天意,统御万疆,为无上至尊!”
    “大明法典第二条,皇位继承,采取世袭制,君权世代嫡长子继承!”
    ……
    “大明法典第十条,朝廷制度,采取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制,地方颁布的命令,不能违背朝廷风命令!”
    “大明法典第十一条,丞相为百官之首,设立左右丞相,下辖六部尚书,治理国家大时,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
    ……
    “大明法典第五十条,军队采取等级制,首脑命令制……”
    “大明法典第六十条,科举制为选拔人才的治国之策……”
    “大明法典第一百条,大明境内,思想自由,学说自由,百家齐放,百家争鸣……”
    “大明法典第三百条,死刑执行,需上报大理寺复审……”
    “大明法典第六百条,百姓缴纳赋税,官府需出示票据,不得胡乱征收赋税……”
    “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以上法典条款,自颁布之日起,递交君王审核,确保无误后,即可执行!”
    一共九百九十八条的法典,自商鞅口中读出,回荡大明古朝境内,让人听得如痴如醉,沉醉其中。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