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相识
2008年的夏天,bei京是世界的焦点,每个中国人都在热烈而亢奋的情绪中,苦逼调查记者孟串儿正在跟一家港股上市的纸业公司死磕。
调查记者是个特殊的群体,什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什么无冕之王那都是外行人看热闹的时候说的,总结起来这个职业就俩字:“苦逼”,如果再多加俩字:“苦逼朝天”。
跟柯南的追求是一样的,真相只有一个,但没柯南那个脑子,更没柯南那个运气,最重要的是,调查记者穷且横。
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今天早上出门见一大爷摔倒了,一个小伙上前问道:“大爷,我一个月工资2500,能扶你起来吗?”
大爷:“小伙子,你走吧,我再等一会儿……”旁边另外一哥们儿也上前问道:“大爷,我是记者,我能扶你起来吗?”大爷看了下他,默默往旁边挪了挪说:“孩子,来…来…来…你躺大爷旁边。”
看着他俩都躺下了,于是一名调查记者也上前问道:“大爷,我是调查记者,能扶你起来吗?”大爷看了他两秒,拍了拍旁边的哥们儿说:“孩子,我们起来,让他躺。”
这一行不太适合女人,当然,孟串儿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个女人,她曾经最大的梦想是去战火纷飞的地方做一名战地记者。
一身迷彩服扛着长枪短炮的摄像机和照相机穿梭在硝烟弥漫和枪林弹雨中,像个热血的爷们一样,如果能抢到全球首发,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她骨子里有种野性,用一种动物去形容一定是敏捷凶狠的豹子。可惜孟串儿她妈是个规规矩矩的妈,从小最喜欢说的一句口头禅:“这是什么b崽子?你这性格到底像谁?”孟串儿不好意思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开什么玩笑?你自己还不知道生出来什么b崽子?当然这想法是不能说的,说完得小心老太太正在炒菜的铲子。
爹妈图安稳,曾经她多少年小河自然流,无人挡去路的岁月已经够了,现在能放任她去坚守调查记者的岗位已经实属不易,再敢妄想别的老太太估计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都能上演得出来。
理想的丰满和现实的骨感是每个人都需要去面对的课题,而且是对于人生来说巨难的课题,谁都不例外。
此刻,孟串儿正在图书馆排队,她想借一本港股证券法律类的工具书,根据种种证据显示,香港这家艹蛋的纸业公司因为大股东疯狂套现,导致资金链断裂肯定是没跑了。
这稿子一出估计得把这公司的股价拉低十几个点,十几个点啊同志们,可以买孟串儿无数条命了,所以必须严谨再严谨,保证每个标点符号都可以负法律责任。
现在的人都这么喜欢学习了吗?这队排的快到山海关了,孟串儿心里嘟囔着,忽然手机响了,看一眼号码未显示——估计是境外打过来的。
“喂您好,请问您是孟串儿孟老师吗?”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港普,在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上猜也猜得出是谁打过来。
“我是孟串儿,不是孟老师,您请讲。”
“啊……我是香港xx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孟老师您时间宝贵我就开门见山了,我们公司非常欣赏您的才华,想跟您交个朋友,您看方不方便把一个您信任的银行账户给我,或者如果您对我们不信任咱们也可以面谈。”
这话中的暗示孟串儿心知肚明,先利诱再威逼实在不行拿脚踢,这才刚开始糖衣炮弹。做调查记者等于常在河边走,而对于她来说,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本事,她把鞋都套上塑料袋了没好气地怼过去一句:“我们东北有一句土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孟老师您请讲。”
“滚 t m 犊子!好好想想怎么回应我的采访提纲,别总想些歪门邪道乱七八糟的事情!”孟串儿气愤地挂了电话,周围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扫过来,包括排在前面的一个肌肉男,穿一紧身白t,健硕浑圆的胳膊把衣服绷得快炸了,穿一大裤衩子屁股高耸呼之欲出,这货的胆子跟肌肉不成正比,一句滚tm犊子,把他吓得一哆嗦,手里的书掉了,这小胆儿也真够可以得了,估计身上那一块块的肌肉都是气吹的,一碰就破。
但他掉在地上的那本书,让孟串儿瞥见书名了《淡淡的忧伤》,没把孟串儿笑死,五大三粗、胆小如鼠的老爷们儿看的都是什么矫情玩意,还淡淡的忧伤,就他妈是个女的看见这种书名都想跑,脑袋中立马全都是琼瑶阿姨和马小涛叔叔的嘶吼与泪水。
排到孟串儿的时候,她看到刚刚那个男的还的那本书还放在吧台上,管理员还没来得及收,就手贱没忍住随手翻了一下,第一页就是那本书的序,一个叫郭力家的人给写的序。
序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东北没有少年。东北人一出生就老了,你不老也得装老,只有装得老才能过一生。你看看作品中的于小山,一夜之间挥霍了多少儿女情长,你再看看作品外的于小山,一个二十几岁的东北少年,人已经是一座火山喷过,正初歇在天边,若隐若现,走近他容易,真要靠近他却已经很难很难。还是常言说得好,惟有忧伤,或许淡淡。”
嗯?我艹!有点感觉啊!这句话说不清楚触动了她的哪根筋儿,想想自己这短短23年经历的比别人一辈子都多……。
“你还借不借书了?”图书管理员用手敲着吧台有点不耐烦了,她赶紧点头:“借借借。”然后随手把那本《淡淡的忧伤》也递给了管理员说:“把这本也借了。”
孟串儿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打开这本书开始她就再也没有放下,也开始了一段不可预知的命运与生活。
那天她端着这本书在人满为患的图书馆站了整整四个小时,没休息,没上厕所,没抽烟,一口气看完了。合上书脑袋里都是木的,再看眼前的世界与人流都无法恢复真实,情绪和思绪都被这个作者拽走了。
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这个于小山到底是谁?也他ma太牛逼了,他描述的江湖、热血、情义、生死、爱情,都似乎与她有关,还有他的生活、灵魂与感悟,以及那里面的一切,句句都能戳进她的心里,而且在她心里的每一个旮旯胡同撒点炸药,以至于处处爆点,爆得她心里破破糟糟的,莫名的忧伤。
之前的孟串儿,挺傲的,高中的时候喜欢王菲,绝对的偶像,同桌是个特别天真的丫头,经常仰脸问她:“桌儿,你这么喜欢王菲为啥不给她写信呢?你文采那么好,她要看到也应该会喜欢你。”
真是被她的天真感动得笑掉大牙:“你以为我是谁?身份不对等的时候王菲怎么会瞧我哪怕任何一眼?她瞧都不瞧我凭啥写信给她?”
这就是她,年轻的时候追星都能保持理智,在她心里喜欢或崇拜一个人可以,但一定要在可以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张开嘴,否则免谈。
除了书名过于矫情,这本书在她当时的心里绝对满分,当然很多年之后孟串儿才知道这书有个别名《chang春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