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冤案
这日,齐元乙跟往常一样返回田府别院,妻子田氏正在跟儿子齐衡等他一起吃晚饭。
齐衡年近二十,却有些痴呆,说话结结巴巴,在外面经常被人欺负,但这个儿子却是齐元乙和田氏的心头肉。
齐元乙看看老妻又看看痴儿,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夺取降真宫观主之位,得到足够的权势,替儿子讨个像样的媳妇,自己努力活到孙子长大,让这份家业能够传承下去。
他是田虚应的女婿,觉得这降真宫的一切本来就该是他家的,所有的障碍都要一一扫清。
吃完了晚饭,齐元乙跟妻儿打声招呼,带着一名亲随溜溜哒哒出了门,踩着夕阳的余晖走到镇外。
向山下走不远,侧面通往“紫盖洞天”,他每天都会过来走一圈。
瀑布水声隆隆,玄宗朝建造的龙神庙废弃已久,只剩下一个石窟布满了荒草。
齐元乙走过去,果然看到一个陌生人蹲坐在石窟旁休息。
他左右看看,见附近没人,便让亲随站在远处望风,自己走过去攀谈。
那人面色黝黑,满脸胡须看不出实际年岁,身穿短衣短葛,拿着镰刀背负药篓,手持一根长长的木杖,一副采药客的打扮,见齐元乙过来就问道:“可是齐炼师?”
齐元乙点头问道:“你是何人?”
那人说:“某是牛角岭宗家寨宗八郎,炼师可以叫我宗八。”
“你们当家的准备如何行事?”
“胡大当家让某告知炼师,现在这边集中了两三百人营造木楼,而且降真宫有围墙和坊丁,又在山上,委实易守难攻,就算带几百人过来,恐怕也讨不了好。所以需要炼师随时通报消息,等木楼造好这些人撤走、刘元靖老贼带着郭上灶等人去隐真岩之时才好行事。”
齐元乙见他说的有理,便答应道:“好,你每日晚上在这附近等候,如果有事我便留书在龙神庙。”
宗八问道:“什么事不能直接说?某又不识字。“
齐元乙一噎,他平日接触的都是识文断字之人,根本不屑于跟这种山民打交道,只好摇头道:“也罢,只是如果每日相见,就怕被人看见露了行藏,你就等在龙神庙,若是有事我再来告知,无事就不过来了。”
如此忽忽过了半个月,已经到了九月底,会仙阁终于完工,韩晔闻讯过来,降真宫又是一番忙碌。
众人来到隐真岩,只见新造的三层楼阁背靠岩壁,坐落在木墙之中,雕梁画栋,明漆翠瓦,山水之间别具风韵。
他们登楼远眺,视野非常开阔,面前是青山绿水,一眼望去隐隐能看到下游两里外的禹碑!
“果然是个好地方,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感觉!”
韩晔来了兴致,在早已准备好的桌案上铺开宣纸,提笔写下“会仙阁”三个字。
他笔力苍劲,刘元靖看了,就知道这个人虽然被世事磨平了棱角,但终究性格耿介不同俗流。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到韩晔的为人,再对照柳宗元、刘禹锡的名声,与他们志同道合的王叔文,又怎么可能是世间谣传的小人呢?
九、十月份是唐代官吏比较繁忙的时候,韩晔在会仙阁住了一天,就返回衡州。
他刚走不久,衡山县令周衮又来登门拜访。
郭弘陪着师父见了这位周县令,双方分宾主落座,他还是负责煮茶,自从上次刘元靖饮了他的茶之后,每日就离不开了。
郭弘也没有什么不愿意的,山中除了学艺也没有别的事,能在人前显露一番正合少年的性子。
周衮坐下来擦了擦汗,说道:“刘先生,这次可要帮一帮下官,王彦承的案子被王监军派人过来,硬是判他死罪,今秋就要执行,真是岂有此理!”
刘元靖听了眉头一皱,问道:“这明明是一起冤案,为何王监军揪住不放,而且这么快就处死恐怕不合律法吧?”
周衮连连点头说道:“正是如此,但宦官势大,乘着韩使君上次在降真宫耽搁的那几日,衡州刺史府的法曹参军把案子复审了,还说本县已经上报不能翻案,可那次上报明明不合规矩,都是胡延德一手所为。”
刘元靖摇头说道:“此事山人也无能为力,周明府还是去跟裴观察分说一二吧。”
周衮说道:“本县已经上书观察,但一直没有回音,这才来求先生,毕竟这是一条人命!”
刘元靖问道:“不知何时执行?”
周衮道:“往年秋决都是在十月到十二月(农历),今年因王监军要求,估计会在十月中旬,去掉休沐、阴雨和节庆,可以明正典刑的日子一般只有两三天。”
唐代一年中规定立春到秋分不得奏决死刑,大祭祀及致斋、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断屠月、断屠日及假日,也不得奏决死刑。
每年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有断屠日,就是每个月的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从唐代起,秋决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十、十一、十二(公历的十一、十二月和次年一月)这三个月。
一年掐头去尾可以杀人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九十天,秋决则不超过六十天(其实农历十月已经入冬,应该叫冬决)。而十月份去掉阴雨天和断屠日,大概只有十五天左右。
刘元靖问道:“时间似乎有些不对呀,往年处决犯人,像衡山这样偏远的地区,今年审结的死刑案子一般都是明年才会行刑吧。”
周县令叹道:“可不是啊,府城审结到今日不过半个多月。衡山到长安走官道大约两千两百多里,驿站规定快马往送公文的时间是日行七十里,仅仅公文送到长安就需要一个月出头,刑部一般也需要四十五天才能复审完毕,再送大理寺又是一个月,最后送皇帝勾决又有几日耽搁,然后才发文到州县。此后还要三复奏,这是太宗皇帝规定的,就是为了免得出现冤案,公文往返三次又是半年,所以偏远地区死刑案子就是拖上两年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