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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牧州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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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仲回来了,并且还带来了两个骑着马背着枪的汉子。
    “这两位是金志刚、金志坚两兄弟,他们的父亲是开拓者后人,母亲是金人,去黑水县那时候他们也在。”
    胡仲找了很多人,愿意在这种局势还不明朗的情况下直接跟过来的,就这两人了。
    金志刚主动说道:“我们兄弟因为金发和眼睛的关系,被郡里人瞧不起,被族里人赶了出来,这一年来都是在野外艰苦度日,现在愿意追随大人左右!”
    金志坚也说道:“愿为大人效力!”
    王兰陵点头说道:“那两位就请入队,先行熟悉这里的事情。”
    这两人以前是跟着牧生的,牧生被招安到了郡府给贵族做生意之后,这些人就没有了去处。
    再加上混血儿在这个时代就是杂种,别人不想分家的时候把家财分给这些杂种兄弟,自然是拼了命的挤兑他们。
    王兰陵的手下有金人和牧州人,对一些红发和异族人也都没有一般人的傲气和轻蔑,所以在胡仲说了之后,两人就直接跟了过来。
    金志刚说道:“大人现在是在山海县这里当县令,我正好知道一个事情,附近山谷里的马贼首领山吨准备来山海县这里掳掠,应该是在十天之后!”
    王兰陵皱着眉头看着金志刚,“山吨……他为什么要过来掳掠我们?”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有逻辑性了,以至于金志刚回答不上来。
    金志坚回答道:“这些马贼无恶不作,趁着严冬之前干一票,一直都是正常的事情。”
    王兰陵是奇怪别人要对付自己,觉得别人要对付自己,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周围县的人和他不对付之类的。
    他习惯把事情往复杂了去想,所以在听金志坚说这是正常的事情后,就点了点头。
    “这批马贼有多少人?”
    金志刚回答道:“大约是三十人上下,正常是有四十多个劳力,不过还要留几个人守山寨,算上寨子里老人女人的话,差不多一百人。”
    王兰陵询问道:“在牧州,像是这种人数的马贼,算多吗?”
    胡仲解释道:“算是星星之火,牧州的地方非常大,马贼主要是集中在靠近村庄县城外的几个大山里,最多的就是金山郡,那里据说是有一百万山贼,金山脚下的马贼加起来差不多也有二三十万。”
    王兰陵疑惑的说道:“上次山州大军过来的时候,没弄死这些人?”
    胡仲说道:“当时听说是为了速战速决,基本上受到打击的都是跑不掉的那批人,跑得快的基本上都没人追,死的主要是天牧郡和郡府附近的马贼,像是山海郡和雁山郡的基本上没有多少影响。”
    “不仅如此,当时很多马贼首领还有牧户,都是主动的把一些参与叛乱的人供出去了,没人敢包庇那些人。”
    那一次,朝廷是真的动真格的了,所以不论是牧州的官军还是草民贼寇,都很识时务的积极配合,效率前所未有的高。
    即使这样,为了泄愤,还是死了不少人。
    在了解到目前牧州还存在着很多小问题后,王兰陵就说道:“这个其实我之前也了解过一些,不过主要是觉得我家人那边因为队伍笨重的关系,会引起马贼的注意,倒是没有想过还会有马贼进犯我赴任之后的山海县城。”
    胡仲说道:“大人,为今之计还是先修好城墙,有了城墙之后马贼就难以进犯县城里面,最多也就是和别处一样,在外面村庄掳掠一些就退了。”
    王兰陵露出了微笑,“只是三十多个马贼,这种事情用不着我亲自来解决,胡仲你带十个人随我去见郡守,这里的事情还有马贼的事情,下面人自己就解决了。”
    胡仲也觉得三十多人不是问题,听到王兰陵吩咐,就点头说道:“是!”
    王兰陵出去见了胡仲的一百个手下。
    “过些天有三十多个马贼前来进犯,些许小贼不值得我亲自动手,我正有事情要出去几天,若是马贼在此期间前来进犯,不论是你们还是别人,哪怕是一个贩夫走卒,只要能灭了那些马贼,我一律赏之。”
    “此次,我便是给你们一个表现的机会!”
    “凡是在我回来之前将马贼首领山吨擒获,不论死活!都可成为百人长!得军衣、皮鞋各一件,羊五头,铁锅一件。”
    “这是你们还有山海县所有人的表现机会,我将出人头地的机会给你们了,你们是愿意继续当一辈子小兵奴仆,还是积极几天,拼着性命搏一搏将来,就看你们自己的选择了。”
    王兰陵将选择的权利交给这些人,也希望有人能够主动的展现才能。
    胡仲面露忧色,在几人出发前往郡府的路上就说道:“大人,您直接说了悬赏那些马贼头领的事情,恐怕会被周遭的一些马贼记恨上。”
    王兰陵奇怪的说道:“那山吨和周围马贼的关系很好?”
    胡仲说道:“并非如此,马贼们都是互相划分好了地盘,有自己的一套放牧规矩,但是您号召县里百姓去对付他们,这就会让他们记恨上。”
    王兰陵笑了笑,“就许他们来掳掠我,就不许我反抗了?”
    胡仲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些马贼都该死,只是现在大人您直接号召百姓对付他们,这会引起附近所有马贼的报复,这些马贼最喜欢的就是将那些出头之人虐杀。”
    王兰陵点了点头,“他们越是疯狂,就说明越是害怕,怕的是我,也是周围那些愿意反抗的百姓,倘若每次劫掠遇到的都是拼死反抗的猛士,这些马贼不需要多久就会被淘汰掉了。”
    牧州人到底是和山州人不一样,在山州遇到贼寇想要掳掠的话,起码要吃一梭子子弹再说。
    就算是没有枪弹,黑水县那里最不缺的就是武林高手了。
    不过也不是说黑水县多好,那些武林高手某种程度上就是收保护费的人,只不过被朝廷给吓怕了而已。
    黑水县的底气,主要还是朝廷杀的狠,老百姓怕当官的,但是不怕那些流氓混混土匪。
    牧州有些不一样,军队的存在削弱了官老爷的权威,更符合地区特色的马贼山匪就成为了规则下的衍生品。
    牧州的军队主要吸的是朝廷的血,因为牧州地盘非常大的关系,那些官军更喜欢去城里,而不是去乡下地方抢不值钱的东西。
    但是偶尔也有人去进行狩猎,捕捉一些异族人来贩卖,或者是拿来玩。
    山海县距离州府太远,本身开拓者的存在又比较奇怪,所以基本上这里最严重的治安问题还是马贼。
    胡仲其实想要留下来击杀那些马贼,他只是觉得王兰陵号召百姓斗马贼的事情容易引起其余马贼的报复,本身对于杀死马贼的事情反而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是相比起击杀马贼,确实是去郡府的事情更重要一些。
    王兰陵这一次要去郡府取得郡守的支持,不论是基建还是外交问题,再或者是各种物资问题,都要郡府那边的同意才可以。
    从山海县到巨鲸岛,需要转两次车。
    首先是从山海郡出发到仙水湖的湖水之滨,山海郡的地形就是外高内低,山上的水流和天上的雨水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仙水湖。
    仙水湖里有很多大鳄鱼,不过已经被驯服,王兰陵几人乘坐着鳄鱼船到了湖的另外一边。
    鳄鱼船就是一条大鳄鱼被绑着嘴巴固定在船下当发动机,速度慢了许多,但确实是纯天然。
    因为船板很大的关系,根本不用担心鳄鱼能把船弄翻了。
    或许是不热衷于开疆拓土,也不热衷去狩猎野兽的关系,很多地方的大型动物都很多。
    帝国有相当一部分的贵族,喜欢养些大点的动物,尤其是猛兽。
    仙水湖很大,但是没有水贼,在这种存在大型水兽的地方当水贼确实是危险一些吧。
    不过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仙水湖里没有岛屿的存在,这种无法当做藏身地的湖泊,自然是没有水贼光顾。
    到了仙水湖的另外一边后,王兰陵等人歪歪扭扭的经过几条山谷,下到了海边的位置。
    用时,两天。
    闫村是一个制盐的村子,负责晒制海水进行食盐的提纯。
    王兰陵学过对应的技术,盐官属于吏员生能考的小官,王兰陵化学课上做过这题。
    要除去粗盐中含有的杂质,可以加过量的氢氧化钡溶液除去硫酸镁,加过量的碳酸钠溶液除去氯化钙和过量试剂氢氧化钡,通过过滤把不溶于水的物质除去,加适量的盐酸除去过量的碳酸钠,通过蒸发除去盐酸。
    不过民间也有民间自己的制盐方法,并非是直接晒一晒就有盐粒了,那样和直接加海水也没多少区别。
    吃了那么多年的盐,基本上各个地区都有一套独特但是大同小异的制盐法。
    这个村庄的名字就叫闫村,大部分人都是姓闫。
    王兰陵找到了村官,是一个长胡子,穿着破旧衣服的精壮老人,在老人的身后还有几个老人。
    这些老人的胡子比头发长,头上基本是那种只有指甲长的一层头发,很适合干活。
    头发稍微长一些的,也会自己将头发扎在头顶,变成一个古人的发型。
    除此之外,周围一些青壮和少年人,都是光着脚,穿着松散的裤子。
    他们的衣服都是那种颜色单调的衣服,以白色的补袍和灰色的麻衣为主,只有背着小孩子的胖女人才穿着一件花棉袄。
    不论是风吹日晒的皮肤颜色,还是那只能用乡下人形容的面容长相,都和王兰陵差了一个时代。
    王兰陵说明了来意,“我是山海县的新任县令,此次过来是为了拜访郡守。”
    身材消瘦精壮的闫如海说道:“老头是这里的村长,郡守大人前些年就交代过我们庄子,不许让人从这里去岛上。”
    王兰陵说道:“我非凡人也,乃是朝廷任命的地方长官,又是在通州官校学习过,给圣上写过多封信,你们带我上去,郡守不会说什么的。”
    闫如海看着王兰陵的衣着打扮,一看就是城里人,穿的比岛上的人都要光浑。
    “那行,我让人去岛上问问,他们说行了才可以,不然我们要掉脑袋的。”
    王兰陵点了点头,“这是我写的书信,你带人交给岛上人。”
    王兰陵写了一封履历表,上面记载着王大人的光辉履历,和名片的效果差不多。
    闫如海说道:“好,现在也不早了,估计要明天才有回信,你们先在村子里休息一晚上吧,我们这里也没啥人来,一年到头都遇不到一个客人。”
    这里的盐都是专门的人运去外面,这些村人则是世世代代都在这里干活种地,没有什么多余的事情可以做。
    晚上的食物是番薯粥和面鱼儿,这里人不喜欢吃海鱼,也不喜欢吃大鱼,更愿意把一种能够和面粉配合的小鱼干当做美食。
    烤鱼是简陋的食物,面粉裹着鱼煮汤是高级食物,油炸的话,就是顶级了。
    除了食物问题外,胡仲的几个手下也在这里播种了……
    王兰陵当然是不好这一口,胡仲和几个手下也没有接受,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队伍里还是有人愿意在这里留下后代的。
    十个人里有四个都笑纳了,毕竟和他们睡的也都是年级三十岁以下的女人。
    村子里人员被限制了流动,再加上附近实在是没有别的村子,为了不让同族结婚,自然是会想办法吸收一些外面的血脉。
    虽然这个村子也和巨鲸岛的人通婚,但数量太多容易弄混,所以有外地男人过来的话,都会有这种招待。
    不仅是海边的渔民有这种传统,牧州的牧区和开拓者区域都是如此。
    帝国的地盘之大,远胜任何一个时代,而人类又都喜欢扎堆在一起生活,所以很多地方地少人稀,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个旅人。
    为了让官方商队更好的在各个区域内流动,朝廷对此做出了专门的规定。
    地方牧民和村落人员,都需要为商队和非官方的旅人提供免费住宿和饮食草料的补充。
    相对的,商队和旅人需要传播远方的消息和事情,比如有可能的瘟疫、风暴、干旱、虫害,也要负责回答当地人的一些咨询和疑惑。
    地广人稀,基本生活物资匮乏,胡仲这些牧区人对于旅客都是很好的,只要对方不手贱嘴贱,基本上都会好好招待,也会让一些女人待客,以便对方能时常过来交易。
    这是一种为了适应生活进化出来的规则,只要在这里生活,就要遵守这些规则,与道德无关。
    道德的前提是能够活下去,不能让集体更好活下去的道德规范,都是不符合当下环境的妖言。
    闫村这边虽然基本的生活物资不缺,但也愿意让村子里多几个方便和其余娃子结婚的小娃子。
    王兰陵在吃过饭之后,也遵守了这个规则,讲了天牧郡发生虫灾,以及来的路上经过几个县城外面时看到的见闻。
    睡觉就算了,王兰陵没打算在这里留下娃娃,拒绝了一个穿着花棉袄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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