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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军旗所至,皆是汉土(国庆快乐!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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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十四年,八月十五。
    这一天是传统上的中秋节,而对于平虏军的近七万大军来说,今天他们将会在异域度过这个中秋。
    清晨时分,随着一声令下,浩浩荡荡的大军沿着浮桥渡过了鸭绿江,在大军过江的同时,骑在战马上的朱国强在几十名将领侍卫的拱卫下,就立于江边的小山丘上,凝视着这支浩浩荡荡的大军,朱国强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那首战歌。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为祖国,就是保家乡,中国好儿女,齐心团结紧……”
    想到另一个世纪的那群最优秀的军人在这片土地上用生命和血肉铸就起的大国地位,朱国强自然又想到了万历征朝鲜时,那些明军在如何于朝鲜粉碎了日本人的大国梦。
    而现在,王师又一次越过这条江水,又一次向另一群残忍且野蛮的敌人发起最后的进攻。
    只要这一仗打赢了,建奴对大明的威胁就会被彻底的粉碎,他们不过就是流星那样,一闪而过。
    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争辉!
    当朱国强满志踌躇的置身于江边的小山包上凝礼着过江的大军时,在江面上的浮桥上,穿着明亮的胸甲、扛着火枪头戴铁帽的宋老丁心底显得有些不太踏实。
    毕竟过了这条鸭绿江对岸就不再是大明了,那你可就是真的异域他乡了,万一要是死在那里,会不会成为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
    想到这儿,他的心里不禁有些紧张,甚至就连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其实不仅仅只是他一个人这么想,不少人也都是如此。
    “过了江,就是朝鲜了,你说这异国他乡的咱们到了那。万一要是有个什么万一的话,那可真就是……”
    “就是什么?”
    旁边有人问道。
    “哎,还能是什么?他的意思你还没明白吗,咱们到了异国他乡的,万一要是在那有个三长两短的话,到时候可真就是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了。”
    这番话让其他人听的心情有些沉重,甚至就连他们的脚步也变得有些,偶尔多他们还会回头看着辽东的土地,那里才是他们的家呀。
    过去他们还真不觉得辽东是自己的家,毕竟,他们这些人里既有山东人,也有北直隶人,也有河南人,他们来自大明的各个省份,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属于自己的家乡。但是现在回头凝望着辽东的土地时,他们却觉得那里就是他们的家。
    一旁的军官听到他们的话。突然大声的说道。
    “什么异国他乡的,难道你们忘了——军旗所至,皆是汉土!只要咱们的铁靴,他疼的地方,那就是咱们大明的土地,咱们到了那,那里就是咱们的家,就是咱们打下来的地方就是咱们的地盘,哪有什么异国他乡的——”
    军官的这句军旗所至,皆是汉土,当所有人的心头一震,原本有些纷乱的心情也随之变得坦荡起来。
    对,没错,那有什么异国他乡?
    军旗所至,皆是汉土!
    这里就是大明,他们到的地方就是汉土,就是家……
    成千上万的天朝大军在过江!
    对于朝鲜人而言,从几天前隔江看到天朝大军时,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激动的难以自抑。
    天朝大军来了!
    在几十年不见天朝大兵后,在屡屡遭受胡虏的欺凌后,这些朝鲜人的心里一直心存着一个念想——大明爸爸在,他不会不管朝鲜的!
    而且过去的一年里,面对国家被胡虏占据的现实,唯一支撑着朝鲜人的恐怕就是大明爸爸没有忘记他们——天朝大兵在大同江口建立了带方堡,他们在正方山城击败了胡虏。
    大明爸爸会来赶走胡虏的!
    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终于,今天念念不忘着大明爸爸派来了天朝的大兵。
    率领着一哨骑兵作为大军前锋的杨珍,出现在朝鲜的年久失修的道路上沿途警戒时,他们迎面看到远处黑压压的过来一阵人,中秋的风已经带着些寒,被风一吹,盯着黑压压的人群,杨珍不由打了个冷颤。
    “全体警戒!”
    就在他们抽出短枪警戒时,他的部下说道。
    “杨哨长,这是什么架势?”
    过来的却是上千名个衣裳破旧的朝鲜百姓,领头的是个穿着素色儒袍的有些年长的读书人,看到他们后,领头之人二话不说,立即率着众人跪在路边磕头相迎,一时间,黑压压的上千人就那么跪倒一片。
    “我大明朝鲜国士子李在道,恭迎天朝天兵!”
    也许是因为过于激动的关系,跪在地上的李在道说话,花白发须颤扬,脸色也因为过于兴奋的有些发红。
    居然是这样的大礼啊!
    勒着马缰,杨珍惊讶的看着跪成一片的朝鲜人。
    “这位将军,东虏这一年多来于下国横行霸道,把我们害惨了,现在将军带来天朝天兵过来平虏。救我等小民于水火之中,自此之后,我朝鲜百姓又能重回母国,过上安稳日子。”
    看着面前的朝鲜士子,愣了愣,杨珍急忙下马扶起李在道,同时哈哈大笑道:
    “各位乡亲放心,我定不会放过一个东虏,必定让他们有来无回。给诸位乡亲报仇!”
    李在道让人抬来的一个大木桶,木桶里是喷香的肉食。
    “将军,朝鲜是地瘠民贫,百姓都是穷苦人家,也没什么可以犒劳天朝天兵的,小人特意命家人备一些狗肉,请将军不要嫌弃。”
    一桶狗肉,只有些许菜叶,狗肉的香味逼人。
    面对这些狗肉,再看着这些衣衫破旧的朝鲜人,杨珍推辞道:
    “大家的好意,我等就心领了,这些狗肉且端回去,我等天朝大兵,奉命过江平虏,是为解救朝鲜百姓于水火,诸位贫苦如此,又怎能忍心让诸位劳军。”
    那些朝鲜百姓尽管听不懂汉话,但是通过李在道的翻译知道后,无不是齐刷刷跪地,无不是感恩戴德说天军爱民如此,死活都要犒军,大有一副要不是犒劳天兵,就要以头抢地。
    面对朝鲜百姓的热情,杨珍和手下士卒,便感动的收下了狗肉,但所有人又心里感觉有些别扭的。
    “杨哨长,小的当了二十多年的官军,只见过百姓躲兵灾,视我等大兵为匪盗,什么时候有百姓像朝鲜人这般视咱们为天兵,如此这般犒军,甚至不惜以头抢地,非要犒劳我等……这心里难受啊!”
    “是啊,难受啊……”
    旁边立即有人附和道,也难怪他们这么感叹,毕竟,他们在国内的时候,别说是百姓犒军了,甚至就连路过的城池,也拒绝像他们提供粮草,从来都不拿他们当人看,甚至视他们为匪盗。可这边呢?却把他们当成救命恩人,两者一比较,心里自然觉得有些怪异。
    “哎,朝鲜真是我大明的忠义之地啊!”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甚至感叹着,要是大明的士绅百姓都像朝鲜人这么仁义那就好了。
    其实,他们那里知道,这些朝鲜人之所以会如此,完全是因为被建奴祸害的太厉害,有时候,人也就是被祸害的时候,才会想起别人的好来,过去这些朝鲜人可是视明军为敌寇——明军也抢粮啊。
    可现在被东虏欺负了一年多的他们,总算是明白了相比于胡虏,明军是多么的文明,多么的仁义,明军顶多就是抢粮,再不然就是玩几个姑娘,可胡虏不仅抢粮,而且还杀人,一杀就是一个村,至于女人,人家不是玩,而是直接抢走,当娘的、当女儿的、当姐妹的,直接抢走当奴隶,甚至被欺凌致死。
    天朝天兵好啊!
    仁义啊!
    有比较才有伤害嘛!
    没有比较那里有伤害,就像明末的那些士绅百姓为什么一开始愿意降,但却又突然毁家反清,甚至流寇到最后之所以愿意聚集在大明的旗帜下与满清作战到最后,说白了,也就是因为他们有了比较。
    因为有了比较他们才知道满清真的没有拿他们当人,或许大明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至少还拿百姓当人,没有想杀便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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