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挖坑!
围观人员太多了,开了枪,根本跑不掉。
和祂打个一换一,有些不值得。
这一次把祂赶了回去,保不准下一次同样会降临,还不如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安全一些,最起码还能做一些防范。
抱着孩子的徐伟明并不知道原先就活自己孙女的林雨,此时想要再把她送入地狱的。
他现在紧紧的盯着怀里的孩子激动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欢喜。
看着孙女身上两个伤口,迅速的愈合。
想到了什么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汽车又看了一眼,似乎抱着一丝希望,对着林雨刚想张嘴说什么。
已经进入机械理智超频状态的林雨,一看见他张嘴就知道他想说了什么。
直接怼了回去。
“你不用看我,按照正常情况,这三人本就命已该绝。”
此时林雨心中已经有了后续的方案。
嘴里开始随意的编排忽悠着。
“小女孩能活是因为他的父母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并且以自身为条件充填进了这两个伤口才使她能够活下来!”
“车子里的两人现在只剩身体,并没有灵魂,他们的灵魂,你刚才不是也看见了!”林雨提醒着。
徐伟明张了张嘴,似乎明白了什么,没能说出话来。
看了眼轿车和怀里的孩子,更加用力的抱在怀里。
刚才那一幅奇特的场景,他也看见了,飘出了两个光点和天空中悬浮的金属球。
经过林雨的解释,他明白了代表着什么,为了使孩子重新活过来,他的父母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想着想着泪水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林雨看着眼前默默哭泣的徐伟明,握着枪的右手不动,左手摸了一下胸前的卷轴。
决定!
祂竟然能影响林雨,就别怪林雨给祂挖个坑,
挖坑的工具就是怀里的卷轴。
按照卷轴的介绍,只要是传奇一下都能进行签订。
林雨不相信祂一降临就有传奇的力量。
趁祂现在属于弱小期,先挖个坑再说,埋得下埋不下再讲。
这个时间点属于付出最少,回报最多的时候,哪怕祂最后牛逼了起来,第一个要面怼得也是卷轴。
林雨不觉得最后怼起来,祂能干到过卷轴上,那三个牛逼轰轰的公司或者联盟。
脑袋里想着,不耽误嘴上对着徐伟明的忽悠。
“他本该死亡,我用锁灵珠加两个灵魂,才从鬼差手下强行把她抢了回来。”
在中国遇见奇形怪状无法解决的事,人们第一个想法就是道教和佛教,上帝和天使一边玩去。
林雨又不是个和尚,这这种情况穿道教的衣服最安全,也最让人信赖。
“鬼差这一次,没能带走她,下一次必然会有相应的动作。”
徐伟明抬头仔细的听着林雨的话语。
“那怎么办?先生!”连忙问道。
林雨看了他一眼,在真视之眼的观察下,他头顶的火焰里有一点金色的光点。
虽然不知道那多出的一点光芒代表着什么?但这个色泽就让人联想了很多。
金黄色在中国的本土文化里,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尊贵。
脑袋一转,有了思路,提出了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你需要向天地立下大誓言,救人百万,在你死之前救100万个人,以你救人的功德,补充她残余的寿命,躲避鬼差的追踪,平安长大!”
“到了一定时候,只要功德够强,鬼才哪怕知道有问题,也不会近身强行勾魂。”
“救?救人百万?”听到这个要求徐伟明有些发愣,说实话,这个要求完成的希望着实渺茫。
低头看了眼怀里面色红润的孙女!
咬着牙说了声!
“好!”
“同样!立下大誓之后,不论你死之后,有没有达成这个目标,你的灵魂都将归我!做我门派百年的护法。”
世界上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眼前的这个人能从鬼猜手里夺魂,付出的代价想必不少。
徐伟明一直很担心,毕竟老话说的好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活人名,生白骨把死人救活还搭上了一个宝贝,得罪了所谓的鬼差。
眼前这个人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他所求的必然必然会更大。
现在听到这个要求徐伟明反放心了许多。
深深地看了林雨一眼。
“没问题!”徐伟明直接满口答应。
“而且孩子因为这一次的情况状态会很奇特。”听到他的回答,林雨继续说道
“她经历了死亡而又被强行的拉了回来,本质上沾染了一些无法根除的气息。”
“这股气息会不断吸引着周围相同的气息,为了防止意外,签字的时候她也要安个手印。”
看着徐伟明有些疑惑的表情。
林雨解释说道:“届时我将你的功德线连接在她身上,借助功德的气息,掩盖住她的身上的死气并驱散那些围拢过来的气息。”
说话间,林雨已经把概念偷偷换了一下,把和自己签订契约变成和天地签订。
这样的话更加会让人相信。
只要签订契约的人是心甘情愿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契约就能成立。
“明白吗?”林雨解释完说道。
“明白,来吧!”经过刚才,在两人之间展现“道法”徐伟明现在很相信眼前这个陌生人。
什么都没有,眼见为实最为重要,心脏破碎都能救活,世间没有比这更奇特的事情了。
看他答应了林雨让林雨站那别动,自己后退几步才掏出卷轴。
扭头问了一下:“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徐希芸!”徐伟明回复着。
林雨继续提笔在上面写道。
甲方:契约拥有者。
乙方:徐伟明,徐希芸。
双方签订契约条款如下。
1:徐伟明必须在死亡之前,做到救人百万。
2:徐伟明死亡之后,其一切归契约拥有者所拥有。
3:所做之正义之事善之果报,全展现与契约签订者身上。
自身之因果乃恶之报应,家有本身承受。
3:徐伟明,徐希芸的职业等级必须比契约签订者低,不得平等。
多出的能量交付与契约拥有者储存使用。
4:徐伟明,徐希芸不得对契约拥有者做出任何伤害性举动,包括并不限于攻击、囚禁、放逐等。
同样不得指使他人做出相应举动。
5:徐伟明,徐希芸死亡之后,灵魂归契约运用者所拥有。
写完之后想了一下,又在下面添了一条。
以上五条条款,任何一条未完成,契约拥有者有权收走血脉后代的灵魂已作抵债。
最终解释权归契约拥有者所有。
写完之后又悄悄的,把上面的文字转变了一下,让它自动翻译成异界的文字。
并且屏蔽了,看见字就能明白意思的功能。
有些时候语言文字不通,真的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