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可爱的人
南水儿说自己一个小时到,结果半小时多一点,就出现在李昂家。
一到就没什么形象的半躺在沙发上,神色慵懒:
“李昂同学,人家饿了。”
“好巧,我也饿了。”
“那你怎么不弄吃的?”
“懒。”
“你……”
南水儿嘟着嘴巴,可怜巴巴道:
“李昂同学,我今天忙得七荤八素,都快累死了……你就行行好,拿点东西给我吃吧。”
“少来……你不止一次跟我吹嘘你的厨艺,还不止一次说要做东西给我吃,结果全是空头支票……而你……不止一次蹭我的东西吃。”
李昂不满道。
他是真觉得南水儿道德品质有很大问题。
有问题,就要改,不能惯。
“真小气。”
南水儿气鼓鼓模样:
“李昂同学,你太过分了,我们好歹算朋友吧。我今天……受了一肚子的气。作为朋友,你非但不给我一点温暖和关怀,还跟我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她似乎是真受了一肚子的气,越说越委屈,眼眶也变得红红的。
像一只柔弱的小猫。
格外能唤起人同情心。
“南水儿,你不会是要哭吧?”
“你要再不给我吃的,我真哭给你看!”
南水儿泫然若泣模样。
“你赢了……”
李昂败退。
“家里倒是有些薯片……吃不吃?”
“吃!”
南水儿连忙道。
李昂只得从储物柜中拿出自己的珍藏——
小狗牌薯片。
十分不舍的……递给南水儿。
这薯片跟小熊牌饼干一个厂家。
同样是市面上很罕见的牌子。
口味一样古怪,能接受的人不多。
“哇哦,李昂同学,你居然也喜欢这个牌子……”
南水儿接过,打开便吭哧吭哧开始啃。
津津有味。
自然也没什么形象。
她在李昂面前,似乎是真的没有偶像包袱。
南水儿吃得很香。
李昂眼巴巴看。
讲道理,他也很饿。
这可是他库存的最后一袋小狗薯片。
“南水儿……”
“李昂同学,你说……”
“薯片……脆不脆?”
“超级脆呢,不信我咬给你听,吭哧吭哧吭哧……脆吧!”
“额……”
“谢谢你哦,李昂同学,你真是个好人。”
南水儿又开心,又嘚瑟,跟先前委屈巴巴、泫然若泣的模样,哪有丁点关系?
李昂倏然惊觉。
自己……
似乎……
被套路了啊。
眼前这位,可是十八岁就封国际影后的存在。
她分明……就是有预谋的骗自己的小狗薯片吃!
吃就算了,还吃得那么香、咬得那么大声,不仅不分一点给自己,还给自己发好人卡!
“哎呀,逗你的,来,分一片给你。”
南水儿递了一片薯片给李昂。
李昂接过,丢进嘴中。
好吃是好吃,可一片,也不顶事……
南水儿道:
“姐姐我对你好吧,连我最喜欢的薯片都给你吃,还不说谢谢。”
李昂满脸黑线。
要点脸行吗?
这明明是他的薯片!
整整一大袋!
你只分了我一片!
还要我跟你说谢谢?
南水儿很快就吃完了一大袋小狗薯片,意犹未尽砸吧下嘴,看李昂对她似乎很不满的样子,她说道:
“李昂同学,别那么小气嘛。明天……明天我一定做一顿大餐给你吃……食言的话,我就是小狗!”
“那么……晚安。”
她起身,伸了个懒腰,勾勒出触目惊心的弧线,便跟李昂挥手告别。
回到自己别墅,南水儿便开始洗漱。
浴室中,她看着镜子中那近乎完美无瑕的自己。
“南水儿,老实交代,是不是对那么家伙有好感?居然一个人大晚上跑到别人家里,好不要脸……”
“胡说!本小姐才不会喜欢那个呆头呆脑的大木头!”
“骗鬼呢,明明就对他有好感。是花言巧语的家伙见得多了,就喜欢这种大木头吧!”
“哎呀,不要拆穿嘛。难道你不觉得他是个很温暖的人?”
“可你想过自己的身份吗?爷爷留给你的时间就只有两月,两月后,你就要回金陵了,再不能像现在这么为自己而活,而是要为整个金陵王族而活……那时候的你,连自由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追求你的爱情?”
“还有最后两个月,就不能任性点么?哪怕是做扑火的蛾子……即便会遍体鳞伤,甚至化作灰烬……至少用尽全力的……去爱过……”
骄傲的神女啊,在悬崖上展览千年,又怎比得过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
爱情,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南水儿走后,李昂突然在想这个很哲学的问题。
高长恭说爱情就是上下两张口,凑起来是个逼。
李昂当然不会这般粗鄙。
但他也说不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商红叶显然误会了他跟南水儿之间有什么。
他这种人,又哪有那么容易动情?
这些年,生生死死也不知道经历多少次,一颗心早就坚如磐石,很难再敞开。
“想这些干什么……就我这种人,哪个女孩子瞎了眼,才看得上我。”
李昂自嘲一笑。
在他看来,姑娘们大抵都喜欢像高长恭这种,会说好听话的,风趣幽默的,能拉得下脸去讨好人的。
他自小孤僻寡言,冷淡自矜,可学不会讨好谁。
正想着,高长恭这小子就回来了,还带着那个跟他发生过不可描述情节的姑娘。
“先生……”
高长恭躬身道。
“小女子陈素素,参见先生……”
那姑娘也毕恭毕敬,给李昂行礼。
显然高长恭跟她提点过。
自不可能说出李昂真正身份,但肯定让陈素素知道李昂在他心中,是何等地位。
“别那么多礼。”
李昂摆摆手。
“小高,结果如何?”
他问的,自然是提亲之事。
高长恭立马苦着脸。
“先生……我是按照您的吩咐办了……可……可素素她家里面,压根就瞅不上我……”
“不至于吧……”
李昂疑惑。
高长恭生得这般俊,又是天策军的鹰扬少校,前途无量。
高家本身又是北地豪族。
这陈素素家室便是再显贵,也只是蜀郡一个本地家族,绝不可能说,到高长恭配不上的地步。
高长恭可怜巴巴道:
“先生,真没骗你……我刚一登门,素素他爹,知道我是当兵的,压根就不听我说其他的,招呼人拿着扁担就赶我……说他陈济世的女儿,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嫁给一个臭当兵的……”
李昂蹙起眉头。
高长恭自不可能骗他。
也就是说,碰到了个势利眼?
高长恭、郭破这样的天策亲卫,敬他如师,亲他如兄。
他也把这几个小子,当成自己的亲弟弟般看待。
高长恭遇到这样的事情,李昂还真有些生气。
他们确实是当兵的。
但绝对不臭。
他们十年饮冰,却热血不凉。
他们风餐露宿,却甘之如饴。
他们入死出生,却九死不悔。
其他兵团不知道,但李昂敢保证,只要三十万天策军没死绝,帝国北疆,就不会有一个敌人踏入。
他的同袍,都是一群可爱的人。
不该被如此对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