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 截杀郑贼
大明水师曾多次演练过如何应对这种“船海”战术,对改良型佛朗机炮极有信心。
故而邵武号只略微调整了方向,与一百五十吨的杨业号、苏定方号首尾相接,组成一个小型战列线,从上风口以战斗帆的速度斜向敌军的盖伦船驶去。稍小些的卫青号和班超号则护住它们北侧,以防被虏船分割。
郑芝龙非常清楚邵武号这种尺寸的夹板船的可怕,但又担心身后明军追上了夹攻,是以只能硬着头皮迎战,盼着作为撒手锏的跳帮战能迅速夺下敌船。
两三海里的距离片刻便至,郑成功几乎不用过多指挥,手下五艘战船便熟练地按照《作战手册》规定斜切到了虏船右舷,与其保持同向而行。
清军“威”字号战船率先开炮——这种海上交锋,往往是训练水平较低的一方,在还未到达最佳射击位置时便先沉不住气随意开火了。结果也是毫无意外,相距一里还多,在海面的晃动之下,炮弹连明军战船的毛都没摸到。
待邵武号的左舷几乎完全与最东侧的“征威”号齐平之际,舷侧的两排炮窗才从前至后依次喷出耀眼的火光。当即便有两颗十八磅炮弹撕开了敌舰的尾部,其中之一将艉楼射了个对穿,而另一颗却钻入“征威”号的炮甲板,撞在里面的一门九磅炮上,搅得炮舱里一片混乱。
邵武号从最后面一条敌船旁侧驶过期间共完成了三次齐射,便将“征威”号的后桅击断,并在其船身上开了五个破洞。虽因被弹位置都略偏上,未能将敌船击沉,但船舱里大量清军士卒被轰毙,加上失去一根桅杆,其只得慌忙脱离了战斗。
很快,邵武号和杨业号等三条船与敌主力大船保持两链左右距离同速行驶。双方侧舷相对,开始了硬碰硬的互射。
不过邵武号对于这几条“威”字号战船实在过于强悍了,虏船上威力最大的十二磅半长炮很难击破它七寸厚的船壳。
而邵武号除了最小的十门六磅炮之外,其他二十四门炮都能对敌船造成有效杀伤。尤其是十八磅重炮,一发炮弹上去就是个巨大的黑窟窿,命中五六颗就能几乎摧毁二百三十来吨的“威”字号的船体结构,同时崩出的大量碎木茬更是收去了几百名虏兵的性命。
至于清军那三条大熕船,虽看起来和邵武号个头差不多,但作为东方戎克船型却有载炮数量太少的先天缺陷,每条船只有两门十二磅炮和两门九磅炮,火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郑芝龙根据与和兰人交手的经验,已预计到不是明军那条巨大的夹板船的对手,却没想到对手这么恐怖——邵武号可是按照朱琳渼所带来的十八世纪的船型建造,船身低矮,肋骨密集,炮位也布置得更为科学,相比这个时代同样体积的盖伦船来,防御能力和火力都要高出一大截。而那两条轻型护卫舰虽吨位比“威”字号小,但火炮配备却并不差太多,在邵武号的掩护下也发挥出不小的攻击力。
双方交火还不到半小时,他已有一条船被迫退出战斗,一条被打坏了船舵在原地转圈,而其余几条船也都是伤痕累累,眼见就要撑不住了。
直到此时,清军四下里包抄的小船总算围拢了过来,共计四条艍船,九条赶缯,以及四十来条梭船、哨船,分七个方向开始攻袭明军。
这些老牌海盗似乎又回到了在海上劫掠,刀头舔血的岁月。这些人倒也是极为悍猛,一个个背了单刀立于船头,只等靠近明军战船便跳帮肉搏。
按照他们以往的经验,纵使红夷强大的战船,在这么多小船的围攻之下必定也会顾此失彼,虽然会有很多人被大炮击毙,但至少会有八成以上的船顺利贴近目标。
不过和兰人可没有大量装备改良的佛郎机炮。
待大批清军小船顶过了明军大口径舰炮的轰击,好容易抵达相距二百多步处,一个个已经开始挥舞手中的钩索了。
就在此时,五条明军战船上却发出了比之前更为密集的大炮轰鸣。这些炮的声响虽然明显不是重炮,但四周的虏船上却顿时一片惨呼。
这些小吨位的船船壳本身就不厚,而明军的佛郎机炮却能发挥出和加农炮接近的威力。这四十枚半斤到两斤重的铁球轻松便能撕开虏船的船体,击毙船舱里的士卒。
郑芝龙手下的海盗兵满以为明军是用船上主炮攻击自己,故而在一拨炮弹过后,没中弹的人立刻又开始耀武扬威起来。大炮装弹需要的时间他们再熟悉不过,眼下的距离,明军至多还能发出三到四轮炮,他们就能依靠人数优势跳帮夺船了!
但仅仅过了不到十秒,同上次一样密集的炮击再次降临,包抄而来的虏船上又是一阵血雨腥风。又十秒后,还是四十枚炮弹“如约而至”……
佛郎机炮用的是预置子铳,没有填装火药、弹丸、清理炮膛等工序,射速在这个时代冠居所有大炮之首。清军战船仅行出百步,便吃了整整七轮炮弹!
这些经验丰富的“海盗”们简直要被打懵了——明军这炮不但威力不凡,而且快似闪电,眼前虽只有五条船,但他们感觉简直像是在跟五十条船作战!
等终于有几只钢爪钉在了班超号的船舷上,虏船已仅剩十来条尚有战斗力了,余者不是因船体受损严重而无法移动,就是船上士卒伤亡过重,已经无力进行跳帮战了。
唯一一条靠近班超号的赶缯船上的士卒用力拉动绳索,使两条船贴在了一起,而后几十条木板架在了二者之间,上百名虏兵挥刀怪叫着沿木板冲上了班超号。
这个距离上即使佛郎机炮也很难再发挥作用了,他们似乎已经看到杀光明军船员,夺船反击的一幕。
下一刻,他们却听到明军战船上发出整齐的呼喝,“瞄准!”
“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