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跳蚤市场
事实上林恩可以直接在公会里向在座的冒险者询问是否有人购买自己的皮甲,毕竟内部交易在冒险者之间是常有的事情,但考虑到冒险者的购买力以及内部交易大多为友情价,急需用钱的林恩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虽然皮甲是价格最低廉的防具,但有甲与无甲是存在区别的,纵然皮甲的防护力不足,可好歹在关键时刻或许能保住自己一条小命。
而林恩这套皮甲并非制工粗糙的劣质货,市面上寻常的皮甲大多选自普通家畜野兽的毛皮,经过简单的清洗晾晒,锅煮,硝制,缝纫即成,如此皮甲基本不具备什么防护力,穿着难受,还容易擦伤皮肤。
林恩的皮甲却是经由落叶镇熟悉的老皮匠用上等的牛皮反复鞣制折叠缝纫而成,论及坚韧舒适程度根本不是普通皮甲所能媲美,否则当初他都不会积攒了好久的钱才买下了这套皮甲。
一般的皮甲价格约莫1枚伊修塔尔银币,林恩的皮甲纵然是二手货,可除了旧一点外,皮面上无明显伤痕,兼之原主人保养良好,哪怕折价卖出去都要贵于普通皮甲。
既然是二手货,自然要前往跳蚤市场贩卖。
跳蚤市场位于东区的石板街,林恩可谓是轻车熟路,印象里每次执行完冒险任务,原主人离开公会后都会和同伴前来跳蚤市场淘货,难保能发现一些物美价廉的实用物品,反正这两年原主人的衣裤都是在跳蚤市场买来的。
崔斯特一路都保持着沉默的看客模式,初来乍到地表,尤其是身处布尔达林正式深入接触这个象征着地表文明社会的人类城市,陌生的环境,种种的见闻都让他感到了眼花缭乱,思绪沸腾。
站在幽暗城的立场角度,他必须承认地表文明社会无论是繁华亦或者生存环境都远胜于地下王国,难怪地下王国无时无刻都对地表存在着觊觎之心,若是地下王国有人类的生存环境,地下种族们又何必整日里为了那点生存资源斗争得你死我活。
凭什么?
这个时期尚未性格大变的崔斯特无疑是信奉幽暗城至上思想的激进派。
不可否认,地表文明社会的确繁荣昌盛,但为何他们的种族,他们的国家却要世世代代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王国里?难道他们不配享有地表的阳光吗?地表如此之大,为何连他们的容身之处都没有?
经过他的观察,他敢肯定,如果地表文明社会都如同布尔达林一样,一旦地下王国顺利打通地表的通道,势必能席卷这片大地。
问题这是他的主观判断,理智告诉自己不能以偏概全,他需要更加全面的了解整个地表文明,客观准确的得出结论后才能保证地下王国的大计不受影响。
目前为止,他对林恩的所作所为还是满意的,起码他能看得出对方的确在尽心尽力地按照约定帮助自己“适应”布尔达林。
因此他也暂时没有去深究对方表现得与年龄不相符的怪异之处。
石板街的跳蚤市场一大早便热闹非凡,沿街随处可见摆放着各种旧物的摊位与卖家,凡是习惯勤俭节约的人都不会错过淘货的机会。
林恩先是带着崔斯特逛了一圈,然后才在一处空位开始叫卖自己的皮甲。
有需求才有市场,大多数在跳蚤市场闲逛的人都是普通民众,他们的生活里根本用不到皮甲,别说问价的,光是看一眼的都少有,但林恩的销售目标并非他们,而是有需求皮甲却不够财力的佣兵。
是的,佣兵。
商队出门贸易往往离不开佣兵的护卫,作为南境的经济枢纽,布尔达林无疑汇聚了大量天南地北而来的商队,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随行护卫的佣兵。
商队在布尔达林休整贸易期间,佣兵不可能时刻都守在商队身边,大多正规的佣兵团都有轮值制度,一部分在看守货物的同时,另一部分获得休息的佣兵自然要在城里尽情释放一下旅途中压抑的情绪。
而跳蚤市场里便不乏这些商队佣兵的身影。
有的是出于兴趣闲逛,有的是出于购买纪念品的想法,还有的自然是抱着侥幸心理寻找是否有廉价实惠的武器装备。
买卖皮甲的地方自然不止跳蚤市场一个渠道,比如皮革店,典当行,武器防具店等,但这些地方二手皮甲是休想卖不出高价,对方最高都只可能以市场价的百分之三十收购,唯有跳蚤市场才有机会卖出心仪的价位。
林恩急需用钱不假,可他也不会随便贱卖掉这身皮甲。
至于短剑他不打算卖掉的,活在这个中世纪奇幻背景下真实的游戏世界,没有武器防身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何况日后有机会他还准备请教崔斯特一些实用的剑术技巧,对方教不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临近正午,林恩的皮甲一直没有卖出,期间遇到了几个问价的佣兵,但一听价格对方连价都不还直接转身走人,大概以为林恩和那些喜欢坑蒙拐骗异乡人的当地人无甚区别。
没办法,经常走南闯北的佣兵见识过太多类似的事情,为了避免麻烦,佣兵是轻易不会和当地人产生利益冲突。
在石板街蹲守了半天,林恩早已饥肠辘辘,所幸他从兰纳特处借的钱贿赂完城卫兵后还有结余,否则现在他连吃饭都是一个问题,而崔斯特不久前借口想一个人四处逛逛,直至现在都没有回来。
“小兄弟,你的皮甲怎么卖?”
眼看沿街摆摊的人群都已经收拾得七七八八,忽然有人叫住了街边苦苦等候崔斯特的林恩。
“1枚伊修塔尔银币,又或者2枚当地的图瓦尔银币。”
林恩抬头望向叫住他的人,这是一个标准佣兵装扮相貌平平的年轻人,身高体型都与他非常相似。
“太贵了。”年轻人摇头道。“我看得出来,你这套皮甲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虽然你保养得很好,但这样的皮甲最多只值50枚伊修塔尔铜币。”
“如果是普通的皮甲,50枚伊修塔尔铜币我二话不说便卖给你了,但是我这套皮甲即便穿了这么久,质量却依然完好,如果你不相信,大可拿市面上最新的普通皮甲和我这套比试一下。”林恩坚持道。“80枚伊修塔尔铜币,这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最低价格。”
“皮甲的好坏终归要自己鉴定一下,请问小兄弟方便给我看看吗?”年轻人蹙眉想了想道。
“没问题。”
说着,林恩便把皮甲递给了对方。
对方穿戴上皮甲,活动了一下身体,似乎颇为满意。
“不错,无论是质量还是舒适度都很让人感觉不错,所以……”
结果年轻人趁林恩不注意的时候,瞬间拔腿便逃。
卧槽?老子这是被抢了?!
林恩微微一愣,顿时气极而笑。
这熟练的作案手法,他敢肯定对方是蓄谋已久瞅准了机会下手的。
一是崔斯特不在他的身边没人照应,二是临近中午摆摊的人都差不多收拾完回家吃饭了,顾客也寥寥无几,这时候下手势必是最佳时机。
问题是值得吗?不就一件皮甲吗?
说归说,想归想,该追的还是要追。
口里还不忘大喊“捉贼”二字。
可惜,林恩在追赶年轻人的过程中一个见义勇为的人都没有出现。
对方跑得非常快,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到处穿街钻巷,加之腿脚不便的关系,林恩更是追都追不上。
不一会儿,追到一处巷子彻底失去对方踪影后,林恩终于停下追赶,整个人都虚汗淋漓,不由得弯下身子用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粗气,嘴里愤愤地嘀咕了一声。
“好家伙,别让我再看到你第二次。”
“很遗憾,你不会再看到我第二次了。”
话音刚落,身后莫名响起了刚才那个年轻人的戏虐声,随即林恩看到了眼前出现了一道黑影,紧接着脑袋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砸了一下,眼前瞬间一黑便失去意识倒在了地上。
闷棍?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