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是格兰芬多的人还是斯莱特林的人
云河发现,自从自己学习了那个【下笔有神】的自动书写魔咒之后,斯内普好像就没有在继续逼迫自己学习任何魔咒了。
“大概是看我天赋太差吧。”云河如此想着。因为在他前世看过的电影里,小巫师们学习魔法好像都是很简单的样子。自己这种天赋也许就是比罗恩好点?
所以斯内普大概不想教自己了。
不过对此云河也不是很在意。因为自己穿越到哈利波特的世界,自己又不是打算称王称霸的。消灭伏地魔这样的主线剧情?
拜托了,自己来的第一天就把关于伏地魔的一切都开先知挂告诉了邓布利多了。邓布利多都已经拿到了两个魂器了,而且自己也告诉他魂器里面有黑魔法陷阱,没有十足把握不要随意破坏魂器。
邓布利多开了先知挂的情况下要是还搞不赢没鼻子怪人,那可就太不合理了。
比较难处理的魂器,一个是纳吉尼那条蛇,在第四部之前云河不知道这条蛇在什么地方。不过估计不会距离伏地魔太远。因为虚弱的伏地魔需要魔宠的保护。
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邓布利多该如何消灭哈利波特呢?这也是个问题。
不过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只是一个穿越过来的穿越者啊。拯救世界对抗伏地魔本来就不是自己的责任。自己做的已经足够多的了。
现在自己要继续做的就是享受穿越成魔二代后在魔法世界遛鸟逗狗的少爷生涯。当然,自己身份是尊贵了,但是钱上面邓布利多太抠门了。自己要赚点钱。
至于斯内普所说的自己背负着邓布利多的姓氏的重任,云河完全不在意来着。
毕竟邓布利多只能算自己的便宜老爹。如果真要说的话,自己还背负着格林德沃这个数个世纪以来最强大黑巫师的名号呢。
自己这细胳膊细腿的可扛不起这些重任,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个潇洒的魔二代吧。至于外面的人怎么想?自己根本不在乎!
不过话说回来,穿越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云河发现巫师世界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娱乐实在是太少了。
首先,巫师是不看麻瓜的电视的。其次,即便看麻瓜的电视也很难引起巫师的共鸣。
比如说韩剧有三宝:车祸、癌症、医不好。
癌症这事云河先不说,他来到魔法世界的时间还短。
就说车祸这事吧,在很多电视剧里都有这样的桥段。比如发现汽车来了,男主为了救女主而把女主推开,结果自己被汽车撞成残疾或者植物人了。
接着女主陷入了是继续爱男主,还是转投男二温暖怀抱的抉择。
这种电视剧在麻瓜世界很受欢迎,能赚取很多眼泪。但是放到巫师世界?
恐怕所有的女巫师都会嘲笑:“这个男人连一个盔甲护身咒都不会吗?就这样被撞断了腿变成残疾了?他们难道连【生骨灵】这种能再生骨骼的魔药都没有吗?哎呀,真的是太弱了,我不喜欢这么弱鸡的男人。”
瞧,麻瓜世界的悲欢离合与魔法世界并不共通。
麻瓜们觉得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对于魔法师来说也许就是挥一挥魔杖,或者是喝一瓶魔药的事情。
所以麻瓜世界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娱乐产品,在很多的时候根本无法在魔法世界有销路。感情共鸣不同,得到的效果也不同。
而魔法师世界本身的娱乐项目其实也不算多。就这一个多月来云河自己的了解,巫师们最常玩的娱乐不过就是巫师棋、噼里啪啦纸牌、高布石。
体育运动则是玩魁地奇。
云河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哈利波特第二部里面那个大骗子吉罗德哈洛特能在魔法世界混的风生水起了。
自己托斯内普弄了一本吉罗德写的书《在西藏与雪人的一年》,这本书别的不谈,但从娱乐角度来说是一本很棒的通俗小说。有伏笔有悬念有反转有高潮,当然也少不了吉罗德的自我吹嘘和装逼打脸。
但这不就是大家爱看的吗?!
巫师也是有感情的啊,这一点上他们和麻瓜没什么不同。只不过麻瓜的悲欢离合和爽点刺激不到巫师罢了。
云河在考虑清楚这一切之后决定自己也写一本小说,一本纯粹服务于巫师的爽文小说。
将巫师们的爽点加进来,融入巫师们觉得有意思的东西。
而现在,他已经着手写作了,当然是用【下笔有神】的魔法让羽毛笔自动写。
关于小说的题目云河都起好了,就叫做《霍格沃茨称雄异界》。
小说大体的故事框架结构就是一名刚刚从霍格沃茨毕业的七年级学生詹姆斯刚刚申请傲罗的职位被拒了。
伤心之下詹姆斯去对角巷的破釜酒吧喝酒,结果有一位怪人向他售卖一个古怪的金币。喝醉了的詹姆斯花钱买下。
在用壁炉飞路粉回家的路上,那枚金币突然出现状况,一阵白光闪过结果詹姆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原来那枚金币是上古巫师留下的一件宝物,有着磅礴的魔力。但是一直被封印住。直到詹姆斯在进入壁炉的时候手指被划破,然后滴血认主,詹姆斯才成为金币的主人。
而金币里面还残留着上古巫师的一部分知识,为的就是让他自己的技艺在有朝一日找到有缘人传承下去。
而因为灌输魔力和知识的时候魔力太强,所以造成了詹姆斯的穿越。而詹姆斯所穿越的世界刚好是一个剑与魔法刚刚兴起的世界。
这里的魔法还处于混沌未开的状态。詹姆斯依靠自己从霍格沃茨学习的魔法开始在这个世界的披荆斩棘之旅。
他推翻邪恶的黑巫师,战胜莽荒巨龙,去无尽之海的边缘击败了海怪,为沿海城市带来了安宁。
他一路上打怪夺宝,不断的升级。从一名普普通通,连傲罗都当不上的普通霍格沃茨七年级毕业生成长为魔法巨擘。
他改革魔法,制造魔杖,创立学习制度。
他所到之处鲜花掌声四溢。人们为他树立起宏伟的雕像,称赞他的伟大。
而他也在众多追随者的支持下在异界建立起了一个魔法学校,向蒙昧且具有魔法天赋的人们教授魔法。
而为了纪念自己曾经的求学生涯,詹姆斯将这所魔法学校定名为【霍格沃茨】。
当然,在这一路打怪升级的路上,詹姆斯也邂逅了他的红颜知己。有温柔御姐的酒吧老板娘,有追随他一起冒险的女剑士,还有最后真正和他结为连理成为他真心爱人,漂亮的如同魅娃一样的女魔法师。
结局当然是大团圆结局。一切都很美好,异界被詹姆斯拯救了,变得很美好。詹姆斯也成为人生赢家,从穷搓屌丝逆袭成为成功人士。
云河上一辈子一直活在十五平米的房间里哪都不能去。所以各种小说其实也没少看,起点网文的套路他可熟悉了。
自己写的这一部小说可以说完全就是一本网文套路,而且是非常老的那种套路,故事剧情都不需要云河自己想,直接从曾经看过的网文中找一些套路出来,然后直接替换名字就好了。
有着【下笔有神】魔法的帮助,云河这部《霍格沃茨称雄异界》写的很快。
从八月一号到八月四号的四天时间里,云河就已经写了差不多二十万字。
“啊,好累。”云河今晚完成了自己的写作,已经二十万字了。魔法世界也没有网络连载的说法,现在自己存稿够了,应该可以向预言家日报投稿吧。
嗯,明天问一问斯内普怎么向预言家日报投稿,然后问一问稿费的问题。云河伸了个懒腰就从斯内普单独划给他的一个小书房中走出来,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累的懒得洗漱,直接一头倒在床上睡觉了。
而云河睡着后,在二楼拐角斯内普的房间,斯内普探出头来。
他最近四天一直在观察着云河,云河每天都在小书房里用【下笔有神】的魔法进行写作。
要知道这可不容易,因为【下笔有神】这个魔法虽然对于魔法的消耗不大,但是却很费精神。用久了很容易头昏脑涨。
而云河这些天,天天在小书房里一写就是七八个小时。斯内普暗自心惊,这小子的魔力强度和精神力已经强到如此程度了吗?真不愧是邓布利多的儿子!
他这样每天练习【下笔有神】这个魔法也好,能帮助他更好更快的掌握魔力,让他能更加精细的控制自己的魔力。
至于云河写的小说?斯内普并不觉得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作来。估计就是写一写和独角兽寻找传说中的彩虹小马的冒险故事吧。
斯内普面露微笑的走进小书房,这是他这些天第一次走进书房。然后他眼睛不自觉的就看见了云河放在书案上的手稿。
上面的标题写着《霍格沃茨称雄异界》。
斯内普带着嘲笑翻开了云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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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小猪吃得饱饱,闭上眼睛睡觉~”云河唱着儿歌伸着懒腰从床上翻了起来,拉开窗帘,阳光投射进来。是个好天气啊,英国这样的好天气可不多。
沐浴着阳光,云河有些纳闷,今天怎么斯内普教授没有叫自己起床呢?平时他可是一大早就把自己叫醒吃早餐的啊。
云河洗漱完毕,走下楼去才发现斯内普早就坐在了餐桌旁边,但是餐桌上什么早餐都没有。只有自己这几天赶完的手稿散乱在桌上。
而斯内普教授手上还拿着一张。
听到声音,斯内普转头看着刚下楼的云河,云河差点被斯内普给吓晕过去。这家伙怎么满眼都是血丝,感觉眼睛都快爆了的感觉,难道是中了什么恶毒的魔法?
云河刚想开口问话,那边斯内普更快的说道:“我就问你一句,这个詹姆斯是格兰芬多的人还是斯莱特林的人!”
云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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