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萌宠熊大
“时候早了点,气候不太好,我们烧火的效果看来不好啊。”高士信看着起火的山林道。
很明显,火势并未如同他所想象的那样连绵不断的蔓延开来,把大小野猪们居住的山林成片成片的烧毁,而是受到了春季潮湿气候的影响,往往是大火燃烧起来没有多久,就一场天降大雨,把火给熄灭了,就像诸葛亮在上方谷火烧司马懿一样,似乎建奴得到天助。
其实并非建奴得到天助,而是空气潮湿,森林中水汽很大。高士信以火油和松脂强行点燃了森林,大火烧了森林,烈焰烤干了水蒸气,把树木本身携带的水分也蒸发了冲入天空。毕竟是春季,东北上空的冷空气还没走,热的水蒸气遇上冷空气,就形成了降雨。
火烧上方谷只是小说里罗贯中为了神话诸葛亮而杜撰的故事,真实的历史上并没有火烧上方谷一战。
但后世很多人科学的分析了火烧上方谷为何会天降大雨,就是冷热空气相遇的缘故。
前世是一名理科男的高士信,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为何他不等到秋季天干物燥的时候再去火烧野猪皮呢?是因为时间不等人啊!按照原本的历史进度,五月份野猪皮就要出兵了,打下开原和铁岭两城,之后讨伐叶赫部。
等到秋天再去放火?到那时候连叶赫部都已经被野猪皮吞并了,野猪皮最大的敌人没了,从此建州女真人的活动范围从长白山的山林中就迁移到了东北大平原上,那时候再去放火,到还有什么意义?
“烧,使劲的烧!天降一次雨,熄灭我们放的火,我们就在雨后再烧一次!”高士信咬牙切齿的说道。
反正使劲的玩烧烤就是了,只要袭扰加上不断的火烧山林,就能拖住野猪皮。把后金军拖延到熊廷弼到来以后,还有希望保住开原和铁岭两城,也有希望给叶赫部延长寿命。
就在高士信面对着起火的山林大喊大叫的时候,突然有人大喊一声:“不好!高总旗,小心你后面!”
高士信转头一看,只见一头暴怒的棕黑色巨兽正向自己扑来。
“快放箭!射死这熊罴!”满桂焦急的喊道。
高士信见这棕黑色巨兽体型异常庞大,估算一下少说也有一千多斤!他心想,这东西若是制服了,可是最好的坐骑,于是他大喊一声:“别放箭!我要活捉它!”
西克腾等人正在拉弓,听到高士信的喊话,一下就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射箭了。这种东西可是皮糙肉厚的大家伙,十几支箭射在它身上都未必能射死它,反而会更加激怒它。一般他们女真人猎熊,需要能一箭射中眼睛,再靠近了以长矛来刺杀,方可杀死熊罴。
一般人去割熊掌卖银子的,都是黑熊。可是这棕黑色的大家伙比黑熊危险百倍!这家伙皮太厚了,极难杀死,可是比老虎难杀多了。其实就算老虎遇上这家伙,也不敢贸然靠近。要是一不小心吃了这家伙一掌,老虎可扛不住。
有人喊道:“快用火箭,这家伙怕火!”
已经来不及了,话声未落,这头庞大的棕熊就已经冲到了高士信跟前。这家伙是被高士信他们放的大火从森林中赶出来的,刚好遇上人,脾气暴躁的大棕熊就向人冲过来。别看它笨重,但是跑起来的速度可一点不慢,大家伙以每小时近六十公里的速度奔跑,就像一辆疯狂奔跑的吉普车向高士信撞了过来,即将冲到人跟前的时候,大棕熊抬起了一只前掌,就要拍打过来。
好个高士信,他知道这大家伙来势汹汹,就在即将被棕熊一掌拍到的时候,他灵活的往边上一跃,躲过棕熊这致命一击。加了满级的敏捷,那速度之快,可不是棕熊可以相比的。随后他一个翻身,就爬上了棕熊的背上,伸手揪住棕熊耳朵。
棕熊被人骑在背上,还揪住了耳朵,变得更加暴怒,它站了起来,试图要把背上的人给甩落下去,但高士信就是死死揪住它的耳朵不放手,棕熊越是挣扎,耳朵疼得越狠。
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咆哮声,棕熊往地上一倒,试图就地打滚把这个可恶的家伙压死。可是他刚刚一个打滚,却被那人把它死死的摁住,一时间竟然动都不动!两支前爪拼命的刨着地面,可是被人摁住的脑袋始终无法动弹,只能嘴里发出愤怒的咆哮声。
这大家伙拼命的挣扎,始终无法再站起来,这时候它才感觉到,眼前这个人有多么强悍了,挣扎得累了,大棕熊终于耗尽力气,嘴里的咆哮声变成了悲戚的叫声,停止了无谓的挣扎。
“高壮士神力啊!”满桂等人纷纷赞叹。
西克腾和一群海西女真战士则跪在地上,眼中露出了崇拜加惊叹的神色。要知道这种大家伙有多厉害,牛的头够硬吧?这种大家伙一掌可以拍裂牛头!暴怒的野牛被它一掌打在背上,立即就会趴在地上。
“如此神力,恐怕霸王在世,也不过如此吧?”吴浩天赞叹道。
“确实是厉害啊!幸亏这样的人是我们的主子,而不是我们的敌人!”西克腾道。他们这些海西女真人有一点和蒙古人一样,十分崇尚英雄,都觉得跟了这样的大英雄是跟对了人。
事实上普通的建州女真人也一样,但野猪皮这一脉却不一样了,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女真人,不仅不像蒙古人那样崇尚英雄,反而极其阴险毒辣。若是说蒙古人是狼,那么野猪皮这一伙人就是毒蛇。
“给我一些水,再给点吃的。”高士信喊道。
刚刚和那畜生搏斗了半天,他也感觉确实是累了,又累又饿。
有人拿来水和食物,高士信吃完后,指着趴在地上的大棕熊对那士兵说道:“给它也拿点吃的过来。”
那士兵拿了一袋子饼过来,高士信把饼递给棕熊。那熊毫不客气的几口就吃完了,看来它也是饿了很久了。这个季节是棕熊刚刚冬眠出来,正在四处找食物的时候,谁知道被这一帮无良的人一把火给烧了森林,饿极了的棕熊被火追着逃下山来,刚好看到人,就发起攻击,谁知道却被人给制服了。
现在有人给它东西吃,它当然不客气的就全吃了。
等到棕熊吃饱了,恢复了力气,高士信就让人取来绳子,把这大家伙给拴住了。说来也怪,这大家伙在高士信面前变得十分温顺听话,任凭高士信骑在它的背上。
其实别看棕熊庞大,但它们是一种十分胆小的动物,它被眼前这个人制服了,而这个人又没有害它之意,这东西就被驯服了。
棕熊成为了高士信的宠物,这家伙跑起来的速度一点不比马慢,耐力也比马要好,而且还带有天生的恐吓技能,对手的战马对大型食肉动物有天生的恐惧。其实马匹若是背上没人的时候,小小的狼都能吓跑马,只是有人骑在马背上的时候,马就不怕狼了。但是遇上虎熊豹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恐怕背上骑了人都不好使了。举例说明一下,大象不是食肉动物,但原本时空里,清军的骑兵遇上李定国象兵的时候,看到大象一步步走上来,清军的战马就惊了群。
高士信有了这头凶猛的宠物,他感觉这个大家伙至少可以抵得上一名精锐白甲兵了。
大棕熊看起来呆头呆脑,一副萌萌哒的模样,高士信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熊大。
“建奴斥候哨骑来了!大约三十人!”一名海西女真兵来报。
后金斥候哨骑可不是普通人,一般都是最精锐的白甲兵来担任的,三十名斥候哨骑,战斗力十分强悍。明军的精锐辽东夜不收哨骑五十人,未必打得过三十名后金斥候哨骑。
“主子爷,咱们还是赶紧走吧,不走就来不及了!”西克腾道。
高士信却摇了摇头:“现在走来不及了,我有熊大可以当成坐骑,还能走掉。可是你们呢?我们这一跑,建奴斥候哨骑一部分人远远跟着我们,其余的回去报信,我们很快就会被建奴大军围追堵截。我们不如打他们一个埋伏,全歼这股建奴哨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