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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旧案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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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虽然靠着手艺吃饭,但这个手艺,也就勉强很养家糊口而已。
    眼看着年关到了,常年在外讨生活,王鞋匠就想体面地带着老婆孩子回老家过个年。
    怎奈囊中羞涩,一时手痒,又干起了老本行。
    没想到,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这个晚上,王鞋匠刚刚从一户人家里摸完出来,这门还没出,就迎面碰上了从外头喝酒回来的李二娃。
    就这样,王鞋匠被李二娃抓住了把柄,春节老家也没有回成,偷来的钱财还分了一半给李二娃。
    春节过后的一天,王鞋匠去学校参加女儿的家长会。
    中途因为拉肚子提前回了家,正是这一提前,就被他发现了老婆与李二娃之前不可告人的行径。
    两个人被王鞋匠堵在了床上,面对王鞋匠,李二娃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羞耻。
    面对王鞋匠急赤白脸地要李二娃给个说法的时候,李二娃又搬出那件事来。
    这就是王鞋匠的软肋,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那之后,老婆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他的面与李二娃搞事情,他连哼都不敢哼一声的。
    王鞋匠的老婆生得还可以,而自己五短身材不说,腿还是那年跟着哥哥们走南闯北的时候扒火车给摔瘸的。
    而李二娃虽然流里流气的,但人家底子好,天生细皮嫩肉的,长得跟电影明星的。
    与自己比起来,那简直没法比,更何况,自己那方面一直不太行。
    这就是现实板的大郎与西门大官人之间的故事。
    忍吧,他有把柄在人家手里,除了忍还能怎么的?
    何况老婆说了,他要不忍也可以,一纸离婚证,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李二娃在一起了。
    王鞋匠没有办法,还是忍,就偏要忍,忍到咬牙切齿也不能便宜了那一对男女。
    后来,村里开始拆迁了,王鞋匠认为自己忍是对的,终于要熬到头了。
    家里的女人看着李二娃到头来啥也没有,感情的天秤也朝着他这边倾斜,毕竟两个人还有孩子要养。
    村里的人陆陆续续搬了,王鞋匠也找到了新的地方摆他的修鞋摊,老婆孩子也跟着一起,这个家总算又恢复了一个家本来该有的样子。
    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没想到李二娃这个王八蛋却给了他一大惊喜。
    那就是时年14岁的女儿王小琪。
    在泉城一所民办中学上初中二年级的女儿,那段时间精神头不是很好,动不动就呕吐。
    起初他以为可能是女儿的肠胃出现了问题,拿了不少的调整肠胃的药来吃,但总也不见效果。
    直到有一天,妻子在他耳边提了一嘴。
    “咱家姑娘怎么跟我当年怀娃娃的症状特别像呢?”
    此方一出,王鞋匠内心咯噔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带着女儿去了医院一检查,果不其然,医生说肚子里的娃娃都有三个多月了。
    女儿嘴很硬,对于孩子的父亲是谁,起初什么也不说,王鞋匠拿了修鞋的锤子,眼看着都要动手了,女儿才交待。
    那个人就是李二娃。
    王鞋匠心里头的火一股股地止也止不住地往上涌。
    “李二娃,你他妈的就是一个畜牲,搞了我老婆还不够,又来毁我姑娘,老子跟你没完。”
    那天晚上,一个人坐在鞋摊摊上发了好久的呆,最后背着包包出了门。
    李二娃的命这一个晚上就牢牢地攥在他的手心里了。
    对于王鞋匠为什么要将那一把崭新的斧头作为作案工具,王鞋匠同样说不出原因是什么。
    王鞋匠说了跟魏松和刘艳艳一样的话。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认为斧头砍在那个人渣的身上过瘾。”
    ………………
    看似独立,且毫无关联的五起案件,却又着相同的作案手法。
    如果说一两起是巧合,当巧合高达五起的时候,就不是巧合,而是必然。
    警方根据五起案件的凶器,木工用的斧头来源查起,发现这些斧头都来自于泉城某建材市场的同一家店铺。
    而老板与几起案件的凶手生活中并没有半分交际,老板的身份背景也很单纯。
    老板说,这一品牌的木工用的斧子在店里面是热销产品,型状完美,刃口锋利,斧顶钢硬,斧柄工艺精制。
    虽然价格比同类产品要贵很多,但对于行家来说,多花一些钱买得一把称心的工具来说是完全有必要的。
    这么一发现让当地的警方内心一紧,就在警察在店内调查的当口,又有好几位客人挑选了这一款斧子。
    谁也不敢保证,这种类似的案件还不会不会发生?所以找出案子的关键点就显得特别迫切。
    后来,为案子找到方向是的泉城公安厅著名心理学家安伯提出的。
    他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案子后面,一定有一个对心理研究造诣很深的幕后黑手,他将这些毫无关联的案子一个二个地关联起来,说白了,他是采取心理暗示。
    心理暗示是用含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暗示作用往往会使别人不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
    在现实生活中,心理暗示是普遍存在着的,具用常见性。
    但对这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加以引伸,在刑侦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会利用人们这种普遍的受暗示的心理特性,实施作案。心理的犯罪比实际行为犯罪更让人感到可怕,特别是通过心理暗示来控制他人思维达到犯罪目的的行为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但心理暗示并不是对所有人都起作用的,这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受害者一定是那种心理暗示性比较强的人;第二,就是突然有某一件事的发生对他起到了心理暗示的作用,达到了显著效果;第三,受害者一定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积聚在心里。
    安伯分析了几起案件之后,认为五起案件的凶手或多或少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所以安伯认为,虽然不能明确这个幕后的黑手的动机是什么,但这个黑手一定是对心理学有一定研究的人,不排除在心理学领域造诣很深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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