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烟雾贩子
八月。
三国之中,气候最为宜人的,当属位于中原最南边的绯叶,这里既没有湛海终年不散的浓雾与潮气,更没有蜃楼温差极大的酷暑与严寒。在这里,一年四季季节分明,寒来暑往,井然有序。但即便如此,这八月的天,却依然让人汗流浃背,心浮气躁。无论是江湖侠客还是平民百姓,无不盼着凉爽的秋天赶紧来临。
但你若是来了丹霞山,必然会想念这一份炎热酷暑,在这里,寒冷的可不只是温度而已。
丹霞山是当地十余座高山的统称。原本,这十余座高高矮矮的山峰倒是各有自己的名字,只因它们都被一片枫林笼罩,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整片连绵的丹霞,分不清哪座山在前头,哪座山在后头。后来的人图个省事,便一齐叫作了“丹霞山”。过了百年,也只有漫山的红叶和这个名字流传了下来。
这片枫红里,可不是没有故事。
传说九年前,叱咤江湖数十载的魔教圣子三千不归,便是被白衣楼主萧千澈击败,含恨葬身于此。而在三年前的丹山镇惨案后,这里便再也没有人烟了。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无名的白雾从丹霞山中央坍塌的废墟中涌出,慢慢弥漫到了整片丹霞山。如今,再从远处望来,丹霞山早已没有了当年的“丹霞”。余下的,只有一片死气沉沉的阴冷白雾。
那蔓延整片山的白雾也是诡异得很,它既像是雾气,又像是水汽,光是走近那一片浓雾中,便让人浑身一凉,就连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寒毛直竖。越往里走,这寒气便越是吓人,待你走近丹霞山那五座坍塌的主峰范围,便连阳光都透不进来多少了。周围如同森罗鬼狱,不似人间之境。
这阴冷瘆人的浓雾加上丹山镇惨案的恐怖传说,让曾经游人不绝的丹霞山彻彻底底变成了一片死山。在两年之前,好歹还有白衣楼的一众剑侠驻守此地。可自从他们都撤出以后,这里便完完全全没有人烟气了。没有人敢再走近这片雾气深处,人们害怕它,就像畏惧“宁静深流”一样……
当然,也有人例外,臭名昭著“烟雾贩子”就是一个特例。而要说“烟雾贩子”,首先便要说说这“烟雾”才行。。
许多年之前就有人发现,宁静深流沿途飘散的浓雾,其实并非是普通的雾气,它其中含有一种无人知晓的成分,能令人极度兴奋,甚至失去理智。常人吸入几口倒是平安无事,可若是将他加入药物,甚至直接注入体内,就比江湖中流传的任何一种迷药都要厉害。
江湖,一直都是能人异士聚集的地方,这个发现过后短短数十年,这奇异的白雾便有了数十种不同的用途。在这些用途之中,有的可靠,有的危险,有的令人毛骨悚然后怕不止,更有的,但凡是内心还残存着一点人性的人,都无法将之说出口来……
因为这白雾的用途实在太过可怕,作为最深入宁静深流的组织,白衣楼抵制一切与之相关的交易,可是在黑市当中,只要你有钱,仍然可以买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甚至是绯叶、湛海两国的王族,每年都会悄悄购入大量的白雾,用于王族幻术师的研究,这早已经是黑市中公开的秘密了。
而所谓的烟雾贩子,也并非一个人或是一个组织,而是一群亡命之徒的统称。他们深入浓雾之中,用特制的铁罐子收集其中弥漫的浓雾,再高价卖给地下黑市,换取不菲的金钱。
他们见钱要开,从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
要知道,宁静深流的周围何其危险!这些烟雾贩子并没有白衣侠客们那样高超的武功,常常十个人进去,只有两三个人能活着出来,身上的血迹还未擦干净,便将一罐罐浓雾拿到黑市出售,拿钱的时候,手上都还带着浓稠未干的人血。
即便这银子来得如此凶险,但黑市之中,又有几个人能挡住这样的诱惑?有多少人有去无回,就有多少人加入其中!这么多年来,烟雾贩子的数量非但没有减少,反倒是越来越多了——尤其是在丹霞山同样出现了浓雾之后。
相比宁静深流漫山的猛兽毒虫,飞禽异鸟,丹霞山这片被浓雾侵占不久的荒山,一看便安全了许多。非但如此,两年前,白衣楼更是将驻守此地的所有剑客全部撤走,那些废弃的塔楼、设施,便统统被烟雾贩子们利用了起来。对他们来说,丹霞山这里的“生意”,可以宁静深流沿岸的好做多了。
而此时,正值正午。八月的烈阳刚好穿透浓浓的雾气,让整片丹霞山充满了昏暗,却也温暖的光。对于烟雾贩子来说,现在就是最好的时间,这漫山遍野的浓雾才不会让这些见钱眼开的人想到什么可怕的传说……在他们眼中,这就是漂浮着的金子。
眼前的两人,便是黑市中最有名的烟雾贩子——阿大阿二两兄弟。他们是最早从宁静深流来到丹霞山“淘金”的贩子,十多年了,他们的白雾一直是黑市中最浓最纯最新鲜的,也算是烟雾贩子里的“老字号”了。
要知道,干这行的,很少能像他们俩一样活到这个岁数。两兄弟今年三十四岁,跟他们一起入行的那些人,现在恐怕连骨头都已经烂在雾里了。
“阿二……阿二!”走在前面的男人身材高大,络腮胡子,皮肤黝黑,和演义故事里的“燕人张飞”长得八分相像,现在,他正狠狠踢了后面的人一脚,骂道:“这才正午呢,你怎么就迷迷糊糊的?”
“我……我好像……”那个被叫做阿二的,走在后面的男人捂着脑袋,支支吾吾地说,“我不大舒服。大哥,我是不是……”
“你他娘的?是不是哪里流血了?”阿大听了这迷迷糊糊的话语,一下警觉起来,他回过身一把将自己的弟弟按倒在地,用力撕开他身上的衣服。果然,就在阿二的胳膊上,有一道深深的血痕挂在上面,似乎是被哪里的荆棘树枝不慎刮到,这一路过来,伤口居然越撕越大,连里面的肉都翻了出来。
“他妈的,差点要了人命!”阿大暗自骂了一声,赶紧从身上掏出一个小瓶来,将整整半瓶的粉末倒在阿二的伤口上,再将他的破衣服当做绷带,紧紧缠了三圈,用力扎紧!做完这些,他再狠狠打了弟弟三个巴掌,每一个都发出“啪”地一声脆响来,扇得阿二半边脸又红又肿。
阿二本来就懵得不行,被阿大这么一打,反而清醒了大半,捂着脸骂道:“哎你这狗娘养的,打我……不对,你是我哥?那咱妈……”
啪!又是一巴掌。
阿二赶紧伸出手抓住阿大,连声说:“清醒了,清醒了。哎呦卧槽,我吸雾了?”
阿大一把将阿二拉起来,扛着他就往回走,骂道:“你膀子上挂血了,一路不知道吸了多少雾进去。要不是老子发现得及时,你他娘今天就死了!”
“呜……我……我不想死,哥我不想死……”也不知道是雾气吸多了,还是心里真的害怕,这个身高八尺胡须浓密的大汉,居然当场就哭了起来,眼泪鼻涕统统挂在络腮胡子上,一抹一大把,“哥……哥你快把我救回去吧,我再也不要来了……”
“哎,你这人!大哥还能把你害死了不成!”阿大将阿二半个身子都扛在肩上,又加快了脚步,“你别哭了,出去要是给同行看见了,咱们以后还做不做人了。”
“呜……哥,哥我害怕!咱们赚了这么多银子,可是我连媳妇都没娶呢,我还不想死……”
“你可闭嘴吧,大哥不会让你死在这儿的。咱们兄弟两人相依为命,你要是死了,大哥就只剩下一个人了,那大哥,大哥也不活了……”
阿大说着说着,突然鼻子一酸,居然自己也哭了起来。豆大的眼泪挂在胡子上,甩都摔不下去。两个浓眉大眼皮糙肉黑的糙汉子,居然抱在一起哭作一团,要死要活得叫个不停。 那个叫“阿大”的汉子并未发觉,就在自己的小腿处,也有一道不深不浅的血痕。这虽然只是一道小伤,可在浓雾之中,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小伤”之下!
雾气光是吸入自然没有关系,但若是通过伤口、血液进入身体之中,无论多么强壮的人,一炷香之内便会意识模糊,疯疯癫癫!这迷幻效果甚至能令人感觉不到痛苦,一旦伤口暴露在外,往往就是万劫不复。
两人这般哭着闹着,完全不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哭喊声在浓雾中传不了多远,就算真的有人听见了。这些同为“烟雾贩子”的同行,也绝对不会来救两人一命——在浓雾之中,“别管闲事”是最基本的生存之道。
仅仅是下午三点,能过透过浓雾的阳光便越来越少,最多再过一个时辰的时间,丹霞山的雾中,便再看不见一丝光亮了。黑暗中的丹霞山何等恐怖,无论再有经验的烟雾贩子,都无法在浓雾中活过一个晚上。
“呜呜,哥哥,哥哥我不想死,我还想娶媳妇呢哥哥!”
“弟弟,你死了哥哥就不活了,哥哥跟你一起死!咱俩同年同月同日生,当然也要同年同月同日……哎呀呀呀呀疼疼疼!”
阿大哭到一半,突然疼得大叫起来,他们的身边,不知何时居然出现了第三个人。这将近两百斤壮汉,居然被一个身高不足六尺的人徒手揪住了耳朵,又哭又叫地提了起来。
只见那个人一身红衣,背负一柄如血长剑,包身的鲜艳披风在山风中高高扬起,昏暗的浓雾之中,只见一抹绯红。
阿大看得愣了,一时连哭闹疼痛都忘了,只能听见一个低沉的,略带沙哑的声音传进了他被揪起的耳朵里:
“这里,是丹霞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