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秦长剑
闲来无事,张仲索性就看着那隶臣数钱,他将钱分成数堆,每数满一百,就堆在一起。
效率颇有些高。
隶臣刚刚数完,军械库的小吏,就带着甲士搬出了好几具青铜甲胄,每一具,皆被擦得铮亮。
见状,隶臣急忙上去帮忙,并才对着小吏说道。“两千钱,一枚不差。”
小吏点了点头,随后将甲胄放在地上,示意张仲过去挑选。
张仲原本以为这些都是新甲,但走近之后,细细打量了一遍才发现,这些甲胄的带子,颇有些旧了,并不是全新。
但保养却是极好,连划痕都很少见。
想想后世的那些朝代,武备库的甲胄都能发霉的状态。
真真是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出言赞了一声。“这甲胄,当真护养得不错。”
小吏诧异的看了张仲一眼,随后想到他才刚任亭长,便解释了一句。“军律有言,甲胄兵器擦拭不当,罚一甲,有损不报,完为城旦。”
“汝且试试,看看哪件更为合身?”
“好。”
选好甲胄之后,张仲正准备告辞,却听见有人叫他。
转过身去才发现,是贼曹掾李炀的亲卫,那个和他关系不错的甲士。
两人相互客套了一阵之后,张仲便问起了对方的来意。
甲士也没有多饶弯子,随手将腰间的长剑解下,递给张仲。
“吾此来,是为仲哥儿送兵器的。”
“多谢。”张仲自然不可能说军械库有兵器这种话,只一边道谢,一边将其接过。
刚刚将剑拿到手上,张仲便微微一怔。
只见那长剑以牛皮蒙鞘,青铜柄上遍布云纹。
光外形便比他腰间的制式长剑,好看了数倍不止。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柄剑的剑鞘极长,目测之下,要比制式长剑长出一尺不止。
“这剑?”
甲士看出了张仲的讶异,不由得笑了,略有些得意的说道。“此剑,乃是以少府通令全国的图纸,由郡上百工所铸,是试行的新兵。”
“其刃,长足四尺有余,远超六国之剑。”
听得这句话,张仲一时无语。
你人比对方多,比他们能打也就算了,你还偷偷点科技树?
“试行若是成效不错,便将在一年之内,用之于全军。”
一年之内,几十万人,说铸就铸的吗?
秦国的军工业,已经这么牛批了吗?
张仲无力吐槽,只能不断点头,完全进化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
见张仲仍在翻来覆去的看剑鞘,甲士忍不住了,不由得怂恿张仲。“仲哥儿不拔出来看看?”
张仲斜了他一眼。
这家伙,是看自己震惊,看上瘾了是吧?
“好。”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将长剑信手一拔。
没拔出来。
“哈哈哈!”甲士放声大笑,一副今天满足了,可以吹一辈子的表情。
张仲被他笑得脸皮有点发烫,看着那还剩下十来公分在鞘里的长剑,略有些尴尬。
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来,而是因为长时间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铜剑,所养成的习惯,影响了他拔剑。
以至于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丑。
一旁掌管军械的小吏看不过眼了,面无表情的怼了一句。“前日里送来之时,汝连拔两次,不得出,岂不更是可笑?”
甲士面上一黑,笑容僵在脸上,他挠了挠头,强行转移话题。
“此剑,乃贼曹百将所佩,材质用料,铸造工艺,皆是上佳之选,以刃轻划,能破皮甲。”
张仲心中一惊,连忙将剑还鞘,正准备推辞,却见甲士已将双手伸出,做出了准备接剑的姿势。
“吾此来,贼掾曾说,若张仲辞而不受,就带回去,不给他了。”
张仲双手一僵,随后顺势下拜。“替仲谢过贼掾。”
一阵相互打趣之后,甲士突然拉着张仲走到了一边,轻声说道。“贼掾还让我带了几句话给你。”
张仲见他这么神神秘秘,也不由得正了脸色。“愿闻其详。”
“贼掾言道,汝为其所荐,便如巨木其皮,一盛俱盛,一败俱败。”
听得甲士此言,张仲面色严肃。“仲定不敢知法犯法,累贼掾受连坐之责。”
在秦国,举荐人与被举荐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十分亲密,还要胜过师生同袍,之所以这样,便是因为举荐连坐法。
律法规定,被举荐人有功,举荐者亦有功劳,但高回报之下,也有高风险,被举荐人若是犯了罪,举荐人也会受到连坐。
最著名的,就要属昭襄王时期的秦国名相范雎,他就被这条律法坑了一把狠的。
连续举荐两人,皆通敌叛国。
按照律法,这本是夷三族的罪行,但他被昭襄王所特赦,免去了族诛和死罪。
但即便如此,他最终,也没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因为这前车之鉴,秦国官吏在举荐时,往往慎之又慎。
即便是李炀举荐张仲,也是先调查他祖上三代,见其家世清白,且三世为秦而战,才起了这个想法。
随后,人品,勇力,悟性,才能,关于政事的见解。
尽数考较过之后,才作为张仲的举荐人,推举其为亭长。
高门槛,自然也有高责任。
是以,一旦选定被举荐人,秦国官吏对于被举荐者的培养提拔,往往也是不遗余力的。
推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过等闲事。
介绍女儿,妻妹(小姨子),官配夫妻亲上加亲,也只是常规操作。
如张仲这般年幼的被举荐者,举荐人甚至还会教他做人的道理,行事的准则,生怕他走了歪路。
操心程度,跟养了个儿子似的。
受举荐人大恩,在这个将信义看得十分重要的年代,便很少有人,会不顾自己举荐人去行犯法的事情。
是以,秦国的吏治,远比山东六国清明,不是没有道理的。
甲士点了点头,踏前一步,在张仲耳畔小声说道。
“贼掾还说,若是在隐山亭事有不顺,便发私信于县上,他将强征汝为亲卫。”
“以此,可避办案不力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