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开荒
末世后经过变异进化的粮食,产量可是很高的,虽然口感有点不太好,甚至比后世人抱怨的杂交水稻的口感差好几分。可是产量高啊,一亩地可以产差不多五千斤的粮食呢。
当然,苏兰这次拿出来的是口感比较好一点的稻种,产量没有前者那么逆天,但是亩产也在一千多斤左右的。然后玉米也差不多,都是口感不错的玉米,产量也很高。
其实种旱稻和玉米都挺简单的,大家分工合作,很h快地,花了一天的时间就把三亩地给种完了。
其实他们大家的身手都很利落,动作也快,除了陈援朝带来的几个战士一位,还有李清玉她们几后也跟着过来帮忙。
十几号人种三亩地,也不至于一整天的时间才种完。大半天的时间就可以了,只是下午的时间,大家在陈援朝的带领下,都准备上山去打猎。
现在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以大家想要吃肉的话,还是可以上山去打猎的。
大兴安岭的野生资源非常丰富,野生植物,野生动物都很多。
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可以算是中国的最大的自然宝库。
想要在里面打那么两只小型的野生动物,比如说野鸡野兔,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遇到狍子之类的,还是非常容易的。
只是普通人想要在大兴安岭里面打猎还是很难的,毕竟森林里的野兽非常多,很危险。
大兴安岭里面的猛兽,像东北虎,棕熊,狗熊,狼之类的大型食肉猛兽都很多。
除此之外,也还有很多的毒虫,毒蛇,都是很危险的东西。
所以就算是大兴安岭的物产资源很丰富,也不是有人天天都上山打猎的,一不小心就会把命丢在山上。
这次由陈援朝带队,大家人也不少,而且还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所以能够自保,就像是遇到危险,也不会丢了命。
也因为安全有保障,所以他们才会一起进山的,且他们也不是进深山,只是在外围转转而已。
本来大家是不太想带着苏兰一起去的,他们都知道苏兰怀孕了,担心她的安全,所以不想带她一起去打猎。
可是在苏兰展示了自己的武力值以后,大家都心有戚戚的,把苏兰也带上了。
而且到了森林里以后,苏兰很快的就打到了几只野鸡和几只兔子。
“嫂子的箭术不错啊,而且嫂子的眼神也特别好,竟然这么快就打到了野鸡野兔。”
“嫂子可真厉害啊,我们都没有看到有野鸡野兔的踪影,结果嫂子就已经达到了。”
“是啊是啊,本来我们还以为嫂子是跟过来拖后腿的,没想到是我们眼神不好。”
“你们的眼神当然不好,当初和你们家嫂子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打猎的时候遇见的。”见其他人都很惊奇,在看自家媳妇,陈援朝一脸得意的跟他们炫耀道。
“当初你们在嫂子一箭就把一头几百斤的大野猪给放倒了。”陈援朝得意地说道,“现在也就是打到几只野鸡野兔而已,这才到哪儿。”
“哟呵,几百斤的大野猪竟然是嫂子打的?营长,可别驴我们啊?”
很显然,年轻的战士们都不相信苏兰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娇滴滴的小姑娘,竟然能够放倒一头几百斤的野猪。
“你们嫂子她天生力气就大,要从小跟着爷爷父亲一起学武,身手当然很厉害。”陈援朝笑眯眯的解释道。
“没看出来呀,嫂子看起来就很柔弱的样子,没想到身手这么厉害。”
“就因为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才能够迷惑敌人啊。”苏兰笑眯眯地说道。
“嫂子就是有想法。”
一群人热热闹闹的进了森林,不过大家没有聚在一起,等三个人一起分组。
刘桂芬李清玉她们也跟着一起进山了,而她们各自都跟在自家男人身边。
苏兰当然是跟在陈援朝的身边。当然大家都认为苏兰怀孕了,应该重点保护,所以还有一个、就是当初一起过来吃饭的那位排长也跟着苏兰,为了保护怀了孕的苏兰。
对于这样的安排,苏兰没有任何的意见,她上山是为了打猎又不是为了和陈援朝约会。
在这一路上,苏兰和陈援朝说话的时候,也为了不冷落那位排长,让人家和电灯泡一样尴尬,也跟着那位排长说说话话,唠唠家常。
这一路上的时间苏兰就已经把这位排长的姓名,年龄还有家庭的情况清楚了。
这一次,苏兰对这位排长的印象就更加深刻了。
只是现在也不是太坏的事情,大家都认真的去打猎了。
这次集体打猎的结果就是,大家打到了一头驼鹿和一直傻狍子,还有各种野鸡野兔之类的。
大家打到的东西都自己带回去了,还单身的战士们则是都给苏兰,让苏兰今晚做一顿好的,大家一起吃。
当然,苏兰和陈援朝夫妻俩自己那位小宋排长宋航峰一起打到了三头野猪,加起来几百斤的野猪。
苏兰他们留了一头不到一百斤的野猪自己吃,剩下的都交给部队后勤那边,让他们给战士们加餐了。
晚上的这顿饭是犒劳大家帮忙干活的,掌厨的当然是陈援朝,他正好没事,就可以不让自家媳妇动手了。
晚上多了猪肉和嫂子肉,鹿肉倒是没有给年轻的战士们吃,鹿肉都卖给那些结了婚的人了。
晚上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大家的心情都很好,干了一天活也不觉得累了。
苏兰这一次没有跟着大家一起坐着了,上次是因为算是她的接风宴,所以她才留下的,这一次让陈援朝照顾就好了。
大家也没有吃很晚,晚上八点多快九点的时候就散席了,但是苏兰让陈援朝把那位排长宋航峰留了下来问一些话。
苏兰今天和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聊了好一会儿,觉得这位二十四岁的年轻小伙的名字很耳熟,知道了他的家庭情况以后更加的印象深刻,今天晚上回来想一想才想起来宋航峰是何许人也。这不就是她曾经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小说的男主角吗?
小说中,女主前世嫌贫爱富,追求真爱抛弃了男主,跟人私奔了。
结果后来女主被自己的真爱背叛,穷困潦倒,在快死的时候遇见了前夫,那个时候前夫已经飞黄腾达了。
女主死后,‘洗心革面’打算和男主重新在一起,要做一个爱家爱老公的好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