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好色的杨大公子
“我什么事也不想干,就想喝喝酒、耍耍钱。”说完,趁父亲杨得贵不注意,杨祥哧溜一下,串出房溜了。
“啪!”的一声,杨得贵气的直拍桌子。
恼怒之下,他抓起一个茶杯摔的粉碎,连声骂道:“孽障!孽障!真是气死老夫了,气死老夫了……”。
“父亲,你是在和谁生气。”一个青年说着话,从门外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修长,穿一身月白的文士衫,头戴方巾,手握一把纸扇,看上去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的,可是仔细看却面色青白,眼圈发黑,面带淫光,脚步虚浮,一看就知道是个好色之徒。他就是杨得贵的大儿子杨瑞。
方巾为职官、儒士所戴的方形软帽,以黑色纱罗制成,其形四角皆方,所以又名“四角方巾”。四方平定巾是以黑色纱罗制成,可以折叠,呈倒梯形造型,展开时四角皆方,也称“方巾”,或称“四角方巾”
这杨瑞今年二十四岁,可还未成亲,此人性格阴狠,仗着几分才气和杨家的财势在五年前勉强中了个举人,从此后就再没进展。这杨瑞生性好色,只要是漂亮的女人他都喜欢,尤其喜欢漂亮成熟的半老徐娘,他家的佃户,已有好几个人的老婆被他上过了,家里的丫鬟中有点姿色的,也几乎被他睡过了,甚至他还几次偷看三十多岁的风韵犹存的继母沈玉凤洗澡,有一次偷看时,还差点被伺候沈玉凤的丫鬟发现。
这天中午,他和几个有钱人家的子弟在青楼喝花酒,喝完了花酒回到家里,便拿出从青楼****手里花十五两银子买来的一本名叫《孽缘乱史》的小说看了起来,这本小说图文并茂,写的都是奸情故事,有父女、兄妹、母子、公媳等,情节描写挑逗露骨,直看的他口干舌燥,浑身燥热。
杨瑞虽是个色鬼,也看过许多的********小说了,可是这样的书却从没看过,他连喝了几口茶水,这才好受了些,身子一阵燥热,他便出来院子里乘凉。刚走进前院子里就听见父亲在发火骂人。
杨得贵头也不抬的道:“除了你那个不争气的兄弟,还有谁……”
“爹,你就别生气了,二弟他就是这样。”杨瑞安慰道。
看了他一眼,杨得贵说道“都是我娇惯了他,要不是看在你那失踪多年的娘的份上,我真想把他赶出去,唉,你娘失踪了十多年,也不知是死是活……”
二十年前,杨得贵那时三十来岁,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举人,闲暇也时常和一班书生在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
娶妻祝丽英,姿色葚好,两人夫唱妇随夫妻和睦,三年间生下杨瑞和杨祥兄弟。
在一次回娘家的路上,祝丽英却失踪了。经过多番的查找,也没找到,又过了几年,当了知县后,杨得贵才续了沈玉凤为妻。
“爹,听说你见过一个海外回来的蛮子了,还拿一百二十两银子买了张白色的虎皮,这事是真的吗?”杨瑞问道。
看了他一眼,杨得贵说道:“你不说这事我还忘了,那蛮子太不识抬举了,老夫本来想出三十两银子买这张虎皮,可他竟然真的敢收老夫的一百二十两银子,老夫恨不得当时就掐死他。”
“此人真有那么厉害吗?是不是像武松一样的人物……”杨瑞惊讶的问道。
摇了摇头,杨得贵道:“这蛮子长的是很壮,可是听说他用来打老虎的是一把精巧的短火铳,我打算想法把它弄过来,以你的名义献给朝廷,一旦仿制出来,你可就立了大功了。”
“火铳?哈哈哈哈……”杨天瑞说着,仰天大笑了起来。
看着大笑的儿子,杨得贵不解的道:“你笑啥,我说错了吗?”。
“哗”的打开了扇子,杨瑞在屋里转着圈故作斯文的扇了一会,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道:“爹,我大明军队里也不是没有火铳,可是又有多少人喜欢用,打仗时不炸膛就不错了,就算你献的火铳仿制了出来,又有多少用处,又能当多大的官,再大能大过铸造红衣大炮的孙元化,大不了到军器监当个副手,一辈子和那些又脏又臭的穷匠户打交道,我才不愿呢。”说完,他摇着扇子走了出去。
大明百姓的日子太苦了,那天晚上赵国华拿出的照片震惊了大家,引起了轰动,大家做梦也想不到有那样漂亮的城市和幸福的生活,几天后,连附近村子也有很多的人赶过来看照片。因为赵国华就吃住在孙老汉家,每天来看照片的人把孙老汉家挤的满满的,进进出出的,简直就像过年样的热闹。
“你们是去凤鸣村的吗?”七八个从西边走来的村民对从北边走来的十几个村民打扮的人问道。
“是的!你们也是去凤鸣村的吗……”从北边走来的十几个村民打扮的人说道。
“正好一起去,快走吧,去晚了就轮不上了……”从西边走来的村民笑着道。
“哎呀,几位老哥,等一等我们,我们也是去凤鸣村的。”说着话,又有十来个村民气喘吁吁的喊着赶从南边赶了过来。
几个下乡收税的县衙公差见一拨一拨的人往凤鸣村赶,还以为是出了大事,急忙返回城去,进了县衙把这事报告了县令宋忠。
“大人,你看,会不会是有歹人在煽动民众作乱。”县衙捕头王铁汉说道。
师爷牛得草捻着胡须思索着道:“东翁,我建议派人过去察看一下再说。”
听了牛师爷的话,宋忠说道:“王捕头,你速带人去鸣凤村察看,如有异动,速来禀报。”
“遵命!”说着,王捕头带着几十个捕快,挎上腰刀,骑着向鸣凤村马飞奔而去。
到了村里,才知道是闹了误会,但捕快们也不相信村民说的话,后来直到看到了照片才相信了,看着彩色照片上那漂亮繁华的城市,路上那密集的人群,捕快们也是看的目瞪口呆,目迷神炫。
震惊之余,王捕头仔细打量起赵国华,王捕头名叫王铁汉,今年四十八岁,生的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浓黑貉胡须,说起话来中气十足。他在县衙当差三十年,看人很准,一看赵国华的样貌和气质,就知道看着他说的绝对是真的。
“想不到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好地方……”王铁汉感叹的说道。
想到赵国华在这样神仙样的地方住过多年,王捕头立即对他高看一眼。
怀着对古代警察的好奇,赵国华仔细看了看了看他们,这些人穿青色布衣,交领、窄袖长袍,下打密褶,腰间系束红布织带,跟电视里看见的差不多。
明代崇尚礼教,政府对各阶层的穿戴规定的十分严格,衙门皂隶的穿青色布衣,交领、窄袖长袍,下打密褶,腰间系束红布织带。
地位更低的杂役穿青衣外罩一件红布马甲,腰系青丝带。
“赵公子,这些东西能不能让我们带回去给县令大人看一看?”王捕头客气的说道。
赵国华笑了笑,说道:“大人尽管拿去看。”
众捕快听他这样说,都是高兴。骑上马,王捕头笑着对赵国强拱了拱手,便带着照片飞奔回县衙去了。
“唉,早一天来就可以看看那神仙住的地方是啥样了……”许多闻讯来看照片却来迟一步的村民感叹着。
见照片被县里公差拿走了,大家又议论了一阵,这才意犹未尽的散了,可是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意走,希望赵国华回去的时候能带他们走,赵国华只得告诉他们,只有自己的师傅才能找到回去的路,而现在师傅也作古了,听了,这些人才死了这条心。
这事说起来这也不奇怪,毕竟照片上那样的城市和赵国华讲述的那样的日子,比起大明百姓过的日子,简直是好的令人发指,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是人的天性,看见的,听见的人没有不动心的,只不过有些人是故土难离罢了。
“赵大哥,你过惯了海外的那种好日子,会不会嫌我们家穷?”孙小梅担心的问道。
赵国强看了看她,微笑着道:“妹子,我不是那样的人,好日子能过,苦日子也能过,再说这也不是你一家人的日子难过,大明无数的家庭都是这样,在这动荡的年代里,能活下去就是一种幸福。”
确实也是,在大明的北方,像陕西省,山西,河南,直隶等地,大部分的地区历经战乱,在农民军和满清军队的烧杀抢掠下,早已是十室九空,满目疮痍,大量的村镇县乡变成了片片的废墟,大家都生活在麻木和绝望之中,而南方虽苦,但多少还能勉强度日。
听了赵国华的话,孙小梅脸色暗淡下来,低声道“唉,这就是我们穷人的命啊。”
见他情绪低沉,赵国华便安慰他道:“小梅,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你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大哥,你说的是真的?”孙小梅惊喜的问道。
“一定会的,天上不会掉馒头,但我们可以自己做出馒头来。到时候让你吃的一见馒头就头痛。”赵国华笑着打趣道。
“我才不会呢。”孙小梅咯咯笑着道。
看着孙小梅那高兴的样子,赵国华决定明天去永新县城里看一看,后世那么丰富的商品,有许多明朝根本没有,只要找到了市场的空缺,就能淘到来这大明朝的第一桶金,他以后还要和李自成张献忠皇太极等人瓣手腕,没有军队可是不行的,他打算组建一只新的大明朝的火器军队,用子弹去和鞑子们的大刀和长矛对决。
火器军队是很烧钱的,没有大量的钱财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