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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第一千八百二十一章 叛军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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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头套对林重其实没有丝毫作用。
    以他的目力,十丈外的蚊子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岂是区区布料能遮挡得了的。
    更何况,他还拥有属于丹劲大宗师的敏锐感知,即使闭着眼睛,也能察觉到方圆百米范围内的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在叛军带着林重离开卡巴米扬的时候,他隔着黑头套清晰看见,某座茅草屋后面躺着几具土著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是女性,表情惊恐,衣衫不整,两只眼睛无神地望着天空,额头有个指头大小的血洞。
    于是林重明白了,先前那声枪响,以及领头叛军身上的血腥味到底从何而来。
    至于其他几具尸体,无一例外,皆惨遭割喉。
    哪怕见惯死亡,面对那种屠杀般的残忍行径,林重依旧感到强烈的不适。
    这些叛军,没有任何人性和底线可言,竟然对手无寸铁的平民下手。
    而且看他们满不在乎的样子,恐怕早就习以为常。
    “一群死有余辜的渣滓!”
    林重表情冷酷,缓缓闭上双眼,在心里给这些叛军判了死刑。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时辰一到,善恶都报。
    领头叛军坐在林重旁边,旁若无人的扣着脚丫子。
    酒味、汗味、血腥味以及脚臭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古怪味道,刺激着林重的鼻孔。
    林重始终牢记自己扮演的角色,规规矩矩地坐着,任由身体随着越野车的行驶摇晃起伏,内心杀意却不断高涨。
    最后他实在忍不了,干脆封闭嗅觉,如此方才好受些。
    他的目标是救人。
    在成功救出人质之前,就让这些渣滓多活一段时间吧。
    两个多小时后。
    越野车开始减速,林重耳边也听见了喧哗的人声,于是再次睁开眼睛,透过黑头套朝窗外望去。
    一个繁华的城镇进入林重视野。
    没错,就是繁华。
    越野车此刻行驶在一条五米多宽的街道上,街道两旁,是一幢幢水泥楼房,挂着招牌的商店随处可见。
    但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有些楼房表面布满弹孔,那是激烈战斗后留下的痕迹,大部分商店也被抢劫破坏过。
    林重回忆了一下事先得知的情报,意识到自己进入了叛军的大本营,安塔普托。
    安塔普托原本是科迈隆边境的商业重镇,毗邻利尼尔和加得,通过黄金贸易迅速崛起,但在数年前的内乱中被叛军占据。
    虽然科迈隆政府军组织了几次进攻,想把安塔普托夺回,可是一直没成功。
    安塔普托原本拥有十几万人口,经过连年战乱,如今至多剩下七八万,其中还包括驻扎于此的叛军。
    原本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一部分逃到其他城市去了,一部分死于战争。
    不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安塔普托的经济每况愈下,再加上叛军日益严苛的剥削,平民可谓生存艰难。
    诸多思绪,自林重脑海内一闪而过。
    随着越野车逐渐深入安塔普托中心区域,街上慢慢出现了一些神情惶恐中夹杂着麻木的平民。
    那些平民见到坐在越野车上的叛军后,立即慌慌张张地躲开。
    实在躲不开的也低下头,连瞄一眼都不敢。
    叛军们耀武扬威,招摇过市,某个没脑子的,甚至朝天开了几枪。
    “砰!砰!砰!”
    听到枪声的平民们更害怕了,纷纷抱头鼠窜。
    车上的叛军见状,忍不住哈哈大笑,乐不可支。
    但很快,他们笑不出来了。
    因为枪声引来了巡逻队。
    与车上的叛军相比,巡逻队的装备明显更加精良,不但有自动步枪,还有钢盔、军靴以及防弹衣。
    巡逻队拦住越野车,先是好奇地打量了林重几眼,然后又与领头叛军交谈。
    领头叛军掀开戴在脸上的面具,露出一张凶恶丑陋的脸庞,指着林重口沫横飞,似乎在解释林重的身份。
    巡逻队队长是个瘦削的黑人青年,他伸手摸了摸林重身上的高档西装,眼中闪过一抹贪婪之色。
    不过,作为维持秩序的巡逻队,哪怕是叛军,也具备最基本的纪律性。
    黑人青年并未动手明抢,只是咕哝了几句,便直接挥手放行。
    又行驶了约莫半个小时,越野车终于在一处庄园前停下。
    领头叛军拉着林重下车,并解开黑头套。
    林重故意眯起眼睛,装作不适应光线的样子,同时用英语问道:“这是哪里?”
    领头叛军冷着脸,没有理会林重的问题,伸手在他背后推了一把,指着庄园门口,示意他进去。
    林重深吸口气,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庄园。
    庄园内部精致典雅,地面铺着光滑的鹅卵石,道路两旁栽种着各色观赏植物,并且正中心还矗立着一尊雕像。
    林重的视线里没有看见守卫,整个庄园显得非常安静。
    当然,这只是表象。
    实际上,在林重的感知当中,方圆百米内,至少潜伏着三位狙击手,分别藏在三个不同的方位。
    除此之外,还有数名气血旺盛的高手,正在不远处的别墅内等着他。
    林重目视前方,不快不慢地行走着。
    扮演的另一个要点,就是不能用力过猛。
    他知道自己必须注意分寸,拿捏好火候。
    领头叛军跟在林重身后,一改外界肆无忌惮的模样,变得低调谦卑起来。
    很快,两人来到别墅外面。
    一个身穿白色女仆装的年轻黑人女性垂手站在别墅门口,即使按照炎黄人的审美,她也称得上非常漂亮。
    大眼睛,高鼻梁,嘴唇丰润饱满,再配上凹凸有致的身材及小麦色肌肤,简直像颗耀眼的黑珍珠。
    更重要的是,她体内的气血波动,竟然比领头叛军强出数倍。
    如果说领头叛军的气血是萤火,那么年轻女仆的气血就是烛火,烛火无论怎样都比萤火明亮得多。
    年轻女仆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领头叛军,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土著语。
    听完年轻女仆的话,领头叛军明显愣了一下。
    他踟蹰片刻,不甘心地看了林重一眼,最终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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