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驾驶乐趣
如果你要体验成功的感觉,年轻人,我建议,你先考个驾照,弄辆车开开。
冬子拿到驾照后,小袁就把车钥匙丢给他了。“每天上下班,你来开车,反正都是一栋楼,算是实习。”
小袁是过来人,他懂得,第一次拥有车子操控的感觉。如果你像冬子这样的阶段,你恨不得每天都在车上。小袁的指点加上冬子的聪明,他很快适应了在城市街道驾车的各种潜规则。
小袁号称老司机,但他的驾龄并不长。但不妨碍一个口才极好的人,习惯性地给人传授人生经验。按小袁的总结,老司机开车有五在特征:第一,刹车前,总要习惯性地看一下后视镜;第二,超车果断,从不拖泥带水,不给别人找麻烦;第三,堵车不慌,不按喇叭催人,也不会给别人插队的机会;第四,与大车保持车距,要么远离它,要么迅速超越它;第五,在快速路上,尽量不与另外车道的车,并排行驶。
这些都被冬子掌握成习惯了。一次,小袁要出差,恰逢双休,冬子决定,自己开车出去跑着玩。
广东的春天总是来得快,春节刚过不久,温度就到十几二十度了。打开车窗,风吹进来时,那种感受,真是爽快。
南方的花朵总是来得快,路过田野,你都感觉得到,那些花儿,等着你去闻香。青草与泥土,也在欢迎你的到来。路过一片树林时,你会发现有嫩叶等着你去采摘。
一个人开车是孤独的,但是自由。这与单身和谈恋爱的区别差不多,各有各的好处。
冬子把车子开离了城市,决定到农村去看看。南方的农村,早就苏醒了,往山里走,溪水哗哗的。车行柏油路上,轮胎沙沙的。发动机有轻微的震动,身体有一种酥麻感,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最初的体验总是美妙的。开车带给人几个好处。第一,他给人一种优越感。主要是速度带来的对比,与路边的行人自行车相比,开车的速度感受优越极了,而优越感,会给你的人生增添意义,究竟这种意义所指的是什么,倒想不起来。对于冬子这种长期处在压抑心情的人来说,好久了,都没体会过这种优越感了。
或许是在中学时,他因讲笑话,暂时获得同学的关注,取得了瞬间的优越感。或许是同学聚会时,他因为羊肉串烤得好受到同学的夸奖,取得部分优越感。或许是在罗哥商场装修时,那种设计效果出来时,大家纷纷好评时,得到一些优越感。但是,上述的优越感觉,只是短时的,不连续的,波动的。而开车时,这种速度上的优越感,却是持久的,可以自我控制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堵车给人的心理压力,就有一个新的解释渠道了。对于开车的人来讲,堵车应该是常态,排队依次通过也写进了道交法。但是,人们在此时,为什么特别生气呢?
假如说,他有急事,要赶时间,这倒有些理由。但许多没有急事的人,在堵车时,也会患路怒症,这是为什么呢?还有一种人,即使车辆不堵,但凡有人与他抢道,或者别车,也就是两秒钟快慢的事,根本用不着生气,但为什么,一些人的反应特别暴躁呢?
其实,这是一种优越感丧失的愤怒。所有事关优势地位的丧失,都会引起愤怒。比如一个班长,在全班战士面前充满了优越感。但如果把他贬为一名普通战士,他就会愤怒或者沮丧。但是一名战士,从来没有优越感的人,他因为一无所有,所以,不在乎把他换到一班或者二班,总是当战士嘛。
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有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整个世界。
优越感的取得来之不易,一旦受到威胁或者被迫丧失,那一种被剥夺的感觉,非常难受。但难受有多种表现形式,为什么堵车后,总以愤怒的方式展示出来呢?因为你对堵车的现状无能为力。
或者说,有人对你超车,你也没有多少办法一样,你表达不满的方式,就是愤怒。如果你有任何负面情绪,却没有办法缓解它,没有能力改变它,你就会愤怒。
王小波说过,本质上,所有愤怒,都是对自己无能的表现。
开车所带来的速度上的优越感,遇到堵车排队,优越感丧失,而自己无法解决,就会患路怒症。
所以,要真正充分享受这种优越感,老司机们都是有经验的:往农村开。在乡村公路上,车子少,能够超越你速度的东西很少,破坏你优越感的机会就少。况且,乡村的一切节奏都是比较慢的,与你车子的速度比较起来,那种对比,相当明显。
这是开车的第一个享受。第二个享受是操控感。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能够操控的东西有多少呢?少得可怜。我们普通人,没当官,指手画脚没人听。就是在家里,抱怨多了,也讨人嫌。我不能操控别人还罢了,我们甚至不能操控自己。比如上班要穿正装,哪怕你再不喜欢也不行。比如在办公室不能说话。比如在公交车上,表情与姿态都要受到限制。
而在车上,你可以操控自己的方向与速度,可以随意地唱歌而不怕打扰别人,可以按按喇叭放大自己的声音,可以听歌随意切换电台。你不仅操控着自己身体与五官,而且还操控着这大一个汽车机械,在汽车所包裹的这个小世界里,你就是王,你左右着一切相关。
操控感中,不包含某总自由感。你车辆驾驶技术不熟练时,是车子操控你。现在,你终于可以复仇了,当你技术熟练时,你就有一种操控车子的感觉。这是翻身解放的感觉,这是一种逆袭的快感。
第三种感觉当然是自由感了。当你拥有车辆时,你突然发现,你的活动半径变大了,那么相对的,世界就变小了。就像小时候,水深没过我们脖子的小河,给我们以敬畏的感觉。但我们长大后,河水最多淹到我们的腰。此时,戏水才有真正的快乐。
所有的科技,都是人体能力的扩张,都是各种功能的延长。比如挖掘机增加了手的力量,而汽车,就扩张了脚的能力。所有的自由都是相对的,在比较中产生。但每一次进阶,都会给你舒展。
相对自由的概念虽然在哲学上是不彻底的,但在现实中,又是具体可比较的。比如,当组长,可以指挥全办公室四十几号人,那是一种能力的扩张,控制力的延长,但他要受到部长的制约。部长,可以调配这百来号人的来去,但要受到总经理的管理。
哪怕是皇帝,也要受到身体的约束。哪怕全天下的美女都归他,他的身体也不允许他自由发挥。所以,扩张身体能力,就成了追求快乐的手段。久而久之,手段本身就成了目的。我们身体能力越强,就感受到越来越多的自由。
车辆不仅延长了脚的能力,也开阔了视野,也缩短了时间与空间。其实,时间与空间是一对密不可分的概念,这两者不能分开说。
比如从甲地到乙地,你可以说距离100公里。但这只是个冰冷的数字,与人的感受无关。如果你走路去,得走两天,如果你开车,只需要一个小时。这样,把时间算进来,就与人的感受相关了。
以前觉得遥不可及的距离,今天变得很简单,生活好像展开了另一幅画面,当你拥有汽车时,你就会体验到。
汽车内的电台,总在播放粤语歌曲,冬子并不是很喜欢,但这是在广东,本地电台总是喜好本地听众。他知道,小袁在车上外接了一个u盘插口,可以转换u盘内的歌曲听。
结果一打开,发现小袁的口味比较怪。冬子是听流行歌曲的人,比如说周杰伦、王力宏,可是,在小袁的u盘里,一个也找不到。
冬子出于好奇,把车子停在一个树木公路边上,在邻近田野的地方,想仔细听一下,小袁喜欢的歌曲。
这里面的歌曲,好像是一种叫摇滚的音乐。据说摇滚是八十年代的音乐,难道小袁有复古的爱好?他只不过比冬子大两三岁,怎么在音乐上,就有代沟了?
比如窦唯的《无地自容》,冬子觉得在哪里听过,但无法进入到歌曲的意思中去。冬子听起来,总得有些夸张,有些无病呻吟。“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与人之间,难道一见面就要相互琢磨吗?美好的爱情,哪怕只有一瞬间,那一刻,不应该有真实吗?冬子不太理解这种情感。
听了几首后,终于有一首,让冬子欲罢不能。郑钧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那一刻,冬子想起了燕子。是的,这好像是燕子在给自己说的话。
难道,我们就真这样散了吗?难道过去的单纯与美好,少年东山上的时光,就不会再来了吗?难道过去的我们,与今天完全无关了吗?尤其是在那少数民族女生齐唱的副歌响起来时,冬子觉得自己要流泪了。
此时,燕子,如果你在我面前,我想当面为你流泪,哪怕你听完歌就是离去。我会开车了,总有一天,我也会拥有自己的车,那最我最近的副驾驶上,如果有你在,就太好了。难道,你也不给我这种机会了吗?我们一起郊游,一起听歌,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歌由你来选,你来听,我只是看着你,那沉醉的样子,不行吗?
谁知道,这首歌听到第三遍时,冬子就听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他往下跳,听后面的。突然,一首歌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在那东山顶上》,东山,这个刺激冬子的名字,再次出现,好像是注定的。
结果,这是一首完全的民歌,女声清澈如水,仿佛月光洒满了思念,给姑娘镀上了一层银色。这个姑娘的声音,好像燕子啊。
冬子不明白,小袁为什么喜欢听这种复古类的歌曲,并且,民歌与摇滚的搭配,是那么的怪。
其实,所谓用年龄来划分代沟,是不太科学的。人与人之间在艺术与喜好的区别,更多的因素,来源于成长的环境。小袁喜欢摇滚,是因为愤怒。
假如是一个成长于农村的孩子,从来没离开过农村,他是不会愤怒的。金句批发商鲁迅有一个罕见的比喻:假如一个人,住在一个不透气的铁房子内,无论如何他无法打开这个房子,房子内的空气始终是要消耗完的,但至少,他现在是安稳的,他在里面睡觉。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出于好心唤醒他,告诉他真相,要他想办法离开房子,不然氧气就是耗光。结果,他反倒突然痛苦起来,因为,他意识到了危险,却无能为力。请问,从道德角度讲,你是唤醒他还是不唤醒他呢?
从农村那个环境里出来,本质是生活在《在那东山顶上》这种优美单纯的审美环境里的。突然来到城市,显得很不适应。所有不适却暂时无力解决时,你就会愤怒。而摇滚,是愤怒的表达。
虽然这种愤怒中,有哀怨有惋惜有怀念,但挽歌与神圣的意思,总在不停闪现。冬子对音乐艺术没有什么追求,也不太懂得欣赏,当然不知道小袁爱好的来源。
要是燕子在就好了,她对歌曲有一种天生的鉴别力。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你有条件让她欣赏美时,她却不在身边。
只有近距离接近农村,才会闻到泥土在田野中真正的味道。冬子与泥土最近的地方,只是容城的东山,那是风景区,不是田野。
田野的味道与山林的味道是有区别的。因为田野里最主要的味道是生长。复合着各种生长元素,在春的躁动之下,有一种莫名兴奋的生长的力量,那略微有些刺鼻的化肥农药或者农家肥已经进入水田了,那是自然与人工的结合部,膨胀着某种催人的力量。
冬子开着车,像在浏览着一幅画,这画面如此生动,像流水一样从玻璃窗外逝过,冬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接近农村。
农村最大的价值,对于一个城里开车来的人来说,是它的节奏。这里一切都是缓慢的,它会让你的心也慢下来。冬子把车开到一块香蕉地旁边,停了下来,把车窗完全打开,把椅子向后靠,半躺在车里。
那弯曲的公路,此时无人无车,冬子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心跳。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因为在城市里,你从来没有机会,听到心跳。其实,在寂静的农村里,尤其是在深夜,如果你突然醒来,陪伴你的声音,就是你自己身体内发出的。
此时有暖阳在上,田野空旷,冬子在这温暖里,开始只听到心跳。后来,在迷糊中,仿佛感受到血液在身体内流动,脉搏张合,毛孔呼吸,有一种天地与我同体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冬子非常震惊,因为,这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
人类从进入到工业社会,就开始异化了。所谓异化,就是脱离自然的进程。进入工厂,你的劳动与自然就没有关系了。生活在城市,你的生活就更加远离了自然。人们在城市里,总有一些慌乱,总有一些不踏实。如果是一个农村人刚进入城市,这些感觉会非常明显,因为有对比。
离开自然的生活是心虚的,因为人是自然的产物,并且始终是它的一部分。
但城市出生长大的人,这种慌乱感觉不明显。不是他们心不虚,而是他们把这种心虚,当成了习惯。就像瞎子习惯了黑暗,对白天与夜晚的感觉,并不明显。
但是,当你第一次感受到自然的呼吸,与你身体的呼吸,可以融为一体时,你就会感受到那一种大美:踏实的感觉,不再心虚。
从此以后,你就不安心再做一个永远的城里人了。你在城里呆久了,总有一个内心的声音在呼唤:到乡下去,到自然去。
因为,自然,是人类最初的家。
人死后,为什么要回归泥土,所谓入土为安。因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才是符合人性的。从易经上说,这是复卦的象征。所谓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这是个深奥的哲学,冬子当然不懂,但是,他从这一天起,就产生了某种对自然的崇拜,这是无条件的。
不知道睡了多久,这种舒服踏实的感觉,从来没有过。最舒服的觉,总是被尿憋醒的,冬子也不例外。但是,在这野外,在哪里解手呢?
这对于一个农村人来说,当然不是问题,给庄稼上肥,还算是做好事。但对于冬子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他总得要找一个正规的厕所,或者闲人免进的地方来进行。
没办法,下车之后,他朝香蕉林走去,看看头上的香蕉树,想想它结的果实是摘下来吃的,冬子总不忍去污染它。走了好半天,迫于身体的压力,终于在一个稍微隐蔽的水沟边,解放了自己。
当冬子从林子里走出来时,发现脚上已经沾满了泥巴。佛山的春天,依然潮湿,并且,泥土中有水,才是作物的条件。
泥土中混杂着许多味道,当然还有许多脏的东西,你在享受美的同时,必须得接受这种混杂。天与地就是这么公平,不因人的喜好而改变它的作派。但是,它们提供万物生长的平等条件,这就是道。
其实自然带给人的美是大美,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稳定与安全的感觉。当你开车回到城市时,那一种心虚并且压抑的感觉,是扑面而来的。
冬子把车停在驾校边上,有一种志得意满的感觉。其实,这是驾校学员必经的心路历程。学驾驶的人,对那些已经取得驾照,甚至有自己车辆的人,总有羡慕与崇拜的。
而此时的冬子,好像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毕竟,跟自己同一批学习的,他是第一个拿到驾照的。他今天来的目的,是想看看老杨,请他吃个饭。
杨哥从里面出来时,发现了冬子站在车边向他打招呼。“哎哟,小陈,这车是你的?”
“朋友的,借我开一下,算是过过瘾。”
“快了,我也快了,反正过两天路考,主要是前次考科目二,搞了两回,耽误了时间。”
冬子安慰到:“也不算耽误,毕竟这是业余时间学的。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对方看了看冬子:“不喝酒?”
这句话提醒了冬子,他们之间吃饭,历来都是要喝酒的。但是,冬子开车来的,喝酒就要违章了。因为头次独自开车出来,还没意识到这个概念。
“那就不喝酒呗,光吃饭,怎么样?”
“算了”杨哥挥了挥手:“下次,我拿到驾照,专门请你喝酒,到时不要开车。今天,你车也开来了,把我送回家,怎么样?”
只好这样了。冬子车着车,在杨哥的指引下,七拐八弯地在大街上穿行,一会红绿灯,一会让行人,一会怕别人的车子刮蹭,搞得还非常紧张。好不容易在乡下积累起来的舒畅感,此时被淹没于人潮车海中,巨大的街面声音,像一个蒸笼,冬子觉得,城市太不自由了。
其实,这种对自由的追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孤独的暂时释放。因为身边有杨哥,身上有任务,所以长久以来伴随冬子的孤独,此时不占主导地位。而孤独伤害不大时,对自由的追求就更为明显。
这一段路虽然不长,只有几公里,却让冬子开得很紧张。越是想在杨哥面前显示自己的技术,就越是不自觉的紧张。杨哥倒是没察觉这一点,只是到了他家门口时,他说了一句:“来都来了,在我家吃个便饭?”
“不能喝酒,吃什么吃?”冬子把理由还了回去。
当他紧张地启动车子,绕过前面的一个三轮车时,他仿佛看到了在青山当搬运工时的自己,那个蹬三轮的,也是个年轻人,很吃力的样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后视镜里,还在跟他挥手告别的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