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八章下地府
玄机子见猪八戒答应,顿时高兴起来,急忙道:“不会的,不会的,晚辈先告辞,回青城准备迎接上仙,还请上仙务必去我青城剑派一趟。”玄机子说完,架起剑光就像远处飞去,许仙看到玄机子的剑光在半空摇晃了一下,玄机子差点掉下来。
许仙让猪八戒变了花了一番,变成了一个壮汉,如果还是一副猪脑袋,跟着他去见李公甫和许娇容,飞的闹出人命来不可,许仙可不想试验一次。
天生道体,就是天生修道的体质,任何门派都不会放过这样资质的弟子,许仙本想让李碧莲长到三四岁再带到天目宗跟随他修炼,但是见识到了玄机子这样的人都能察觉到李碧莲的存在,许仙决定现在就把李碧莲带到天目宗,如果他离开后,再出现一个玄机子这样的人,然后强行带走李碧莲,李公甫和许娇容可阻止不了,到时候,许仙即使再出手,也要经历一番争斗了,而且,最后李碧莲的安危都不一定能保证。
猪八戒只是跟着许仙,什么话也不说,最后跟着许仙,抱着李碧莲直接去了天目宗。
许娇容原本还舍不得,但是听李公甫讲了刚才的事情,却也无可奈何,最后眼泪扑塔扑塔的往下掉,看的许仙那是一个不忍。
“你这人也真狠心,这小娃娃才多大?你就舍得让人家母女分离?反正俺老猪做不到,再说了,有俺老猪在,你还怕什么人前来打这个小娃娃的主意?这是我的做的一件东西,就送给这个小娃娃的做见面礼吧,就是这样好资质的人我怎么碰不到呢?”猪八戒随手从身上拿出一个通体白玉雕琢而成的九齿钉耙,看起来非常可爱,然后拿出一根金丝穿好,轻轻一扔,金色丝线就带着白玉九齿钉耙挂在了李碧莲的脖子上。
许仙看了心中大喜,三界之中,但凡有些名气的门派,基本上没有不知道九齿钉耙意味着什么,如果有人看到这柄玉质九齿钉耙还要强行带走李碧莲,那就是和猪八戒过不去,到时候,就是许仙不说什么,猪八戒为了面子也要主动帮他把人找回来。
“多谢猪哥了,有了这个九齿钉耙,我就放心了,我想放眼诸天万界,还没有人不认识这个东西的吧?我看还有谁敢来捣乱。”许仙哈哈哈一笑,然后让李公甫和许娇容尽管放心,如果有人前来要收李碧莲为徒,尽管让他们进来,然后让他们看到李碧莲脖子上的这件东西,那些上门的人自然知道其中的含义。
最后许仙又给李公甫十几张符咒,告诉他,如果真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就用火点着一张,它自然就能知道,然后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李公甫一把拉住许仙的衣服,不可置信的看着许仙道:“汉文,你告诉姐夫,你是不是已经长生不老了?是不是已经是神仙了?不然,你怎么会这么多奇怪的东西和本事?”
“神仙?我离神仙还远着呢,不过是会一些奇门道术罢了。”许仙急忙道。
“那能不能也让我和你姐姐也多活几百年,我还想看着儿孙满堂呢。”李公甫急忙喜形于色道。
许仙有些为难道:“如果我成了神仙,炼制一些丹药还可以,但是我现在修为太低,根本炼制不出来。”
猪八戒一把打断许仙的话,道:“不过是延长几百年的寿命,这有何难,你跟我去地府走一趟,我们去向阎王爷要上几百年的寿元,看他敢不给?不行的话,我再让我猴哥去地府耍耍去。”
许仙一拍脑袋,道:“对了,我怎么把猪哥给忘了?就是不让孙大圣去,就单凭猪哥在佛门的地位,阎王爷怎么也要给些面子才是,你看我这脑子,眼前就有一个厉害的神仙,却被我给忽略了,真是罪过罪过。”
猪八戒被许仙几句马屁给拍的不知道东南西北,拍着胸脯保证能让阎王给个几百年的寿元,然后拉着许仙就向地府跑去。
许仙也想去地府见识见识,但是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三个字,监察长,他可是天庭授予的人间检察长,如果让天庭知道他去地府捣乱,还不知道天上的玉帝怎么像呢?他可没有当年孙猴子的勇气,敢独身一人大闹天宫,虽然是被人算计的,却也勇气可嘉。
后来想了想,还是决定跟着猪八戒去一趟,毕竟地府他还真没去过,难得有机会去见识一番,另外,就是有事,他也可以全部推到猪八戒的身上,反正也是猪八戒办理此事,他只是跟在一旁看热闹。
至于怎么去地府,有猪八戒这个曾经的天蓬元帅,还愁不知道怎么去?而且许仙身为天庭检察长,想要去地府也容易得很,另外,他已经参悟出了地煞七十二术中的通幽术,可以随时直达幽冥,这道地煞术要比定身术好修炼的多,毕竟他身兼天庭检察长,有先天优势。
猪八戒拉住许仙的手,道:“你先闭上眼,我们这就去地府。”
许仙微微闭上双眼,猪八戒随手掣出九齿钉耙,对着地面就是一钉耙,地面顿时裂开一道黑漆漆的缝隙,缝隙之中黑黝黝的,传出一道道鬼哭神嚎的惨叫声,猪八戒拉住许仙纵身跳了下去,等两人进入其中,地面的裂缝就瞬间愈合,就好像没曾出现过一般。
李公甫看得直发愣,等了好大一会儿,这才小心翼翼的来到刚才裂开缝隙的地方,使劲跺了几脚,没有任何变化。
“汉文真的成神仙了?呵呵呵,真的成神仙了?我家碧莲以后起不也能成神仙?成仙女?”李公甫呵呵傻笑。
许仙只听得两耳旁边呼呼风声,也不知过了多久,双脚终于踏到地面,然后就听猪八戒让她睁开双眼。
入眼处,就见四面八方全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天空则是灰暗色的,非常的压抑,周围到处都是阴风阵阵,阴气极盛,最适合魂魄居住,怪不得成为万物生灵死后轮回之地,想必这就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