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诋毁大耳朵
readx(); 秋明却不知道自己忽然一夜之间成了个著名诗人,此刻,他正和两名粗壮大汉把头凑在一起,认真研究郭嘉的第二个锦囊:“广宗此刻重兵云集,莫说刺杀张角,就是想要靠近张角都是千难万难。听说张角有一女张宁不满其父作乱,隐身于巨鹿郡平乡县,可以考虑骗取她的信任,借机接近张角。此去若是失败,自然万事休提,若得成功,立刻拆看第三个锦囊。”
典韦摇头对魏延道:“你说这些人有话不好好讲,非要弄什么锦囊妙计,是为了炫耀自己会写几个字么?”魏延也在摇着头:“不知道,不过郭奉孝这家伙鬼得很,照着他的话去做应该不会错的。”
典韦把头摇得更大力了:“不行,利用其女杀其父,简直是禽兽之所为。我认为应该直接杀进黄巾营中摘了张角的脑袋就走,简单粗暴有效果。”
秋明不置可否,在他看来,既然书上写着张角是病死的,那么他就不可能被刺杀掉,不管是走女儿路线还是摸进营去,都只是自寻死路而已。何况,既然张角反正马上就要病死了,那么自己只要等他断气那一瞬间冲进去割了他的头,谁敢说张角不是我杀的?
但是自己既然已经用杀张角的借口把魏延和典韦骗在身边,如果不做任何行动只是等着张角咽气的话,只怕这两个家伙恼起来会一起给自己一刀吧?想到这里,秋明不由仰天长叹,这些古人做学问太不严谨了,为什么不写明白张角死于几月几日几时几分,让自己可以顺利准时地进去摘桃子呢?
咬牙切齿地想了一会,秋明道:“前面已经到了广宗,我们不如先看看形势再做定夺吧。”
一入广宗,如同进了人间地狱,田中无草,野外无人,地上所见只有残垣断瓦和破败墓碑,天上所见只有红着眼珠的乌鸦。
典韦沉着脸击杀了一大群正在刨吃尸体的乌鸦,然后和魏延一起把这些尸体重新覆土埋葬。魏延道:“广宗是张角的起家之地,居然变成了这样的惨状,可见黄巾贼寇真是残暴不仁,为祸地方。”
秋明摇头道:“自古贼如梳兵如篦,广宗变成这样,不一定只是黄巾一家的功劳,至少我知道现在指挥官军的东中郎将董卓,就不是什么好鸟。”
正说着,忽然远处尘烟四起号角连声,大地震动不已。三人连忙纵马攀上一座高冈往下望,只见在两山之间的谷地中,有两支大军正在对峙,而在两军阵前的空旷处,几员将领正在捉对厮杀。
从秋明站的角度望去,远端的军队头裹黄巾服色杂乱,手中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看上去人人心浮气躁;而近处的军队人数虽然不多,但是清一色的火红战袄和骏马长枪,凛然生威,隐隐然有压制对手的气势。
秋明暗暗点头道:“看来这个董卓也不是个完全的笨蛋嘛,西凉铁骑果然名不虚传。”
魏延道:“这些铁骑人数有些少啊,我们要不要下去帮他们?”
秋明心说我帮谁也不能帮董卓啊,口里却道:“不急,我们看看再说。”
这时,在他们对面的山冈上,也出现了一队人马,扳着峰峦探头往下边看。典韦道:“这个难道是官军的伏兵?看来这个董卓也不是完全的笨蛋嘛。”
秋明呆呆地望着对面,整个人仿佛都傻掉了,过了半天才缓缓道:“不是官军,那些人和我们一样,也是义勇军。”
典韦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离得这么远,你还能看清楚?”
秋明摇头道:“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不过我认得出来那把刀”,他扬手一指:“那把刀,叫做青龙偃月刀,用那把刀的人,可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刀。”
“哇”,魏延夸张地叫了起来:“天下第一刀,太能吹了吧?要这么说,我也可以称作天下第一枪。”
秋明很不客气地道:“天下第一枪?那是赵云的,和你没关系。”
典韦狞笑一声晃了晃双铁戟:“那我这个天下第一戟,总该没人抢得去吧?”
秋明认真地看了他一眼:“天下第一戟么,若是没有吕布,大概应该数得着你了吧。”
典韦大怒:“吕布何人?看我不把他斩成碎片?”
此时对面那支队伍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一个白衣男子向这边躬身施礼,似乎在说些什么,可是山风甚烈,秋明只能看到他翕动嘴唇,却听不到半个字。
魏延笑道:“看这人的样子倒是颇为知礼,又同是义勇军身份,等会下山以后倒是可以多多亲近一番。”
秋明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说冥冥中真有宿命或者相性什么的?魏延一见到大耳朵就会各种求勾搭求接纳求效犬马之劳?不行,自己在魏延身上也算付出不少时间和心血了,绝不能这么轻易就把他让给刘备。
想到这里,秋明轻咳了一声:“那边的几个人我倒是早有耳闻,这个穿白衣的姓刘名备字玄德,本是汉室宗亲,可惜私德有亏,终于家道中落。”
魏延一下子八卦之魂爆燃:“私德有亏?难道是因为女人?”
“不是女人是男人,你看他身边两人,红脸的姓关名羽字云长,黑脸的姓张名飞字翼德,三人结为兄弟,食则同桌,寝则同床。”
“同床?三个大男人?哎呀好恶心好恶心。”魏延使劲在身上搓着,似乎要搓掉一身的鸡皮疙瘩。
典韦坏笑道:“听起来好象很有趣,小魏,不如晚上我们也来试试同床?”
魏延好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大力摆着手道:“你别乱来,你要是敢与我同床,我必定……”,忽然想起自己实在打不过典韦,马上改口道:“我必定宁死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