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我想我们一起狂奔①
“你好小米,我是jk,hijk的jk。”那个叫jk的女孩子坐到我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叫小米?”
“刚刚听林子姐这么叫你的。”我很难把眼前这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和这个行业联系在一起。
“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林子姐给我取的,她说jk.rowling的书卖的特好,她希望我也能卖的那么好。”她眨着的大眼睛,睫毛膏的碎末粘在眼周,却丝毫不影响她眼底的清澈。
&哦,那jk,你带我在这附近走走吧。&我当真受不了进进出出的客人打量的目光,我甚至听到有人打听,说:店里新来的?换文艺范儿了,行啊。
走出歌厅,我深深了呼了口气,jk一脸木然的看着我。
“jk,总在里面闷着会不会累?”我看向jk,我觉得她天生就不适合干这行,首先这浑身都闪的要命的衣服根本不适合她。
鞋子上满是塑质的假钻,裤子上也是,星星点点的排成一个大大的“lv”,衣服上则更夸张,大大的米奇头闪的耀眼,胸口却标着“gucci”。
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脱俗,若莲出于水。
“还好,习惯了也就不累了。走,我带你去吃碎冰。”说着领我去了街角的一家冷饮厅。
我跟jk聊的很投缘,我讲给她我来这里的原因,讲到志达的时候,她先是一怔,却也没多说什么。
她告诉了我她到这里的过程。
jk的经历和林子差不多,只不过林子是被自己男人卖了,jk是被自己爸妈卖了,辗转了几家,才来到这里。
“我对家唯一的印象就是院子里有口井,她喜欢趴在井口向下看,看映在井里的天,那是只属于她我的一片天。”
jk用勺子把碗里的碎冰拨开,又重新堆在一起,开心的像个孩子。
她本来就是个孩子。
jk19岁,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
至少我在她那个年纪的时候,还只会抱着漫画趴在课桌上发呆。
“6岁那年家里添了个弟弟,爸妈就把我卖了,弟弟好可爱,我几次想伸手去摸,结果都被妈妈推开了。
妈妈说:捡来的野孩子,别碰我们家宝贝。
随后我就被卖了,其实是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卖了,起初我以为只是去叔叔家玩。他们把我卖给了邻村的哑巴叔当闺女,哑巴叔是个酒鬼,喝多的时候总拿我出气,可平时对我很好,去朋友家喝酒总是带花生米回来给我吃。
有一天,哑巴叔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给我看,他写的是,只要他在,我就饿不死。”
“那你怎么又到这来了?”
“哑巴叔不在了,有一天他喝醉了,跌到井里,淹死了,捞上来的时候口袋里还装着包好的花生米。”
井,给了她一片天,又夺走了她的一片天。
&jk,你有没有想过放弃这行,干点别的。&我有一种冲动,被我压抑着的冲动。
“想过,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jk说,她只做过两份工,第一份是被人贩子扔到街上乞讨,第二份便是现在这行。除此她基本没有谋生的技能。
“你可以的,你有手有脚,长的漂亮。”不知不觉中我竟扮演起一个说客。
“那也不可以的,逃不掉的。”逃?她竟然用了逃这个字。
“是啊,逃不掉的。谁都逃不掉的。林子姐那有我们的照片,不能曝光的那种,你懂的。”她讲这些的时候和林琳一样,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在我的印象里,林琳不像是那种会抓着别人把柄不放的人,我决定试一试,至少我觉得我眼前的这个人,她不应该在这里。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这两个词却陡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决定赌一把。
我赌她还是原来的林琳,原来那个大义凛然的林琳
此时我感觉自己就像古时的侠客,解救姑娘们于花街柳巷的侠客。
我甚至没有去问姑娘们愿不愿意,就打算执其手而狂奔。
可笑的是,我唯一的赌注竟是老鸨的仁义。
“如果可以,你愿意跟我走么?”我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时为什么我会执着着带她走。
如果当时她没有答应,是不是现在的她,会过的更好。
“我愿意。”她回答的很干脆,像是决定要玩躲猫猫一样的干脆。
“好,我带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