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说你……真丑
贵妇拿着丝巾半掩住嘴脸,双目嫌弃鄙视的横了两旁那些蠢蠢欲动的目光,然后跟着狱卒走到了许定这个牢笼。
看到以经被擦拭干净,裸露着肤白肉嫩却又有着结实肌肉的许定,双眸如同刚才的那些角斗士一般放出异光。
尤其是打量到许定分身那十八岁阳刚而俊美的两旁,竟然偷偷笑了一声,不过这笑有点让许定跟蒙羽寒颤。
如果是不谙世事的人可能不知道这贵妇的笑是何意,但是许定却明白,所以不由的微微皱眉。
三个狱卒也嘿嘿奸笑,冲许定喝道:“亚历山大*秦,这位小姐找你有事,你跟他走一趟吧,一定要尊从她的意志,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我们会把你折磨到求死不能的。”
那贵妇脸色一寒冲说话的狱卒道:“住嘴,你吓坏了我的宝贝我就阉了你。”
这话也是说给许定听的。
不听话她同样也可能阉了亚历山大*秦。
刚才盯着她有欲望的角斗士们纷纷后退了几步,握着裆部,不敢在放声,也收了那份饥渴之心。
许定笑了,摇摇头,然后抬头撇了一眼贵妇:“你真丑!”
“什么?”贵妇瞬间懵逼了一下,然后是大怒:“你说什么?”
许定勾出一抹冷嘲道:“我亚历山大*秦,说你……真丑!”
“混蛋!”贵妇脸色大变,怒骂道:“小杂种你竟然敢说老娘丑,我要阉了你,老娘给你要机会你竟然敢不从……”
要不是看到亚历山大*秦,在角斗场的英勇表现,还有年纪又轻,长得英俊,她才不会愿意来这里提人。
她才不会想着让这小子伺候自己睡觉。
他竟然敢讽刺自己丑。
“我亚历山大*秦永不为奴,你们可以设计害我,却拿不走我的尊严,夺不去我的节操。”许定洪声说到,整个地牢为之一静。
角斗士们身受感染,不由的露出敬意。
是个真男人呀,宁愿死,宁愿被阉也不愿意去伺候这处肥丑贵妇。
“混蛋,杀了他,给我杀了他,他有什么资格说!”贵妇大怒,欲拔狱卒腰里的短剑。
不过三个狱卒忙劝道:“夫人使不得,使不得,他还不能死。”
“那就阉割了他。”贵妇怒气难消,当然知道许定的价值,接下来的斗兽还需要这样的人出来赚钱。
不过狱卒还是劝道:“夫人,这也不行,阉割了就没力气了,而且没人会给他治病的,他会死,死了上面……”
“哼!等着,我会让你死的,小丑让你多活几天。”贵妃恶狠狠的瞪了一眼许定,然后放了一句狠话怒气冲冲的离开了通道,消失在转角。
狱卒们则是拿出皮鞭往许定牢笼的空地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同样说了一句你死定了,然后就离开了。
“秦,你是好样的,你是我们男了的榜样!”
贵妇与狱卒一走,角斗士们终于敢说话了,纷纷赞道。
“就是,如此让我去伺候她,我也不愿意,你们看她的腰,都比水桶还粗了,你们在看她的脸臃肿得像快大烙饼,不知道抹了多少泥上去。”
“笨蛋那叫粉,白粉……”
“蠢货,那是胭脂,以前我也给我的心上人买过……”
“不过要是她敢在这里给我爽爽,我到是愿意!”有人摸着下吧,还在幻想着撕裂贵妇衣服露出那白色的肉的样子。
当即又有人打趣道:“她要是敢进来,我们大家能把她爽到死……”
“公子,看来情况对我们越来越不利了。”蒙羽忧心忡忡道。
刚才骂得是很爽,不过看贵妇离开里放的狠话,下次斗兽估计会使人刁难公子。
角斗场本就是阴暗的,下点什么黑手都是正常的。
许定拍拍蒙羽的肩膀道:“别想这么多,好好休息,养足了精神,公子我会带你离开这里的,我保证。”
“我相信公子。”蒙羽点点头,脸样是目光坚毅。
不过同牢房的其它角斗士却摇摇头道:“秦,从来没有人能从这里出去的,认命吧,进了这里就等于死了,我们只能祈求多苟活些时间,罗马人的军队太强了,地牢太坚固了,谁都不可能逃得出去。”
许定看向搭话的人,他叫货比,这是一个斯拉夫人奴隶,在战争中被俘虏,因为强壮被选为了奴隶角斗士。
算是决斗场的老人了,所以见贯了角斗场的风云,也见贯了二层地牢里的生死,更见贯了新人的激情还有老人的麻木。
许定对这个货比道:“货比,在我另一半的遥远故乡有一句话叫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注定会死,那也要死得轰轰烈烈,死在为自己奋斗,死在为自己争取权力的道路上。
那边还有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呼,曾经我大秦的国土也跟罗马一样宽广强大,但在这发出这句话的奴隶们的反击下,我大秦的地国崩盘了。”
货比闻言不由的沉默了,接着许定又道:“货比你是斯拉夫人,你们本来就跟罗马人一直在战斗,你外面的同族还在奋斗,还在流血。
你不能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也不能失去对死亡的谈然,不需要惧怕他。
想想伟大的斯巴达克斯!”
这时一个未失血性的日尔曼人坐过来道:“我知道斯巴达克斯,他是一个英雄,他创造过奇迹!”
“谁是斯巴达克斯?他干了什么?”四周的角斗士们纷纷问道。
许定解释道:“斯巴达克斯他是一个奴隶角斗士,他本是色雷斯人,因为战争受伤被俘虏,后来被奴隶主选出来成为一名角斗士,但是他不甘就此接受命运的安排,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于是他发动了一场起义,他差点颠覆了罗马……”
斯巴达克斯起义对罗马的影响也打击很大,所以在西方世界关于他的信息是严密封锁的,知道的人并不多。
不过来自于后世的许定还是知道不少的,毕竟斯巴达三个字曾给很勾他的兴趣,虽然二者之间没有一点关系,但好奇心还是驱使他去过多的了解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