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死亡的感觉
时间,是每个人都拥有的财产。
它无形、无意、无象、无声;它不像水,透明却有显相,也不像空气,无相却可感受到,它甚至不像阳光,无形无相、无边无际却可以被感受到。
时间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概念体,只有一个概念,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它无法被感知、无法被测量、无法被体会、无法被生产,甚至人们用来表达时间的钟表和时分秒,也不过是时间的载体。
有人终其一生探寻时间的奥秘,最后郁郁而终;有人不计手段与成果地去描绘时间,最终也不过只是留下了“珍惜时间、好好利用。”这样的谶言。
人生几十年在世,或许不过是石头眼里的一秒;参天古树胡杨上千年的寿命,也只是大地睡了一觉的功夫。
有很多人说,人的一生在死亡之前,自己的所有经历会像幻灯片一样,在眼前一幕幕回播。
父母、密友、死党、闺蜜、严师、初恋、情敌、真爱、幸福、喜悦、欢乐、悲伤、仇恨、不解、幻想、惊愕、恐慌……
所有的一幕幕,甚至自己原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那些事情,就像电影的大结局一样一一展露,似乎是阎王好心,想让你做一个知道真相的明白鬼一般。
无数人都对此抱有怀疑态度,甚至许多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此类言论纯属哗众取宠、为搏人眼球而生。
毕竟时间在客观上是统一流逝的,人在即将死亡的那一刻,即使有十秒钟的时间,又如何把无法数计的人生幕幕一页页看尽?
难道他的一生,就只有不到十秒钟的长度么?
林萧曾经也是如此。
虽然只是稍有怀疑,却也不曾太过相信。
作为一个送走无数人离开这个世界的冷面杀手,他见过太多的死亡,也见过太多的离场。
他承认,有很多人在知道自己死亡的那一瞬间是开心的,是如释重负的,是心满意足的,甚至是庆幸的,但是要他相信这些人是因为看到了自己一生中美好的那一幕幕而开心,他依然难以接受。
毕竟,他也曾无限接近死亡过,甚至有两次心脏都要停止工作了,但是他却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
一次也没有过。
当然,他相信或许有人会有这样的体验,只不过他不是这一类人而已。
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几秒钟前,那个大队长黑衣人一刀劈下来之前。
当然,也有可能是二十多年前。
谁说得清呢?
至少林萧自己说不清。
笑了,他忽然间笑了,笑得很是开心,笑得脸都疼了。
他看见那天早上,唐婉嘟着嘴、瞪着那双活灵活气的大眼睛窝在他怀里仰头看着他的样子。
好美啊。
这是一种超越好看、漂亮、清纯、靓丽等等任何单一形容女性的形容词。
美。
美得毫无道理,美得不可方物。
朝阳透过玻璃,轻轻地打在她似乎吹弹可破的白嫩俏脸上,将小屋变成童话,将唐婉变成公主,又把世间一切的美好都刻在了温情的那一瞬间。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是千人偷渡案的第二天,唐婉因为看见超大规模的砍杀而受到刺激,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连大气都不敢出。
那天晚上,茉莉丁兰张晓峰葛老头儿尹鸿几人仿佛商量好的一样,死皮赖脸地将其他的屋子各自占尽,连沙发都给占了,只留下唐婉屋子里那张床给他睡。
那是在丁兰的一号安全屋,也是两人同床的第一晚。
虽然两个人真的只是躺在一起睡了一觉,中途唐婉像抱娃娃一样缠在了他的身上,任他怎么撕扯也拽不下去,好似唐婉的身上长了吸盘一样。
两人就这么腻在一起了。
没有表白,也没有表态,两个人好似彼此心照不宣地没有捅破那一层名为恋爱的窗户纸,也没有捅破那一个象征着绝对贞洁的地方。
后来,秦桂“满脸嫌弃”地让他搬出楼梯间下的那个连阳光都看不到的十平米开间,让他收拾东西搬去跟唐婉睡在一个屋子里,理由是这个开间要用来当仓库了,还有他在这个屋子里住的久了身上有一股霉味儿。
对了,还有,客房是给客人睡的,不是给他睡的。
那是林萧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个便宜丈母娘其实也挺可爱的。
当然,还有在旁边一边往开间里搬箱子一边一直傻笑、还不断被秦桂训斥手脚不麻利的老丈人唐进军。
第二天,乃至后面许多天,他和唐婉两人形影不离,宛若一对会移动的树和树袋熊,出现在华海各大商场、各小市郊,游走在华海市大小游乐场、大小公园。
羡煞旁人。
那段时间里,就连秦桂和唐进军两人都开始回来吃晚饭,就连唐婉都开始进厨房打下手,就连尹鸿都骂他见色忘义,像重色轻友、重女轻男什么的词汇更是没少抱怨。
他记得那段时间里,秦桂和唐进军两人口中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赶紧要个孩子啊!”
结果每次都闹得唐婉满脸通红,脖子耳根都红透了的那种。
他就哈哈一笑躲过去,当然也少不了唐婉的一通“粉拳捶胸口”神圣大法洗礼。
他悄悄问过,不光是脸和脖子,其实唐婉的身上也是一片潮红……
可惜,好景不长。
也就是半个月的功夫,该死的血色玫瑰出现了,毫无征兆的唐老爷子就死了,由此而来的入赘保护任务也断了,他和唐婉的关系突然间就尴尬了,之前签订好的婚姻证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西部丛林的身份顾忌、唐婉身上不得不保护的秘密、进退两难里外不是人的境地……
终于,尹鸿接手了保护任务,一纸婚约毁了、一本契约烧了,一屋子的浪漫气息凝固了,一箱子的行李原封不动地带走了……
秦桂恢复了这三年里最寻常的姿态,唐进军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唐婉干脆对此视而不见。
林萧搬到了武馆里,终日以空旷和孤独为伴。
毕竟兵王、逍遥神、雇佣兵、华夏特殊卧底,无论哪一个身份,他都应该是一个人的样子。
算是回归本性了。
可为什么不开心呢?
他不知道。
好在,程飞龙来了,他还算是感觉到了每天生活的不同,至少每天三顿饭吃的不一样了,至少每天说的话也不一样了。
一师一学,一待就是三个月。
命运也是可笑,更是可恼。
明明他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明明他一直待在兴武堂里三个月了,明明他只是唯一一次出来,还是出来解决最后一件事情的,却偏偏撞见了不应该撞见的人。
还是被发现的那一个。
还是自己累得够呛、毫无形象的时刻。
他知道,自己那些拙劣的解释或许在唐婉知道真相之前还能糊弄糊弄有用,但是在当时已经明白的唐婉面前,除了丢脸以外什么作用也没有。
再出来,就是武术大会的事情了。
程飞龙找了个同姓的小丫头,让犀牛馆的人给欺负了,他去替他们出头;在武馆里安静准备参会事项的时候遇见上门求助的老爷爷,去替他孙女儿出头。
他还记得那个素不相识却一脸强撑着挡在老人孙女儿身前的小伙子名叫季峰屹,油腔滑调得一批,却又真情纯粹得可贵。
然后他和程飞龙被抓了,他去找刘光了解情况,程飞龙在小黑屋里“精神失常”,他和刘光定好计划在武术大会上见机行事。
再然后,就是现在了。
要死了么?
林萧感觉到自己的这一口呼吸了,特别的长,呼出去的气就好像是体内二十年来所有的空气和生机一样,不知疲惫、不知尽头。
葛老头儿、胡老、李老、王大哥、尹鸿、小黑丫头、唐老爷子、茉莉、唐安……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一生中,真的没有父母的影子,哪怕他睁开眼之后似乎第一时间就回头看了一眼送自己来到世界上的那个女人,却似乎什么也没看到。
第三视角看自己人生旅程的一幕幕,也没有自己出生时候的样子。
要说真正烙在他生命里的经历,或许只有两段:一段西部丛林,那是生与死的较量;一段他和唐婉的那半个月,那是人生的真谛。
呵呵,要结束了呢。
好像有点儿不甘。
不过也没什么,不是么?
自己一死,唐婉就会过上她应该过的日子;自己一死,镇天的那些尴尬局面再也没有需要顾及的疙瘩;自己一死,胡老他们手中不再有难以掌控的棋子……
自己一死,似乎真的挺好的。
“咚咚……咚咚……咚……”
林萧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慢了……
间隔越来越长了……
……
“狗汉奸!”
一声彻头彻尾的怒吼响彻巷口,一道瘦弱的身形咆哮着冲向对面的人群。
“我杀了你!!”
瘦弱男子身形敏捷地躲开迎面两刀,伸手成爪死扣来人手腕,猛地往回一带,另一只手猛然朝着肘部一拍。
“咔嚓!”一声脆响,来人惨叫倒地。
瘦弱男子一脚将此人长刀挑起握入手中,身形急退靠近巷尾。
“卖国贼!!来啊!!!”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血赚!阎王,老子要带人下去开麻将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