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杨天成婚
夜空之下,白云山主峰,一栋招待贵客的精美阁楼洞府中,率先回来的紫云,闷闷不乐的坐在床头。
樱唇一抿,低估道:“真是太可恶了,竟敢勒索我。”
她不傻,岂能看不出杨天那是不爽被逼着去东海蓬莱仙岛遗迹,故意索要礼份子来恶心自己。
“哼!日后有你好看的……”性格火爆,同时又报复心里强的紫云,此时还为去蓬莱仙岛遗迹,就开始想着从蓬莱仙岛遗迹回来后怎么收拾杨天。
别看紫云拥有着金丹期的修为,其实她的真实年龄也才不过二十多岁而已,只因出身好,修仙资质好,每日所用的修炼资源也都是顶级那一类的,在这个年纪拥有金丹期修为也不足为奇。
要知道,仙庭那个地方,非身份背景强大,非天才不能成为仙庭内部人员的,像紫云这样二十多岁就成为金丹期的修士在仙庭之中大有人在。
就在这个时一身雪白长裙,身形高挑,气质幽冷如仙子般的紫霞推开门有了进来,看到妹妹紫云撅着个嘴的坐在床头上,美目中仿佛再看一个怎么长也长不大的孩子般,柔声道:“怎么,这是生气了?”
“嗯。”坐在床头上的紫云点了下头,随后嘴里小声嘀嘀咕咕的让人听不清在说些什么,可从她那咬牙切齿的样子就能猜出,嘴里嘀咕着的肯定不是好话。
姐姐紫霞摇摇头,坐在床头,道:“蓬莱仙岛遗迹对你我这样的金丹修士都危险重重,杨道友不想去实属正常,被你硬逼着去,他心里难免有怨气,不就是炼制两个本命法器的材料吗,咱们又不缺那点东西,更何况那点东西和杨道友跟咱们去蓬莱仙岛遗迹的危险比,又算的了什么,你就别生杨道友的气了,好不好?”
气质幽冷如天山雪莲般的紫霞,此时就像在哄一个小孩子般,哄着妹妹紫云。
紫云:“我到不是心疼那点东西,我就是气他竟敢跟我要东西,要不是去蓬莱仙岛遗迹还需要他,今天我非揍的他叫奶奶!”
姐姐紫霞露出洗脸无奈之色,继续哄着妹妹紫云,她们俩个从小到大,无论是修炼,还是吃饭睡觉,都是在一起,彼此都非常了解,没用多久紫霞就把妹妹紫云哄好了。
紫云那撅着的嘴,冷哼了声,道:“哼,看在姐姐为你求情的份上,便饶了你这次。”
在紫云紫霞这对双胞胎姐妹先后离开后,林无痕父母就开始对女婿杨天进行说教了一番,并一而再再而三的嘱咐他,以后出门在外,遇到比自己修为境界高的修士态度一定要恭敬,说话一定要注意分寸,以免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他们说的杨天也懂,知道,在这强者为尊的修仙世界中,可没有警察什么的,若是被人杀了,那也是白死。
这修仙世界的生存法则说不好听的,就是在比自己厉害的修士面前装孙子,才能活的安全长久。
其实杨天也不是不懂这修仙界中的生存之道,之所以敢在紫云紫霞两人面前说些胆大的话,主要还是他能看出紫云紫霞两人并非那种动不动就杀人的人。
时间一晃,就到了杨天和林欣婚礼的日子。
此时整个白云观主峰上,从山顶到山下挂着不知多少个,代表作喜庆的红双喜大灯笼。
女儿和女婿结婚,林无痕夫妇最是高兴,从钱塘镇调来了万余名普通凡人,在白云观主峰上载歌载舞。
林无痕虽然没有激情外面的修士,但周遭附近势力门派或修仙家族在听说林无痕独女今日结婚的消息后,都派人过来送上一分厚礼。
而这一切,则是因为那些势力高层都知道林无痕得到聚金丹,不久之后就要闭关突破金丹期,才会有这么大的面子。
这要是放在以前,别说林无痕女儿的婚礼了,就是他林无痕结婚这些势力都不一定来。
这也也充分证明了,一个宗门有金丹期修士,和没有金丹期修士的差别。
这还是林无痕很有可能在闭关后成为金丹期修士的情况下,如果他现在就是金丹期修士,那么方圆两三万里内前来送贺礼的势力将会超出现在的十倍百倍。
在仙庭的治理下,每个层次的门派都有不同层次的发展限制,比如没有金丹期的修仙势力,只能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发展。
而一旦哪个势力突然拥有了金丹期修士,会以他所在的地方为中心辐周围五十个镇城人口地盘,地盘内的其他没有金丹修士的修仙势力将会成为附属势力。
比如林无痕突破了金丹期境界,白云观就可以在所附属势力的凡人城池中每年挑选三成拥有灵根的少年收入宗门。
并且还能从那些附属势力中,收取他们每年总收入的两成,这都是仙庭律法中规定的。
当然,一个势力中的最高修士的修为境界越高,门派所辐射的地盘越大,其门派内的附属势力就越多。
比如拥有金丹修士的势力是辐射周遭附近五十个镇城人口,那么拥有元婴期修士的势力所,辐射的地域最少都是十几万里的领地。
如果两个相邻的势力同时出现金丹期修士,仙庭会让这两个势力比斗一次,输了的一方金丹势力会搬离去其他地方。或者两个势力杀个你死我活,也可以。
当然一个金丹期势力想要扩大地盘除了有修士进阶元婴期外,还可以对其他金丹期势力发动战争,吞并对方的地盘。
总之,仙庭对不同层次的修仙势力,都有着不同的发展限制,和允许发展壮大的机会。
拜过天地,敬过高堂。
一身新郎服饰的杨天牵着着新娘林欣的手,在众人的祝福声中进了属于他们婚房的独立阁楼洞府。
结婚!
这个两个字,曾经是那么遥远的事情,如今他杨天也结婚了,也有了妻子。
闻着林欣身上散发出来的那淡淡的体香,杨天抬起手轻轻抓住盖头的一角,缓缓的向上掀起。
【ps:要是按照许多套路小说的话,主角和女主一定是经历各种磨难,什么误会呀,一方失踪又多年够重逢,什么女主那边突然出现背景强大的情敌等等……
至于主角结婚估计都是最后结局时候才写到的剧情,可本书作者君偏偏不那么干,就这时候让主角把婚结了。
就是不写那种走路有人来找茬,买个东西,甚至上个茅厕也有人来找茬让主角装逼打脸的无脑剧情,因为我觉得哪来的那么多脑残?更何况那么多脑残还都让主角碰上,上赶着让主角打脸装逼?
本书有打脸,但绝对没有装逼。
估计写完这一章,一定会有大量的读者弃书的,哎,作者君就是这么任性了,倒不是因为本书读者少就破罐子破摔的任性,只是想写自己的小说,而不想不抄袭,不想跟风。
谁要是被这一章毒跑了,就去书评区签个到,看看到底多少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