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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四章 我天赋拖后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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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冰心见青鸾剑仙一时激动,口误,口误,冰心见过青鸾剑仙!”
    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陆笙心底如是咆哮道。
    “冰心仙子你好,我痴长你几岁,叫姐姐也无错。”步非烟落落大方的回礼,“我记得冰心仙子是仙灵宫的亲传弟子,怎么和我夫君一起来了楚州?”
    沈冰心疑惑的看了眼陆笙,陆笙连忙笑道,“烟儿,此事说来话长,我们晚上再说。”
    “爹爹——”这时,身后的陆颖尖叫着大步跑来,张开双臂跳到陆笙的怀中,“爹爹,你都快两个月没有回来了……上次的故事还没讲完呢。”
    “那,今晚爹给你讲完好不好?”
    “好!”
    “先别好,先说说学习怎么样?去京城玩了半年,学业有没有落下?”
    “没有,先生还当着所有同窗的面说我是神童。真是的,我都没感觉了不起他们就会大惊小怪,爹,我和你说,楚州的孩子见识真的和京城的孩子比起来差远了。
    我在京城学会了骑马射箭,还学会了马球。要找那种只有我这么高的矮脚马才行,否则我玩不了。爹,我为什么读的是子曰,他们却都读兵书?我也想读兵书,子曰讲的都是大道理,兵书里面的才是真本事……”
    看着陆笙报着陆颖温馨的问答,沈冰心的眼眸中露出了一丝羡慕。
    这,才是家的幸福吧?金陵那个留下来的空宅子,是家么?
    “冰心仙子,里边请,秦伯,派人安排下去,给冰心仙子准备客房。”步非烟落落大方的的招呼沈冰心起来,哪里还有半点传说中青鸾剑仙不食烟火的样子?
    晚上,给陆颖讲了一个时辰的故事才算让陆颖老实的睡觉。这一天陆颖就缠着自己,仿佛有说不完的事情要和陆笙分享。
    躺在床上,陆笙露出了一声舒服的呻吟,“还是家里的床舒服……”
    “那你什么时候调回来?”步非烟靠着床头放下手中的书,“你都兼任兰州一年了,朝廷还不指派新的总镇么?”
    “我在回来前已经上表朝廷了,但你也知道,朝廷办事效率出奇的慢。”
    “慢么?你兼任兰州的时候可是很快的,一夜之间。”
    “那是圣心独断,皇上直接发的御旨。而且那也是对你夫君我,满朝文武谁敢有异议?可现在楚州新任玄天府总镇的人选就不同了。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以前的兰州是个苦寒之地。
    可现在只要眼睛不瞎的人都看得出来兰州将来必然是一块肥肉。朝廷之上,有的是人争。算了,爱争就争吧。”
    “你不担心?”步非烟好奇的问道。
    “担心?担心什么?”
    “担心和你不是一条路的人争到了兰州总镇的位置啊,到时候吧兰州大好的前程给打断了……”
    “他敢么?”陆笙不屑的一笑,“烟儿啊,现在可不是大权在握可以随心所欲的时代了。就好比楚州,没了我这么多天可曾有一点纰漏?
    兰州也是如此,谁敢胡来,孟往年不会放过他,玄天府那边不会放过他,就连兰州百姓也不会放过他。
    无论谁上任兰州,他都给乖乖的照着夫君给他画好的路走。不好好走路,会让他无路可走。”
    “那……沈冰心怎么回事?”
    “我上次不说和你说了么,她是古道一的女儿嘛……古道一给她在金陵留了些产业,她要去金陵我正好顺路。”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她的一身功力呢?上次见到她,她已经是半步道境修为。”
    “哎——”陆笙叹了口气,将步非烟搂在怀里,“仙灵宫没了。”
    “没了?去哪了?”
    “被夫君我给推了。”没人知道,陆笙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才能把这个壮举说的那么风轻云淡的。
    仙灵宫啊,堂堂昆仑圣地的外门啊,一个月前还在轰轰烈烈的搞比武招亲,几天前还轰轰烈烈的落下帷幕。
    然后你告诉我被你推了?要不要这么凶残?
    看着步非烟诧异的眼睛,陆笙很是自得,轻轻的甩了甩额头,“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个仙灵宫么?”
    “那……夫君,你下次是不是想推一个圣地?”步非烟鬼使神差的问了句。
    “咳咳咳……暂时没这个打算。”
    “仙灵宫干啥了?”
    “其实吧……仙灵宫是魔宗的阴阳极意宗……”而后,陆笙将事情的原原本本都告诉了步非烟,包括自己是怎么救沈冰心的。但唯独没有说沈冰心对自己的企图……这种事过去了就没必要再提。
    三天之后,陆笙步非烟一行人出发了,这次和沈凌夫妇相约一起去苏州过年,在路过金陵的时候,陆笙将沈冰心放下。并告诉她,如果生活上遇到困难都可以去玄天府寻求帮助。
    沈冰心微笑的挥手告别,在斜阳下,如散去的驳光。
    “她喜欢你?”回到马车,步非烟突然问道。
    陆笙迟疑了一会儿,默默的点了点头,“喜欢我的人很多,但没办法,总有人不能如意的。”
    “那我就是那个三生有幸的?”
    “不,应该是我三生有幸。”
    藏在步非烟心底几天的心结,在陆笙这一语之中烟消云散。陆笙这么优秀,自然会有人喜欢,本无可厚非。如果一个人喜欢陆笙步非烟心里就要不高兴,那余生寥寥怕是都要在担忧中度过。
    相伴一生,只你一人,两心相许,你知我知。明白了陆笙的心意,步非烟就再也没有好担忧的了。
    回到苏州的家,虽然陆笙几乎没有回来住过,但陆府……现在的义国公府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这是朝廷公爵官邸,专门有人负责打扫的。
    陆笙父母的坟墓也已经迁到了东来村的公募之中,如众星拱月一般立在中央。最高,视野最宽阔的地方。
    站在墓碑前,眼前的有些恍惚。
    当年来的时候,那是一个小坟包,荒草丛生。而现在,气势恢宏的墓碑,青砖红瓦的墓门,一派门阀贵勋的气派。
    唯一可惜的是,他们未能亲眼看着陆笙扶摇直上九万里,一人震慑十九州。
    “爹,娘,笙儿带烟儿来看你们了。烟儿又怀孕了,她说她肚子里的是个女儿。这样一来,儿子也和你们一样儿女双全了。阿狸还没来,不过也在来的路上……”
    以前陆笙很不理解一个人能够对着墓碑自言自语很久,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事,陆笙竟然也学会了对着根本不可能有回应的墓碑自言自语。
    说了很多话,从离开金陵去了楚州,而后又去了兰州……
    正说着,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动静。一队兵马还有曾经东来村的村民热闹的走来。
    “爹,娘,阿狸回来了……”
    沈凌和陆狸可没有陆笙这么低调,陆笙三人是一辆马车晃晃悠悠。而沈凌却是成群结队,一路上虽然没有敲锣打鼓但也是浩浩荡荡。
    所以陆笙回来了东来村还不知道,但阿狸回来把整个村子都惊动了。
    沈凌更是从进村开始大撒红包,搞得跟回来娶亲一样。
    “哥,嫂子,你们早到了啊?竟然不等我……”阿狸跳下马车,飞奔的跑来。都和沈凌成亲两年了,竟然还和长不大的孩子一样。
    “阿狸,慢点,慢点……”跟在陆狸身后的沈凌吓得脸都白了。
    “嗯?”陆笙眉头一皱,突然笑了。
    陆狸风风火火的跑来,但在坟前立刻收起莽撞整理了一下衣服,轻轻的跪倒在坟前磕头。
    “陆笙,你们不是前天才从楚州出发的么?我都掐着时间的,还以为能比你们早到呢。”沈凌留了两撇胡子,看起来稳重多了。但在陆笙面前,那标志性的笑容还是看到了曾经那个器宇轩昂的少年模样。
    陆笙轻轻的锤了一下沈凌,“两年了,你这铁树终于开花了,要在没动静,我都要派人把你绑到楚州替你好好检查检查。”
    “喂,我本来还想给你们一个惊喜,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是干哈的?打眼一瞅就看出来了。几个月了?”
    “才两个月。”沈凌笑的跟一个柴犬一般。
    拜祭完父母,而后就是大扫除,然后给村里的乡亲们发年货。衣锦还乡嘛,总不能小气了。
    不知不觉,到了除夕夜。
    陆笙陆狸两家人齐聚一堂,虽然人少,但也不冷清。远处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还有孩子们放肆的撒野,尖叫的欢笑。
    陆颖吃完饭,可怜巴巴的看着陆笙。他也想和村里的孩子们玩,他在楚州过着少爷的日子,在京城过着皇亲国戚的日子,但他的心底却没有半点等级的概念。
    可能,他是唯一一个吧。
    陆笙从小就一直教育他,人是平等的,生来有贫富,但却没贵贱。所以陆颖能和皇亲国戚打成一片,也愿意和农村孩子在田野里撒欢。
    “吃饱了?”陆笙斜着眼笑问道。
    小脑袋,点的跟啄米一样。
    “一个时辰之内准时回来。”
    “是!”陆颖高兴的放下碗筷正要往外跑。
    “等等,把带来的玩具带出去,这东西该你去分。”
    “好!”陆颖一溜烟的跑回到房间,而后一人扛着比他还大的大木箱子跑了出去。
    “功力不错啊,举着百十斤的东西,脚步还能这么轻灵?不愧是你们的孩子,这天资,端是可以。”沈凌不由的赞道。
    “天资比我好,可惜没烟儿那么高。是我拖了后腿啊……”陆笙深有感触的说到。
    听听,这是人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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