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刀剑之舞
大厦已经烧红了半边天,整个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长街空旷。
握剑的手,渐紧。
握刀的手,更紧。
情绪渐渐紧张,肾上腺激素飙涨。
一男一女,在这寂寞的长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灿烂的火焰。
没有呼喊。
没有愤怒。
短刀遗忘带起雪亮光弧,激荡着空气卷起狂风阵阵,力劈华山走中宫,霸气绝伦,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这一刀下被劈成两爿。
吴丽华练的巫族功法。
巫族,从不来不以花枝招展的术法见长。
所依仗的仅肉身力量。
力量。
绝对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凤栖在消耗她的灵力,吴丽华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简单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没有一丝的灵力,也具有一刀断岳的威力,更何况手中的长刀是神器仿制品。
这一刀极重。
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剑气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桥,跨越了的时空,后发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点不信。
只要是人,只要是活的血肉,怎么可能真正的金刚不坏。
砍不动,不是她太强。
而是自己力量不够。
无论是人类消失前,还是人类消失后,李凤栖遇到自己做错了的事后,都会先扪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锵!
金属交鸣的铿锵声激荡。
刀剑相处的地方,爆发出炽烈的光彩,黑白光华闪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从相交的地方,沿着一个平面扩散。
绚丽无比。
大风席卷,气浪涌滚。
不远处的共享单车被气浪席卷飞,撞在一堵墙上落地,变成一堆废铁。
吴丽华屹然不动。
李凤栖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身影倒弹而起。
他觉得被一列飞驰的动车撞上了。
不可阻挡。
磅礴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疯狂的在体内肆虐,周天运转的气脉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动荡。
好恐怖的力量。
李凤栖实在想不明白,吴丽华一个女子,她那具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刚抬起头,眼前便出现一片雪亮的瀑布。
吴丽华已经凌空跃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带起的光华,宛若从天而落的银河,狂野、霸道、无理至极,仿佛这一刀在手,世间任何人在她面前,都只是蝼蚁。
一刀劈之。
刀名遗忘,一刀下去,斩情忘恨。
遗忘所有。
李凤栖眼中,雪亮的刀光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幻象。
他看见了一个女子。
一个漂亮得世间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间佩刀,仿佛仙女一般,从月宫之中踽踽而来,缓缓走向人间。
生死瞬间,李凤栖不愿硬撼。
侧身闪开。
啪!
短刀遗忘劈空,斩落在地。
狂驳的纯粹的力量透过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里啪啦声中,地面出现了一条长达十米的裂痕,最深处竟有一米多深,连不远处的垃圾桶也被这股力量一分为二。
吴丽华手腕一翻,顺势横斩。
李凤栖无奈,只得再退。
形势倒转。
之前李凤栖追击吴丽华,吴丽华竭尽全力的拉开距离,此刻反而成了李凤栖要拉开距离。
可惜,他低估了吴丽华。
这位短发女子忽然讽笑了一声,“知道吗,除了弓,其实那套步法根本不要灵力。”
话音未落,她已经出现在李凤栖背后。
一刀劈落。
李凤栖大惊,没料到她竟然还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经没时间躲避。
反手就是一个苏秦背剑。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顺势拍在李凤栖背上。
李凤栖如断线风筝飞落远处。
浑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断了,背后的刀伤更是针刺一样撕裂着神经,李凤栖落地之后却根本没有停留,抬腿就跑。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吴丽华目睹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没有觉得他懦弱,反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追!
吴丽华一手握短刀遗忘,背负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鹰落,紧紧跟随在李凤栖身后,因为担心他还有回马枪之类的绝招,没敢贸然出手,只是咬在尾巴上。
李凤栖不断狂奔,速度越来越慢。
终究受了伤。
吴丽华好整以暇,胜利的天平在向她倾斜,杀了这个佩剑男人不过是时间早晚。
阴差阳错。
来到了健身广场畔,在老头子陈树经常坐的那张长椅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水不深,仅齐膝,李凤栖意欲一跃过河,却不料高估了伤后的实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间落入河中。
看着这一幕,冷笑。
没有丝毫留情,居高临下跃起,一刀劈落。
李凤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吴丽华会趁势出手,几乎是本能反应,往上游一个翻滚,起身后跳几步,拉开了三五米距离。
雪亮刀光入水,溅起的水花,将两人浑身打湿。
再次对峙。
李凤栖盯着吴丽华,笑了。
自信睥睨。
吴丽华浑身衣衫被打湿,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挡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纤毫毕露的被佩剑男人看了个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钦佩。
因为李凤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没有丝毫欲望的杂质,纯净得像一汪清泉。
李凤栖在笑的同时出剑。
依然是那一招:君临天下。
长剑朝歌缭绕着的黑色剑气化作一座虹桥,直扑吴丽华,吴丽华想到不想,抬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桥的同时,将李凤栖也击退到十余米外。
吴丽华欲要终结。
接连被震伤,又在水中,李凤栖绝对躲不过这最后最快、最重的一刀,只要出刀,他必然是剑断人亡的下场。
但她起手抬刀的刹那,骤然停住。
落水后的李凤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长剑朝歌,而是一柄长枪。
她见过这柄枪。
李凤栖来到这座城市时,绑在车顶上,后来他入住的第一家宾馆被烧,他就一直没去取这柄枪,自己以为这是他杀了天选之子抢夺来的宝物。
为何会出现在河沟里。
这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