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陆宁爸爸
两间房间的布置基本相同,房间很大,但是布置的挺温馨,淡蓝色的窗帘,床单被罩是低调优雅的暗黄色,上面绣着同色的花纹,看了一圈陆宁暗暗的点了点头,阿塔对这些东西自是没什么不满意的,管家只在房中待了一会儿便告辞了,陆宁则是把自己的行李整理好放入衣柜中后,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然后便大喇喇的往床上一躺闭目养神。
王管家下了楼后见主人夫妻俩还在客厅便上前问道:“先生、夫人您是不是还有什么吩咐?”
商秀筠笑道:“我刚才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你现在赶紧给那两个孩子准备些衣服,他们以前的衣着都不太适合以后穿了,休闲装运动装西服全都准备几套,你没问题吧?”
“那我这就让男装品牌店的人把衣服送到大宅来,两位客人若是有不喜欢的还可以当时就换!”
“也好,那就这么办吧!对了晚餐你盯着点,多做几道j省特色的菜肴,免的两个孩子吃不惯。”
“是夫人。”
黎昌道:“我让你准备的那两套房子准备的怎么样了?”
王管家恭敬答道:“已经找好了就在湖畔人家。两套房子是对门,带精装修,买上些生活用品就可以拎包入住了,您若是不满意的话,我再去找。”
商秀筠道:“湖畔小区离咱们家不算远,开车也就十多分钟,那里的房子多的是精英人士去买的!虽然价格贵了点,可是咱们也不在乎那点钱,就这么着吧。如果两孩子不喜欢以后再给他们换套可心的。”
黎昌也赞同的点点头,“嗯,那就这样,明天你找个借口把两个孩子的身份证件要过来,帮他们把过户手续办下来。现在他们住在咱们家是以水水保镖的身份,可这种状态不能持续一辈子,别看接触的时间短,我能看出陆宁那小子可是个相当傲气的人,他们不可能在咱们家住一辈子,一旦他决定离开了,这套房子也能让他们有个栖身之所。”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感觉从见到陆宁开始,这个孩子便表现的太过淡然了!
据儿子所说,他们两个全都没上过学,而且从小在一个叫灵山的小村子里长大,可他现在表现出来的却一点也不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认谁刚从农村出来,突然看到一处这么豪华的房子不会心生几份好奇或者是羡慕的,可是偏偏陆宁对这些就像没看到一样,一点其它的反应都没有,好像他以前看的太多习以为常了一般。
到是阿塔的反应反而更符合他的出身。不过即使如此,那孩子眼中透露出最多的也只是惊奇和欣赏,其它的心思他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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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昌不知道,陆宁对于这样的豪华大宅还真是见得太多了,不过不是这辈子,而是上辈子。
说起来,陆宁的上辈子的亲生父亲也是个传奇人物。
用现在的话说,陆宁的父亲陆建明就是小说中的男主角,主角光环太强大了。
他爷爷生了孩子六个,三男三女,他爸排行老五,下面还有弟弟。
陆建明十八岁高中毕业,别人都是老实在家种地,或打工,他不是吃不了苦,但是他不愿意给别人打工受管制,他想过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日子,因此便做起小买卖。
当时,农村里家家的条件都不太好,他拿着从父亲那儿借来的本钱,每天从镇子上的纸厂里批发几百斤的白纸,然后骑着自行车跑到市里去卖,来回将近一百五十公里,早上四点出发,晚上有时候十点才能回来,在市里走街串巷子的吆喝,用了半年的时间,在别人只能赚三五百一个月的工资时,积攒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拥有了近万元钱的存款。
那时已经到了年关,家家户户都要帖对子,放鞭炮,陆建明就雇人在家里刷纸,做炮杖,做得后来县里的信用社都跑到他们家主动给他爸爸贷款,支持他自己创业。
不过被当时已经被村里人称为陆大老板的陆建明拒绝了,因为炮仗生意他并没有打算做一辈子。
过完年后,武装部开始征兵,陆建明觉得自己应该到部队去闯两年,毕竟年岁小,就算在部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来,退伍后自己还可以继续做生意便去武装部报了名,体检面试都通过了,谁曾想却被他的亲爹给拦了回来,老爷子给他的唯一解释就是:“你大哥太懒,所以我让他去部队磨练,你和他不同,没必要去受那份罪!”
话是当着一家人的面说的,他们都明白,父亲是舍不得二儿子。
当不成兵后,他在家琢磨了两天就又跑到了市里,和一家家具厂签了合同,卖人家淘汰下来或滞销的货品,沙发、衣柜……等等,顺道手的,还弄点化肥啥的卖卖,出人意料的,生意无比的好!
做了两年,陆建明手里有了些小钱。
可这时候村里有眼界活泛的也已经开始了跟风,他的生意赚的利润已经在慢慢变少。
于是,二十二岁的那年正月,陆建明拿上自己所有的钱,一个人跑到了广州。
考察了一番之后他便从南方捣腾电子表、衣服首饰往北方卖,又从北方收金子、药材的往南方带,反正什么东西有差价他就弄什么,就连鱼网他都卖过。
南方的渔民捕鱼的鱼网淘汰下来,他就赁斤收,回到北方他把渔网往家里一扔,让老爷子没事的时候往集上摆个摊,赁米卖,谁家搭个鸡舍什么的都用得上,生意也做的不赖。
(当时陆宁的大伯和三叔是看不上这样的生意的,嫌抛头露面的丢脸,打死也不去帮忙,殊不知他们娶媳妇的钱,大部分都是他们看不起的买卖里赚来的。)
再后来,手里有本钱了,陆建明在一般人不知道啥叫暴发户的时候,投资了一百多万和人跑到东北合伙开了个铁矿,生意选对了,可合伙人选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