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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只蚩尤 作者:匿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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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原来是个行商,幸亏自己来得快,不然被带得远远的,过了几天,血气飘散,便难找了。永嘉绕到侧面的墙边,找棵大树,三下两下爬上去,向内张望。里头是一栋两层小楼,看格局,应当是一楼用饭,二楼住宿,现在楼上一排窗子都黑着,只有东南角的屋子里亮着一点灯火,而味道恰恰便是从那个方位传过来。
永嘉有些郁闷,这位奸商呐,都深更半夜了,你怎么还不睡呢?当着你的面,总不好意思明抢。
但毕竟来了,也不能白来,永嘉紧紧裤脚,悄没声儿地跳进墙里,从袖子里拿出石刀,伸进门缝,挑开门闩,闪身进了屋子。在窗外透进来的月光下,屋子里勉强可以看得清东西,他沿着楼梯上了二楼,摸到了那间亮灯的房间门外。
房间里很是安静,沾点口水在窗户纸上捅破一个小洞,永嘉眯起一只眼向内望,见这房间甚大,依稀有两个里间一个明间,里间全黑,明间放着几口大箱子,窗前的书案上亮着一盏油灯,案边坐着一个书生样的人,正在灯下写着甚么。
灯光明亮,照在那人脸上,这人看着正值年少,长眉秀目,整个人便如同一幅水墨画儿,干净通透得不见一丝烟火气,只是神情安然地坐在那里,却是说不出的好看。
永嘉惊得微微抽了一口气,世间竟有这样的人!
永嘉以前不止一次想过,等自己长大,一定要娶一个全天下最好看的人,要比阿爹阿娘还要好看无数倍,但在他几百年来想象的无数美人中,也从未有一人能比得上眼前这个人。
卿本佳人,奈何要做个奸商?
永嘉叹口气,只恨手里没有甚么迷烟蒙汗药,不然一股脑丢进去让这厮迷迷糊糊睡过去,然后只管进去拿,神不知鬼不觉,现下只好做个入室强盗。他拎起石刀,在窗外对着那个好生美貌的人影比划两下,估摸好力度,甩手一丢,嗖一声,石刀破窗而入,刀柄已端端正正砸在那人的额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 (“哥哥”这称呼,在唐代既指父亲,又指兄长,据说李世民给李治写过一封信就是以“哥哥”作为署名的。我觉得挺好玩的^^ 所以自己亲哥可以叫四哥,亲爹也可以叫四哥,四郎和秀娘在人前冒充永嘉爹娘,但正经论起来,他们都是永嘉亲爹的侍从婢女,和永嘉算是平辈,这个四哥怎么理解都行。)
码字慢,两天一章,没意外都是晚上6点发
☆、第二章 窃案
第二章窃案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无非是再撬开一扇门,排闼直入。此人行囊中却没甚么货物,几大箱子全是书和一些墨卷,此外就是随身物品并一袋通宝,大约几百钱。倒是里间找到个沉甸甸的匣子,在灯下打开,里头各种金银玉器珍珠玛瑙,香气浓郁,宝光灿烂,四哥那块蚩尤麟也妥妥当当用绸布包着,放在这里头。
永嘉吞了吞口水,忍住把蚩尤麟给四哥拿回去的念头,先给秀娘挑了一个挂满珍珠玛瑙的金步摇,嵌的五彩珠玉很是华美,转念一想,又放下,换了支晶莹通透的宝蓝琉璃簪子,再拿了一对嵌宝金指环,式样简单,但设计精巧,做四哥和秀娘两个的新婚贺礼。然后在匣子里翻翻找找,取出一枚模样敦实憨厚的银指环,抠出嵌的紫色宝石丢掉,将指环含在口里,一边当糖果吮着,一边继续翻,终于找到一对分量十足的金臂环和一副挂了好大一块锁片的纯金璎珞,捞起锁片咬一口,香软弹滑。永嘉只觉无比幸福,将那些零零碎碎或嵌或挂着的珠翠都弄掉,丢回盒子里,捧着其余的东西,一溜烟跑回了家,临走还没忘将这位貌美如花的奸商妥妥帖帖放回床上,还替他关好了门。
这叫做盗亦有道,永嘉得意,我还是很厚道的嘛。
不过,刘仲文可全然不是这样想的。
当然,贼与失主的想法永远都是不同的。
第二天,终于醒过来的刘仲文摸着自己额角上的大包,默默看着案上打开的匣子,匣子里面的珠宝被撒得满书案到处都是,少了几样,不多,还有些饰物镶嵌的昂贵宝石还在,底托却不见了,这里头最值钱的莫过于那块波斯猫儿眼,原本嵌在一挂璎珞上,偌大一挂璎珞被辛辛苦苦抱走,比之价高过无数倍的猫儿眼却留下了。
这个偷儿好生奇怪。
不过,也幸好猫儿眼还在,刘仲文掏出帕子,仔仔细细将它擦干净,包了起来收入怀中。刘家上下此番掏尽家底也不过凑出这么一匣子东西,还不晓得能否入了哪位权贵的眼,让刘家那位最得意的,却在僻处西北的秦州做了整整五年半长史的嫡系子弟,有个门路望上动一动。别的物事丢了,有新得的那块火精在,还勉强可说过去,若是这颗从汉代传下来的猫儿眼被盗,他便是倾家荡产,将自己零碎切了卖肉,也是赔不起的。
但无论如何,被偷了东西,总是不大愉快的事情,刘仲文心胸再宽广,也免不了收起那柄笨贼遗落的石刀,以图后效。
而一路抱着蚩尤珠的永嘉,尽管此次出行依旧穿戴得严严实实,遮住满身赤鳞和头上两根红润润的小角,还必须窝在马车里不得出去,但摸摸怀里大把的零嘴儿,还是心满意足地不得了,早已将这柄可做呈堂证供的刀子丢在了脑后。
定阳镇从属于江南东道的衢州府常山县,本已偏僻,原先住的小开河村更是标准的穷苦山村,自五十多年前,四郎身体开始衰败,眼见着死期不远,为防着永嘉不通世事,日后难以独立生存,从而带着他出山见世面开始,屡次搬迁,选的定居处都是类似这样不起眼的所在,而四郎此次的目的地却是江南西道的江州府,毗邻鄱阳湖,繁华兴盛。
永嘉趴在窗口看着外头大道上渐渐增多的路人和远处已然依稀望得到的高耸城墙,兴奋之余又有些糊涂,问四郎:“为甚么搬去这么个大城?城里种不得地,你又不会做生意,难道大家一起饿死?”
四郎答道:“我快到日子啦,临死前,总得带你去认认当年大君和你娘认识的地方,日后便是见不到大君,时常回这里看看,也是个念想儿。”
永嘉早听过当年阿爹是如何拐骗良家少女——陈郡谢氏惊才绝艳的十四娘——也就是他阿娘的英勇事迹,听到这话,忍不住撇撇嘴,道:“也好。也省得日后我去救他时,显得对他的事一无所知。”
四郎默默扶了扶额头,忍不住劝道:“大君既然让我带你走,便存了叫你再不回九黎的心思,如今那边早换了不晓得多少代,只怕没多少人还记得大君的事情,你又何必巴巴赶过去,让他们再想起来?”
永嘉很是不满:“阿爹被压在山底下,我做儿子的,总不能眼看着甚么都不做。原先不是有个叫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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