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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少年历险记 作者: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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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就怎么样都好了。”

    黑猫亦然。它大概觉得庄泽智商太低,又和孙旺财是一路货色,因此对这对组合十分不屑。只要有游戏,怎么都好啦。

    至于孙旺财。它始终都是无所谓的。

    海云港的确是个悠闲的海滨城市,在这里度假十分不错,庄泽已在这里呆了多日,阿海恐怕呆的时间更久。庄泽并不确定阿海和他的猫会留下来多久,明天,后天,一星期,一个月,亦或一年。倘若在可以相聚的时光一直居住在海云,是件很不错的事。但隐约又觉得,是要离开这里了。

    海云港靠着最南边的海,一路往北走,全是海滨城市。从南方的海到北方的海,从夏天走到秋天。倘若疲惫就常住个几天,走走停停的,最后可以再回到河萧。

    如果阿海依旧没有离开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 ̄︶ ̄)

    ☆、第二十章

    庄泽本决定呆个两三天就离开,可当天下午,下起了雨。

    海云的雨季到来了。

    从淅淅沥沥到倾盆大雨,虽说brt和火车依旧正常在运行,但两人两动物都开始犯起了下雨天专属的懒劲。

    没有河萧雨季的闷热,不要开空调,不用怕躁出疙瘩。没有内涝,没有漂浮的垃圾,石板路没有蚯蚓味道,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下雨天。

    下雨天,炫酷老头不再出去遛弯。他在旅店里做卫生,做完卫生,就坐在旅店门口的房檐下,看报纸,听广播,配合着雨声,颇有高人气质。

    二喜依旧早出晚归,不见人影,出勤率比前几天还低。三喜啊,这小丫头还没来得及好好向阿海做一次自我介绍,就去了夏令营。他们补习班组织了个荒漠探险,对于三喜而言,显然沙漠的吸引力比阿海大。

    孙旺财始终极力避免与那只嘴欠的黑猫保持距离,即便下雨,还是出去溜了弯。庄泽给孙旺财买了狗雨衣,怕它出门受冻。而孙旺财,虽然那张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卧槽这是什么玩意”,但还是穿上了。它从不会拒绝他人的善意。

    超市老板这几天不出摊,每天只做给自己吃,但要是去点餐,也是可以的。庄泽阿海黑猫孙旺财就去吃了一次,海鲜小炒加冰镇果啤,大呼人生果真美好。

    花店老板那对情侣在雨季之前离开,隔壁的老王太说,花店老板给了一大笔钱,让那姑娘把孩子给打掉了。不过老王太这两天没有出门,天气潮湿,关节炎又犯了,正在家里看婆媳剧呢。

    下雨天,久未开门的花店敞开玻璃门,大个子老板坐在小马扎上剪着花,店里循环着循环着轻慢的英文歌,硬是为老板熏染上了忧郁气场。

    从kate ;garneau、kings of bsp;saferide。很多歌,即便没有任何条条框框,可传到受众耳中,却被冠以一种独特的标志。将歌曲与当时的心境想结合,这首歌便就带有了记忆——这应该,就是音乐才独有的魅力吧。

    可在大胡子这,即便换成了的jim bsp;,也透着一股子失意气息。果然失意的人永远身处修罗地狱啊。

    歌声混合着雨水敲打窗子的声音,街道清零,若是时间静止,雨滴在空气中停滞,唯有声音流淌,也算是个美好场景。

    大胡子的音乐声不大不小,站在旅店的阳台上,刚好可以听到。阿海十分喜欢这种气氛,仅是呆坐在那里都可以消磨很久的时光。

    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

    不出门的下雨天,阿海可以看画册,看视频,看落雨,看街道。而庄泽则可以看他。庄泽抱着速写本,时不时给阿海画一张速写。说速写也不准确——他不着急着画动态,半小时四十五分钟画一张也是常有。虽说画画,也只是另一种观察罢了。

    他的同居人,喜欢海,喜欢雨,喜欢阳台上的风车和风铃,喜欢叮叮当当或者哗啦啦的东西。

    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真要说喜好,应该是偏爱酸酸甜甜的东西。乌梅糖,果汁,没有完全熟透的苹果。巷子口有家小卖部,里面的老伯除了会做冰棍,还会调汽水。老式玻璃瓶儿加上自家调的汽水,冰在冰箱里,两块一瓶,喝完了把玻璃瓶再给老伯送回来。老街坊做生意实诚,也不添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口味好,颇有上世纪北冰洋汽水的模样,生意还挺不错。这自制汽水自从被海云港的旅游栏目报道之后,也成了一个特色。阿海喜欢这里的橙子味汽水,喝时那满足的神情,让庄泽恨不得直接把这老伯买回家。

    爱干净。刷牙洗脸洗澡一丝不苟。指甲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身上的衣服是夜市上二十块一件的白t,惨不忍睹。为此两人还去了海云的商业中心逛了半下午,买了几套衣服。阿海偏瘦,不挑衣服,简简单单的t恤也能穿得好看。

    唯一让庄泽苦闷的,是阿海并不在意自己穿不穿衣服。

    庄泽在外人面前从来不会赤、裸上身,只有在家极为随意时,才会只穿大短裤。就算高一住校,也总是把自己收拾的利利索索。反观他的这位同居人,太过奔放。前几天天热的时候,在空调房内,还会穿上t恤和裤子。这几天开始刮风下雨,这人就像野人归山一样,至少庄泽半夜起床尿尿,路过隔壁床铺时,偶尔会看见裸、露的脊梁和屁股。

    ——他意外发现阿海的身上有不少已经淡掉的伤痕,这更加激发了少年庄泽某些男人的天性。

    他不知道那些伤疤从何而来,他也希望,那些伤疤永远属于过去。

    阿海睡觉老实,大多是缩成一团到天明,如果哪天幅度较大的话,那就应该是在做梦。偶尔翻身,被子滑落,露出白润一片。

    庄泽在非礼勿视的同时,还颇为满意,他的同居人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胖起来。假以时日,也会是个动人的胖子——这个来路不明的同居人,明明是个比庄泽要大的男人,庄泽却莫名其妙成为了监护人。

    阿海作息规律,不管晚上几点睡觉,第二天清晨六点一定会醒来。醒来之后轻轻慢慢下床,去卫生间洗漱,和猫一样——不,应该是比黑猫更安静。黑猫每次简直能把手机屏幕戳出洞来,噼里啪啦的,可凶猛。

    庄泽也给黑猫买了雨衣,但黑猫显然比孙旺财难讨好。它瞧不起孙旺财和庄泽,即便对待阿海,也并非全然在意——或许这就是猫的本性。人类对于它而言,不过是短暂停留的过客。

    反观阿海,对黑猫倒是充满信任与依赖。会认真与黑猫交谈,征求黑猫的意见,就像对待前辈一般。

    阿海和黑猫的渊源庄泽无从知晓,阿海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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