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又结盟约
田丰的直言不讳许攸已经习惯了,“田丰田元皓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吗?形势比人张翔的并州军是守不住幽州的,这个你应该知道。”
田丰:“许攸难道你不了解张翔吗?张翔入主并州以来,你可是没说在主公面前替他进言啊!有的时候我都觉得你是张翔的人。”
听到第一句话许攸冒了一身的冷汗,他还以为田丰知道了什么?最后原来是虚惊一场,人被揭穿的瞬间总会发脾气的,“田丰你说话要过过脑子。”
田丰:“现在的形势对主公来说的确很艰难,但是贼寇进入冀州的目的是劫掠不是占有,是威胁不了主公的,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还敢问我有没有主意,你觉得做事会没有分寸吗?”
许攸:“你的意思是说张翔不会索要幽州或者说他只要一部分。”其实田丰并没有怀疑许攸,许攸对袁绍的忠心他是不怀疑的。
田丰:“这是必然的,张翔一步一步从地方官吏走到并州之牧这个位置上,你许攸是为主公打探消息,这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张翔从来就是按部就班的,也许在别人眼里张翔发展的太快,但在我的眼里张翔的根基却一直很稳。”
许攸:“好了我不想跟你争吵,此时求和已成必然,要不然你以为我愿意来这吗?主公已经下定决心了,我做为谋士只能遵从,我现在需要一些人保护我去见张翔。”
最后田丰也认了,袁绍毕竟还是主公,鞠义张郃高览三员大将不可轻动,田丰不喜欢许攸,所以把不喜欢的焦触安排到了许攸身边。
焦触这个人的确有些本事,但田丰却感觉这个人私心太大不好管教,这一点到是跟许攸很像,两个人在一起也算是臭味相投。
许攸虽然知道焦触但是却没有看过,焦触到是长的很威武,这一点让许攸很满意,其实焦触是不愿意接这个差事的,但是他也不敢得罪许攸。
有事田丰的命令也只好听从了,焦触跟着许攸去找张翔,整个渔阳郡就是双方的战场,许攸焦触刚离开袁营,就被并州军的围住了。
许攸索性就束手就擒了,许攸觉得这样找张翔更容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许攸觉得会很安全,可惜许攸不知道抓住他的将领是梁休。
梁休现在的位置跟魏然平级,同为别部司马,其实以梁休的天赋应该会做到更高的位置,比如龙兴现在都可以独领一军了。
可惜梁休有点赌性不改屡犯军规,所以才耽误了他的前程,不过梁休也知足或者是不贪权,他觉得自己这个位置很好也就是随遇而安。
梁休可不想做到高位操那份心,梁休本来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看见许攸第一眼就觉得好事来了,因为许攸的穿着有点富贵。
贪财之人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而梁休却是一个月光族,每月发完响钱两天就没,要不是军中管饭他早就饿死了,梁休也搜查为由,把许攸扒了。
最后一不做二不休把许攸随行的人也扒了,他们身上的财物也分了,要不是梁休起了一点彻隐之心,许攸身上的衣服就没了。
许攸的衣服可是上等的儒衫,在梁休眼里也是很值钱的,许攸也是第一次有人从他身上拿钱,而且是明抢他突然觉得自己掉入了火坑。
梁休到是不着急把许攸带到张翔的面前,他觉得谈判这种事跟赌钱一样,一定不能着急要先看看,如果梁休的赌友在这一定会翻白眼。
梁休十赌九输,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一赌起来就什么都忘了,梁休之所以留下许攸,就是看看能不能在捞点钱罢了,不过梁休只是拖延而已。
并没有把许攸带到另外一个地方,梁休晚上的时候找到许攸,这个时候许攸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其实许攸不知道只有他有这样的待遇。
梁休带着吃食去找许攸,“许大人饿吗?我这倒有一点东西,不过需要你用钱买?”许攸就没见过这么可耻的人,抢了自己所有的东西还想要钱。
许攸选择用无视来回应梁休,不过肚子的响声是不会骗人的,梁休笑了一下,“许大人你身份高贵,怎么会在乎这点钱呢?你现在没钱没关系,早晚会有的东西你先吃着不够在从我要,你这次见主公应该就有钱了,到那时你在给我就行了。”
许攸这才看出来这个梁休是聪明人,想用这点吃食换东西,真的是胃口不小,“你很聪明我就喜欢跟聪明的人打交道,东西我吃了钱我也会给你,不过你要立个字据。”
送上门的东西,梁休不要白不要,梁休出去之后弄来了一些笔墨纸砚,许攸到是写了几笔,只要签一个字就行了,不过这个字梁休却死活不能签。
因为里面的内容是背叛张翔,“许大人你这就是不地道了,我好心帮你,你却这么对外,你就不怕我把这件事告诉主公。”
许攸:“将军说笑了,我本来就不是张翔的人,写这个东西并不重要,签这个字才重要,我是袁军的使者我并不怕这些事情,就看将军敢不敢了。”
梁休突然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一下子就签了字,许攸也没想到梁休会签,不过签了就签了,许攸也不会食言,拿起东西就开吃。
梁休看着许攸把字据收到了袖口里,次日梁休也不想耽搁了,马上就把许攸送到了张翔了的面前,“张州牧这次的战机把握的不错,攸都非常的佩服。”
张翔:“子远你是个人才,我并州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何必当袁绍的跑腿呢?袁绍好像并不重视你,要不然也不会让你范这次险。”
许攸也不相信张翔的鬼话,“张州牧的赏识在下心领了,在下的来意想必您已经清楚了,我也不浪费口舌了,我们相熟已久您直接开条件吧!”
张翔:“我要的并不多,肯定不会让子远为难的,我只要涿郡和渔阳郡,其他的还归袁绍所用,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许攸也不想跟张翔在这浪费时间了,张翔的条件在袁绍的承受范围之内,双方又签订了一次盟约,梁休猜的没错张翔的确给许攸很多财物,许攸拿着东西就离开了并州大营。
许攸没离开多久,梁休带人也追了上来,“许大人你这是要食言吗?”许攸到是真的把梁休这件事忘了,张翔的表现在许攸的预料之中。
但却是最不想看到的一种情况,“这个我不会忘,东西就在那你自己拿走吧!”梁休等人拿到了东西,跟手下的弟兄分了。
真是光天化日之下就分赃啊!也不背着点人,许攸看见也有点肉痛,梁休又一次来到许攸面前,“许大人应该还有一样东西吧!”
许攸:“这怎么可能,这些东西可是原封不动放着的。”梁休一挥手,他那帮手下就又围了上来,又一次把许攸等人拿下了。
“大人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既然如此小人就提醒你一下,我签的字据呢?看来我得自己收一收了。”梁休直接上手就把许攸扒了。
找到了字据撕毁了,许攸突然感觉到了屈辱,他第一次吃这么大的亏,所以拼命的反抗,最后到是惹恼了梁休,这次梁休衣服都没给他们留扬长而去。
这么多人裸奔张翔想不知道都难,梁休也主动做了解释,张翔看他态度诚恳也没有追究,梁休上交的财物张翔也退了回去。
张翔可不缺这点东西,这次谈判梁休到是得到了大便宜,许攸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了袁营,反正醒的时候许攸已经回来了。
许攸离开营帐之后,感觉所有的士卒都对自己指指点点的,许攸知道自己的丑态被众人看见了,许攸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也许是同病相怜的关系,焦触到是主动要求护送许攸回冀州,当然也有躲避之嫌,昨天他也是清醒的回到了营地,老脸都丢没了。
许攸回到了冀州之后,在袁绍面前到是很恬不知耻,说自己费了很大的功夫,使张翔松口放弃了幽州全境,只要涿郡和渔阳郡。
两郡之地的确在袁绍的承受范围之内,所以对许攸也是重赏,许攸回到了府上,看到张翔派人送过来的东西,跟被梁休抢走的真是小巫见大巫。
许攸里外都是人,吃了两家的饭,如果没有梁休那一档子事,那就真的是完美了,袁绍也马上给田丰鞠义下了命令,让他们撤出两郡之地。
涿郡鞠义到是可以接受,毕竟在援军到达之前涿郡已经落到了张翔的手上,但是渔阳郡鞠义就有所不甘了,他没想到死了这么多人,还是把渔阳郡拱手让人了。
其实袁军的将领都想不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古往今来都是如此,鞠义张颌等人带兵离开了渔阳郡,他们感情很窝囊。
渔阳郡的情况张翔等人非常了解,毕竟打了这么久的仗,想不了解都难啊!渔阳郡保管的还很完整,毕竟袁军采用的是重点防守。
如果采用的是寸土必争,张翔得到的渔阳郡就真的成了废墟了,不过袁军撤离的时候还是给张翔留了一个后手,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
破坏了所有的水源,渔阳郡除了泉州县内其他地方都缺水,而水又是老百姓不可或缺的东西,张翔也不能不重视,只能从别的地方调水。
张翔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一边调水一边让人从新挖井,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张翔才缓解了这个问题,毕竟现在也是旱情严重。
以前挖井就很难了,现在更是碰运气,能缓解就不错了,而这一个月张郃高览回师冀州,青州黄巾和黑山群贼惨败各归各家了。
但是张飞却没有忘了张宁,等张翔手头上的事情已解决完,就向张翔要人了,“三弟张宁呢?张燕那个老小子放不放人啊!”
张翔也只能先稳住张飞,“大哥你先别着急啊!这次跟袁军和解,毕竟有失约之嫌,张燕那边刚刚溃败,我也在派人交涉,不过大哥放心张宁我会带回来的。”
张飞离开了,张翔是真的不知道张宁怎么样了,马上就去派人打探了一下,其实张宁一直安然无事,张宁的病情其实就是张燕搞的鬼。
张燕袭扰冀州之后就无暇他顾了,张宁的病情自己就好了,但是那时候米已成粥,黑山众人已经跟袁军交上手,这个时候张宁在出面就是拖后腿了。
再加上张宁不懂军事,看袁绍三面受敌,也没有继续阻拦,但是张宁也没想到袁绍会不计前嫌,又一次跟张翔结盟,而张翔却真的罢手了。
最后张燕却惨败而归,张燕早就知道此战会败,张翔已经事先跟他打好招呼了,张燕之所以还打下去,就是为了排除异己。
这次张燕带回来的人,有大部分都是他的亲信,剩下的也有很多是中立派,效忠张宁的就微乎其微了,质奴身残心不残。
张宁没看出的东西,他都看出来了,他马上意识到张宁会有危险,张燕已经从掌了权力,会不会急于斩掉张宁这面大旗呢?
质奴也不敢保证,于是质奴就想把张宁带出去,可惜太晚了张燕回到老巢之后就把张宁软禁了起来,质奴到是冒险逃了出来。
质奴认识的人不多,能救张宁的就更少了,质奴想到也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张翔,不过质奴没有找张翔,他知道张翔心狠手辣可不会为了一个女子就跟张燕开战。
而且张燕的老巢还在冀州,张袁之盟刚结张翔也不会派兵,于是质奴先找到了张飞,他知道张飞喜欢张宁,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
张飞看见了质奴也很激动,他还以为张燕信守承诺把张宁送回来了呢?但是随后质奴一顿比划张飞也看不明白,张飞就拿来一张纸,但是质奴不会写字,这个手势张飞到看明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