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所谓西域行商
过完年没多久,天气便开始回温。
山月居前后两进,前院开了一道曲折狭长的小小荷塘,阳光洒在春风吹皱了的水面上,一片波光粼粼。
荷花还未到花季,倒是荷塘边一丛丛鹅黄色的迎春花开得正好。因水边风冷,银烛刻意走在靠荷塘的一侧,为阿团挡着风。
荷塘虽然不大,但云氏仍安排了两个会凫水的健壮仆妇昼夜轮守。此时一见阿团走近就迎上来行礼,手里端着一叠鱼食,恭敬又讨好地笑道:“姑娘可要赏鱼?这两天暖和了,点点老浮到水面上来玩哩!”
点点是一条通体银白,额上顶着一颗红点的鱼。那天郑晏和阿团在水边玩时瞧见了,开玩笑般取了这么个名字,谁想下人听到了,竟对它特别起来,每每见阿团来了,总要提一嘴。
阿团不是来赏鱼的,摆摆手,问那仆妇道:“晏哥儿来这边了没有?”
那仆妇一指东边的厢房,答道:“回姑娘话,奴婢方才瞧见四少爷在二少爷书房附近玩泥巴哩。”
阿团扭头往那边看了看,却没瞧见人影。倒也不慌,郑叔茂早下了死令,绝不许郑晏或阿团这两个闯祸精单独出山月居,除非郑晏能掏出个狗洞来,否则守院门的婆子定不敢将他放出去。
“行了,你去忙吧。”左右就在这附近,阿团挥退了那仆妇,带着银烛和画屏慢吞吞地找过去。
远远地听到屋后墙根底下传来郑晏奶声奶气的声音:“汪汪!快吃呀!汪——”
“呀!是不是小狗?”猫狗这类畜生牙尖爪利,怕抓伤了小主子留下伤疤,侯府里是从来不许养的。
阿团双眼发亮地顺着声音找过去,绕过耳房果然见滚了一身泥巴的郑晏蹲在地上,手里捏着一块栗子糕,回头瞧见了阿团,忙“嘘”了一声。
阿团一边点头,一边小心翼翼地靠过去。郑晏面前站着一只蜜蜡色皮毛的小狗,只有尾巴梢上黑尖尖的,才巴掌大小,恐怕还没满月,黑色的杏核眼极其灵动,警觉地盯着来人,就是一双耳朵奇大无比,瞧着有些怪异。
画屏吓得脸都白了,挡在阿团面前紧张道:“姑娘,野狗都凶,姑娘要是喜欢,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了。”
阿团恍若未闻,拨开画屏蹲到郑晏旁边,还大胆地把手伸过去让它闻,教郑晏道:“先伸手让小狗闻闻气味,等它熟悉了以后再顺毛摸。”见狗狗果然凑上来闻自己的手,阿团小兴奋了一下,对郑晏炫耀道:“看看看!它过来了!”
郑晏也把手凑过去,他刚才捏着栗子糕,手上沾了食物的香气,狗狗立刻转向,冲他凑过去,伸出一截粉嫩的舌尖舔他的掌心。“哈哈,好痒啊!”郑晏眯眼笑起来,问阿团:“能给它吃栗子糕吗?”
“呃……能吧。”阿团没养过狗,但也知道几样狗不能吃的东西,比如巧克力、葡萄干。栗子是没问题的,但仍然谨慎道:“少喂一点,唔,掰一半给它吧。”
银烛见两位小主子正在兴头上,不敢扰了他们的玩兴,只能用别的事儿移开他们的心思,几个主意依次在心底转了转,半点不提眼前的野狗,只柔声道:“姑娘方才不是还说要叫着少爷去瞧瞧那外地的货郎拿了什么稀奇玩意儿过来吗?听说他们的香跟凉水似的,都是装在瓶子里,也不知怎么燃。二姑娘、三姑娘可都去瞧新鲜了,去晚了只怕挑不到好东西呢。”
阿团的视线离开小狗,看样子颇有些意动。
郑晏身边的大丫鬟白露连忙跟上,知道郑晏对这些小女孩的玩意儿不感兴趣,便转而说起兵器:“还有一把黄金鞘的匕首,头发放在刀刃上,吹一口气就断了,锋利得很呢。”
“走,咱们也瞧瞧去!”郑晏也起了兴致,揪着小狗脖子上的皮毛将它拎起来,拉开衣襟揣进怀里,大步流星地往福寿堂走。阿团屁颠屁颠地跟上,不时逗弄一下他怀里的小狗。
白露倒抽一口凉气,好险没厥过去,疾步追上郑晏,哆哆嗦嗦地试图把狗掏出来,颤声道:“少爷可不好就这么去见太夫人,好歹先回屋换身衣裳,奴婢帮您抱着狗……”
阿团恍然,拖着郑晏掉了个向,疾步往后院去:“对,得跟阿娘说一声。光咱俩出不去。”
才进后院,恰迎上寻芳出来,一见两人就笑了,行了个礼,道:“给少爷、姑娘请安。真是巧了,夫人正吩咐了奴婢寻两位小主子回来呢。”
阿团抿嘴一乐,道:“什么事?是不是叫我们去那个外地的货郎那儿挑东西?”
“可不是。”寻芳引着郑晏和阿团往正房走,口中解释道:“不过那可不能叫货郎了,是个从秦国来的行商,姓宋,城南玉河大街上那家叫‘宝贯东西’的铺子就是这位宋老爷的兄长开的,不好真拿这位当沿街叫卖的货郎似的呼喝。”
“呃,秦国?”阿团背上京几家豪门大族之间错综复杂的亲戚关系就背的头昏脑涨,小地图堪堪拓展到上京及周边方圆三十里,再往外就显得无知了,一脸迷茫地问道:“那我们是什么国啊?”
几个丫鬟噗嗤噗嗤小声窃笑了起来,阿团不以为杵,郑晏正专心逗着小狗,低着头给阿团解惑道:“楚国。二哥那儿有堪舆图,一看就懂了。”
寻芳这才看见郑晏怀里的狗,顿时大惊失色,只怪它实在忒小,又一声没叫,才没叫她发现。“哪里来的野狗?白露呢,你怎么敢叫少爷抱着这玩意儿?!”
“别凶白露,是我自己要抱回来的!”郑晏瞪了她一眼,甩开众人,箭一般冲进正屋,自发抱出小狗捧给云氏看:“阿娘,我捡了一只小狗!您瞧它好看不好看?”
云氏没几个丫鬟那般夸张,饲养宠物有助于宝宝提高免疫力,现代怀了孕、生了小孩仍养着猫猫狗狗的家庭不在少数。只是现代的宠物都是打了疫苗的,还得经常洗澡,洗得干干净净的,免得招了虱子。
不动声色地从郑晏手中将小狗接过来,云氏讶道:“哟,这是从哪儿找着的?耳朵这么大,可不太像狗。”
“是不是跟博美串的?”阿团跟着跑进来,摸摸小狗湿漉漉、凉冰冰的小鼻子,嘟哝着:“瞧着有点像狐狸。”
云氏托着小狗,柔声道:“你俩先回屋换衣裳,咱们去老夫人那儿走一趟,回来再和小狗玩好不好?”
阿团乖乖点头,郑晏不放心,轻轻揪着小狗背上的毛,求道:“阿娘,您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阿娘什么时候骗过你?”云氏唤来寻芳,将小狗递到她手上,吩咐她给这小狗洗个澡,转回头对郑晏道:“想养就养嘛,想好给小狗取什么名字了吗?”
“阿娘真好!”郑晏欢喜地跳起来搂住云氏亲了一口。他从云府回来后就多了这么个习惯,一高兴起来,逮人就亲。
“喂!”阿团挤到中间,不满道:“你凭什么亲我娘?经过我同意了吗……”话音未落也被郑晏搂住亲了一口,兴高采烈道:“叫什么名字呢?大黄?栗子糕?不行,得取个威风的!妹妹,你快想想啊!”
阿团的脑子立刻被取名的话题带跑了,提议道:“大耳!它的长耳朵最特别了,跟兔子似的!”
“这名字一点也不威风!”
两人换完衣裳仍争论不休,云氏看着好笑,打头走在前面,领着两个小孩往福寿堂去。
福寿堂侧厅摆了一张如意圆桌并一张条案,上面零零碎碎地摆着好些小玩意儿。
郑月明原本正捧着一瓶玫瑰露对着阳光细看,浅红色的玫瑰露装在澄澈透明的六棱水晶瓶中,在阳光下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一瞧见阿团进门,立刻扔下玫瑰露,抱起胳膊,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阿团也冷笑一声,礼数周全地行了一圈礼:“阿团见过祖母、大伯母、三婶婶、大姐姐、三姐姐。”偏偏漏下了郑月明。
云氏无奈阿团小孩子心性,又和郑月明斗上了气,未免钱氏发难,先岔开这一茬,问道:“三妹妹今儿怎么不在?”
钱氏正聚精会神地听手边的一位妇人介绍一匣子宝石该如何镶嵌,原也没在意阿团和郑月明之间那点小波澜,随口道:“今儿是同礼会试的头一天,宜君哪儿有心思玩乐。”
云氏闻言笑了笑,没作声。
阿团心下奇怪,郑宜君正经的夫君温同义月前已经离开承平侯府,独自去了任上。郑宜君不说随夫君一道赴任,反而留在侯府,一心照顾起准备春闱的小叔子。虽说长嫂如母,可温氏兄弟年岁相差不大,又双亲俱全,郑宜君和温同礼之间难道不该避嫌?
温氏兄弟到底是手足情深,还是别有隐情呢?
阿团猜疑的工夫,郑晏大大咧咧地冲屋里唯一一个中年男子走去,问道:“宋老爷?我听丫鬟说您带了一柄锋利异常的匕首来,在哪儿呢?快拿给我瞧瞧!”
“四少爷……”那中年男子四十许人,也就是带着货物上门的行商宋宽,面白无须,透着一股子阴柔气儿。冲他带来的站在如意圆桌便伺候的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鬟招了招手,那小丫鬟立马从桌上捡起一只两掌宽的楠木匣捧过来。
宋宽从小丫鬟手里接过匣子打开,匕首已经出鞘,和刀鞘并排放在匣中。刀鞘用硬木制成,外层镀金镶红宝石,藤蔓花纹绚丽清晰,奢华无比;匕首则通体黝黑,刀柄上简单地缠了几圈黑布条,刀身狭长,两侧开刃,迎着阳光也不见反光。
郑晏瞧都没瞧那光彩夺目的剑鞘一眼,伸手取出匕首上下颠了颠,试着重量大小都十分趁手。阿团踮着脚扒在郑晏肩上,问道:“宋老爷,这匕首和刀鞘不是一对儿吧?”一繁一简、一贵一素,瞧着就不搭。
宋宽淡然一笑,答道:“四姑娘此言差矣,焉知井浅河深便不能是一对了。这匕首长七寸五分,吹发即断,鄙人前后试过百余刀鞘,皆被削作两半,唯有这一只……”严宽拿起那金灿灿的华贵刀鞘,叹道:“进深恰恰七寸五分,与这匕首严丝合缝,又敌得过刀刃之利,虽是不同剑师所铸,却堪称天作之合。”宋宽双手合十,念道:“红粉骷髅,白骨皮肉,凡有所相,皆为虚妄。善哉!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