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八百三十七章 说得上话,便是自家人!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面对着张煌言的劝阻。
    吴争呵呵一声,道:“有明以来,锦衣卫、东厂、西厂,死在酷刑下平民百姓已不可计算,光是受过廷杖的朝廷官员就不计其数。以至于民间流传,如果一位明朝官员没进过大牢,没受过廷杖,他都不好意思承认他在大明朝做过官。
    玄著兄,我不是个圣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能改,善莫大焉这一套,我向来嗤之以鼻,在当真遇到万恶不赦之徒时,就须酷刑严惩,即使是在以慈悲为怀的佛门之中,也有当头棒喝的霹雳手段。以德报怨,以何报德?”
    说到此,吴争将那纸方案一把捏起,扔向蒋全义,“去告诉民众,本王准了!”
    ……。
    陈洪范死了。
    在三天后,他就抗不住了。
    百姓在他的全身上下第一处肌肤上,用钢针刺上针孔,然后把猪鬃插进这些针孔里,让陈洪范亲眼看着他自己的血,顺着猪鬃一滴一滴地慢慢往下落。
    那种身体上的痛苦,内心之中的恐惧,想喊又喊不出,想死又死不了的感觉,怕是十八层地狱也不过如此!
    三天之后,当陈洪范的血即将流干,奄奄一息、尚未毙命之时,民众趁着他尚未死去,将他千刀万剐,片肉以喂狗,直至肢解而死。
    在汉人数千年的潜意识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能改,善莫大焉”,然而汉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汉奸,这看似是一种矛盾,可也正因为有此,华夏民族方才可以在历史长河中延续至今,每每遇到民族危亡之时,都能浴火重生。
    堡垒总是从内部被攻破,内奸造成的危害往往大于外敌,这就是汉人数千年来的共识。
    吴争离开秀水时,全城百姓皆自发地前来相送。
    在百姓心中,吴争是自己人,不仅仅是自家人,他还有着悲天悯人的仁慈,也有着铲奸锄恶的雷霆,更主要的是吴争能与他们说得上话。
    能与他们说得上话,便是自家人!
    张煌言有些惆怅,他倒不是因为反对处死陈洪范和那些俘虏,而是自小所受的教育,让他觉得不该用如此暴虐的手段来杀死一个人。
    这与他的人生观念有着强烈的冲突。
    可面对着那些自发前来为吴争送行的百姓,他又感到吴争是对的。
    这两种截然相反矛盾的相互挤压,让张煌言有些焦躁。
    ……。
    “张苍水,你还在执拗我同意民众处置陈洪范这件事?”
    回嘉兴府的路上,吴争看着眉头紧锁的张煌言问道。
    张煌言摇摇头,继而又点点头。
    吴争哂然道:“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明说?”
    张煌言看着吴争的眼睛道:“有仇报仇,以怨报怨,这是游侠行径,不能与法同等。若虐杀陈洪范之事成为前例……天下怕会大乱。”
    吴争皱眉道:“如何大乱?”
    “陈洪范确实罪该万死,这一点,我无任何异议。可是法之受众甚广,此次王爷以陈洪范特例施为,若被各地官府效仿,则离天下大乱不远矣。”
    “怎么可能?”吴争蹩眉道,“你的意思是,天下如陈洪范者甚多,多到足以让我们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
    张煌言摇头道:“王爷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时值乱世,人心本就浮躁,江南降清者已不少见,何况江北?来日王爷率师北伐,不可能事事亲为,如同处置陈洪范一般处置每个汉奸,需用官员代劳,可今日之事一旦被各地官府效法,敢问王爷,还有谁敢反正,归附王爷?”
    吴争道:“若有象陈洪范者,见一个杀一个,有何可惜的?”
    “可问题是,降清的军民未必有陈洪范这样的罪状!”
    “我也没说,要杀尽降清汉人啊?”吴争睁眼瞪着张煌言。
    张煌言一叹,“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是,王爷允准百姓虐杀陈洪范,确实是陈洪范理当如何,可日后面对江北那么多不得已降清的军民,各地官府如何自处?各地官府必会效仿王爷今日前例,大开杀戒,由此带来的影响,足以被清廷和有心人利用而诋毁我朝暴虐凶残。”
    吴争瞪着眼道:“我可没有说,但凡降清之人都该死,我只说汉奸该死。”
    “是不是汉奸,该不该虐杀?汉奸罪名有何明确的分界线?若只是以是否降清来辨别,那枉杀之人就无以计数了。”
    “我没说只要降清就罪不容赦啊。”
    “可各地官府为了迎合你,会将大多罪不致死的人定为必死罪状。”
    吴争听懂了张煌言了意思,心中一格噔,沉默思忖起来。
    张煌言见状,心中很满意,他知道吴争在想辙了。
    能不能想出辙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人,需要有一颗统筹天下的心。
    于是,张煌言微笑道:“其实,这事也不难解决。”
    吴争一听,来了精神,急问道:“如何解?”
    “以大将军府通告各府县,允许降清民众反正,只要真心归顺,官府可以既往不绺。”
    “不行!这样善无以伸张,恶得不到惩治,我绝不同意!”
    张煌言斜了一眼吴争,“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吴争没好气地道:“说,说你的,不过我先声明,想要放过汉奸,我绝不同意!”
    “允许降清民众反正,是为民法。”张煌言正色道,“但对于民愤极大之汉奸,则归入军法。军法那是王爷的事,我不置喙。”
    吴争有些恍惚,“那又如何界定民愤极大呢?”
    张煌言道:“舆论有流传的,有确凿证据的,有人检举经查实的,皆可为民愤极大者。”
    吴争沉思起来。
    边上一直当吃瓜观众的马士英突然开口道:“下官赞同按察所言,清军入关至今,大半国土沦丧,其百姓十有九成半皆归入清廷治下,除了象我等流转于穷山恶水之间的和象按察使这样举义旗的,怕都当了顺民,一旦追究,必牵连一片,到时怕真得如按察使所说,天下大乱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