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九十七 吴关:#@!¥#%……¥……%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半天前。

    丰水河东岸的树林。

    腰带挂了一串头盖骨的胡人首领一声令下。

    “杀!”

    闫寸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直奔头骨首领。

    他听到了身后箭矢划过的声音。

    三支箭。

    有两支贴着他的腰背,最后一支贴着他脑后的头皮划过。

    箭头上的倒刺甚至挂住扯断了他的几根头发。

    第四支剑已上了弦,但弓手放弃了,因为闫寸已与头骨首领缠斗在了一起。

    两人身形变换太快,弓手没把握不伤到自己人。

    环首刀出鞘,直砍向头骨首领的脖子。

    嘡啷——

    环首刀被一柄弯刀架住了。

    头骨首领的兵器是一对弯刀。

    他左手格挡,右手斜挑。

    闫寸只好闪身,躲过逼向自己前心要害的一击。

    头骨首领的刀法大开大合,或许他是故意使用了大开大合的招式。

    这样就能将闫寸逼退,一旦两人拉开距离,弓手便没了顾虑,可以向闫寸射箭了。

    只一击,闫寸就明白了头骨首领的用意。

    包围他的胡人们也明白了,因此无人凑上前来参战,以免战局更加复杂。

    他们与弓手一同等待着,等待着一箭射死闫寸的机会。?“懦夫!”闫寸故意以言语刺激头骨首领。

    对方冷哼一声,并不上当,该退的时候绝不拖泥带水。

    对方退,闫寸就步步紧跟。

    他有机会使用右臂暗藏的弩箭杀死头骨首领,这种速度极快的暗器,近身发射根本无从躲避。

    但他还不能杀死头骨首领,因为一旦他死了,闫寸自己也会立刻死于弓箭之下。

    得先杀了三名弓手。闫寸筹谋着。

    他立即调转攻击方向,逼着头骨首领向一名弓手所在的位置退去。

    十步,七步,五步,三步……

    弓手觉察出不妙,开始后撤。

    “哈——”

    闫寸大喝一声,抬腿踢向头骨首领。

    头骨首领反手斩向闫寸大腿,这一刀若砍中了,必是血流如注的重伤,过不了多久,伤者就会失去抵抗能力。

    就是现在!

    那只踩在地上用以支撑的脚猛一蹬,闫寸整个人飞跃而起,踢变成了踩。

    他稳稳踩在头骨首领执刀的手上,借力跃得更高了。

    “死——”

    这一刀自上而下劈向最近的弓箭手。

    眼看躲闪不及,弓手向后倒去,手也摸向了后腰处的刀,他嘴巴翕合,像是要喊什么。

    他已乱了阵脚。

    噗——嗤啦——

    弓手最终什么也没喊出来,只有刀砍进肉里的声音。

    不仅砍进了肉里,还狠狠划过,直到将对方的颈动脉划断,闫寸才收了刀。

    没有第二次机会去杀同一个人,他必须保证一次杀死对方。

    并非他冷血,他若不对敌人残忍,死的就会是他。

    鲜血飞溅,浇了闫寸满脸满身。他的眼睛被鲜血所迷,视线模模糊糊,但他顾不上擦一擦。

    他拎着还在挣扎抽搐的弓手,就地一滚。

    噗噗——

    两支箭插在了尸体上。

    见同伴被杀,另外两名弓箭手睚眦欲裂,射箭的力道大得惊人,箭速也快得惊人。若没有“肉盾”,闫寸无论如何都无法躲过这两箭的。

    闫寸被箭矢的惯性推着,后退了三步,堪堪躲过头骨首领劈来的一刀。

    他手臂被震得发麻,“肉盾”脱手,终于能擦擦眼睛了。

    就擦了一下,就见头骨首领的第二刀砍来了。

    好在,头骨首领所在的角度阻挡了剩下的两名弓箭手,让他们无法攻击。

    那两名弓箭手看出了闫寸的路数,其中一人向着更远处挪去,另一人则将别在腰后的刀往身侧拽了拽,一旦闫寸近身,他就迅速拔刀,变为近战。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此刻速度慢下来,他不想再留下能被人追踪到的破坏性痕迹。

    他反手,往后腰处早已习惯的位置插了一下刀。

    刀鞘不见了!

    闫寸一愣,心猛然抽搐了一下,但他脚下一步也没停。

    他的环首刀,连同刀鞘,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但绝不会比命重要。既然不可能折返回去寻找,又何必迟疑犹豫,不如就随它去吧。

    虽不能原路折返,但闫寸转了个方向。

    他可不是吃亏的主儿,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打,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不追了,闫寸却要绕回去,跟上,看看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他心里还牵挂着吴关,以及吴关带来的人手。

    若他们也中了奸计,以县衙里那帮松散衙役、皂吏的战斗力,怕是要全军覆没,吴关那个弱鸡就更别提了。

    若闫寸提前示警,结果必然大不相同。

    闫寸估摸了一下方位,很快就向着他选中的方向走去。

    他只走了三步。

    第三步脚刚一落地,整块地面突然翻转,闫寸来不及发出惊叫,就被拍进了一处地洞。

    那是猎户布置的陷阱,专门捕杀大型猛兽的。

    这种陷阱底部往往会插上削尖的竹子,猎物一掉进来,就会被叉中。

    若是人掉进去,那就祈祷能一下子叉死吧,否则,叉个重伤,苦挨几个时辰,眼看着着自己身上的巨大破洞,实在太残忍了。

    意识到掉入了陷阱,闫寸忙张开双手双腿去撑洞壁。

    他的一手一脚确实撑住了东西,另一只手和另一只脚也忙伸展接应。

    向下滑了约莫五尺,闫寸稳住了身形。

    借着洞顶盖板边缘的微弱缝隙,闫寸看到下方有个人。

    一个活人。

    此刻那人背靠洞壁蜷缩着,头仰起,也正看着闫寸,像只坐井观天的大蛤蟆。

    角度的问题,闫寸不大能看清那人脸上的表情,但对方的声音里透出的狂喜让闫寸能想象出此刻那张脸上的表情。

    “来人了!终于来人了!有救了!”他激动道。

    他已不知多久没喝水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仿佛都冒着烟儿。

    声音已完全走了样儿,闫寸却还是感觉到了熟悉。

    闫寸没答话,他看到洞底确插着锋利的竹子,但中间的竹子上已插了一只庞然大物。

    是一只肥硕的棕熊。

    他明白了,洞里那人之所以没被叉死,是因为棕熊垫着底呢。

    闫寸松了手,稳稳落在棕熊身上。

    洞内十分凉爽干燥,加上并无苍蝇,棕熊的尸体保存得很好,有异味,却不像想象中那么刺鼻。

    棕熊的毛皮光亮,被闫寸一踩,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刘伯,又见面了。”

    闫寸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洞里的黑暗,他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确是熟人。

    陪着刘家小员外去环彩阁认尸的刘伯,雇凶杀死刘家主母的刘伯。

    他怎会在这儿?

    刘伯也认出了闫寸,欢喜瞬间变成了惊诧。

    “闫……闫县尉……你你你……是来抓我的?”

    “嗯,”

    “追到这儿来了?”

    “嗯。”

    刘伯的嘴巴张了张,又张了张,但最后他什么也没说。那是一种被人全方位碾压后的认命服输。

    许久,刘伯叹了一句:“空欢喜一场。”

    本已挣扎着半蹲起身的他重新坐回了熊掌上。

    “你知道被我抓回去就得死,这是认罪了?”闫寸道。

    过度干渴饥饿,刘伯已流不出眼泪了,他垂着头道:“不认还能怎么样?我贪了主家的钱,最后死人的事总要算到我头上。

    你们那些拷打人的手段,我可熬不住,一样都熬不住,进去我就得全招。”

    “你这意思,我们还冤枉你了?”

    “本来就是冤枉!”刘伯坚决道:“我没杀人!”

    “出去再说吧。”闫寸仰头观察着洞顶的木板。

    洞是圆的,洞顶盖着一块圆形木板,木板中心有根轴,轴的两端搭在地面的凹糟里,如此就成了一块翻版。

    只要有东西踩上,木板失去平衡,就会翻转,将上面的东西漏下来。

    木板反正两面都粘了大量腐叶,如此一来,无论如何翻转,这处陷阱都不会被发现。

    洞足有两人半高,闫寸站在熊身上,高举双臂,距离洞顶依然有近一人高的距离。

    “爬不上去,我早就试过了,”刘伯道:“不过现在有两个人,不如你抬着我,待我爬上去了,再将你拉上去。”

    闫寸撇了撇嘴,意思是你咋不把我抬上去呢?

    刘伯看出了闫寸的戒备,解释道:“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你看我这个样子,能抬动你吗?”

    “那你就拽得动我了?”闫寸反问道:“你出去,撒丫子跑了,我追到这儿不白费劲了吗?”

    刘伯哑口无言。

    “谁也别算计谁,我有个办法,咱俩都能出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