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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血雨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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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已经持续了几个时辰,可賨人的攻势依然非常猛烈,刘循也早已杀红了眼睛,血染征袍,身上像是刚刚从血池里钻出来一样,夺命的长枪沾满了敌人的血肉,一次次无情的刺向敌人。

    双方短兵相接,死死的缠斗在一起,你中有我,只能依靠身上的装束来辨认敌我。

    喊杀声震耳欲聋,兵戈的撞击声不断的在耳边响起。

    刘循的身边躺满了尸体,敌人前赴后继,不断的冲向来,刘循连声怒吼,长枪上下翻飞,呼呼带风。

    噗的一枪,强力一击,狠狠的刺穿了一个賨人的盾牌,天狼枪冲势不减,刘循一声怒吼,把敌人挑飞到半空,直直的摔落山崖。

    “杀啊!”

    賨人死死的围住刘循,刘循眼中杀意横生,天狼枪轮圆了横扫而出,伴着惊雷般的撞击声,四五个賨人被砸的东倒西歪,随即倒翻在地上。

    刘循跨步上前,没有任何的停留,眨眼之间,便在他们的心口上一人戳了一个窟窿。

    刘循如虎入羊群一般,面对蜂拥而来的賨人,出手毫不留情,杀的人仰马翻,血肉飞溅,过来一个死一个,过来一片倒下一片。

    在刘循带领下,益州兵士气大振,一个个如狼似虎一般,嗷嗷狂叫,杀气冲天,血腥味将男儿心中那股快意恩仇铁血争霸的热血豪情,彻底激发而出。

    賨人的攻势,一次次被击退,哪怕冲上来再多的人,也无法逾越益州兵的钢铁防线。

    战斗一直持续着,益州兵的斗志始终高昂炙热,像燃烧的火焰一样,在刘循的带领下,给賨人带来了致命的重创。

    魏延这些武将也都表现不错,每个人手里少说也有几十条人命,尤其是王平、王虎、张翼、吴班这些新生一代的年轻武将,一个个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再带人往前冲杀,都快杀到山脚下了。

    “去死吧!”

    王虎虎吼一声,熟铜棍高高举起,狠狠的砸在一个賨人的脑袋上,咔嚓一声,脑浆登时喷的四处都是。

    王虎一脚把敌人的尸体踢落山下,大步一跃,跳到两个敌人的面前,横扫千钧,熟铜棍势大力猛,猛抽在两人的胸骨上,两人顿时倒翻在地上。

    王虎举起铜棍,猛戳在一人的心口上,对方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直接被钉死在地上,身体抽搐了好久才安静下来,可见临死前遭受了何等惊人的痛楚。

    “杀了他!”几个賨人呐喊着,迅速围拢了过来。

    几把弯刀同时攻向王虎,王虎固然勇猛,可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人多,刚砸倒了两个,背后被人砍了一刀,身子一晃,有些站立不稳,賨人一拥而上,举刀往他身上狠狠的劈落。

    咔嚓!

    千钧一发之际,刘循冲到近前,长枪轮圆了,大力猛抽,抽飞了两个,还有两个倒在了地上,刘循面无表情,飞快的将地上的敌人刺死,看了王虎一眼,再次杀向其他的敌人。

    有人从身后企图偷袭刘循,刘循好像背后长了眼睛,迅速侧身闪在一棵大树的后面,那人一刀劈空,没等变招,刘循的枪头斜刺里骤然刺出,用力的扎进了他的胸口。

    刘循用力一搅,对方面色狰狞,剧烈的痛疼使得五官都变了形状,刘循不屑的冷笑着,一脚把踢飞了出去。

    賨人攻势不停,益州兵更加拼命。

    刀声起,人头落,长枪出,敌胆寒,一个倒下,另一个继续前冲,前赴后继,永不停息,就算胸口中刀,腹部中箭,就算倒下,也要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不少人拼死扑向敌人,一起滚落山崖。

    刘循亲眼目睹了太多这样悲壮的惨剧,他一句话也不说,只能用手中的长枪,做出回应。

    八蒙山的战斗如果算是猛烈的话,那马超这边只能用惨烈来形容。

    双方在平地上争斗,互不相让,数不清的刀枪不停的碰撞在一起,双方的将士潮水般的前冲,死亡人数也如同潮水一样迅速的递增着,连番几个时辰的厮杀,地上早已铺满了尸体,密密麻麻,残肢遍地,血流成河。

    马超这些人没有半点的停歇,晌午也没有人停下吃点东西,全都杀红了眼,拼死坚守。

    刀光凛冽,长枪无情,嘶喊声震撼人心!

    马超亲自参战,死在他的枪下的敌人早已多的数不过来,身上的衣甲也被鲜血染得无法分辨,滴血的枪头上沾满了碎肉。

    “杀啊!”

    面前的敌人扎堆拥挤在一起,马超怒吼着,将狼牙枪一次次送入敌人的体内,几个时辰的激战,马超依然斗志不减,体力不衰,他的身上也留下了好几处的刀伤,可马超毫不在乎,彻底玩了命。

    从小马超就在这“你死我活”的边陲成长起来,在西凉,弱肉强食表现的更加直接,那里没有儒家的熏陶,要想赢得别人的敬畏,更好的生存,就必须靠手中的拳头,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管是同袍还是敌人,他们眼里只崇拜强者。

    绵羊永远不可能成为丛林之王,马超的生存环境,跟賨人类似,但比賨人更加凶险。

    因为賨人的敌人只有林中的猎物,而马超则要面对人心的险恶,经历了无数次真刀真枪的战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马超是在战场上真正成长起来的。

    賨人如果是狼的话,那么马超就是狼群中的头狼,一头无惧任何猛兽的狼王!

    马超刚到阆中不久,就把附近的几个青羌部落给收服了,靠的就是他天生王者的实力和威望。

    马超的身边敌人聚集的最多,也死伤的最多,狼牙枪快如疾风骤雨,或挑或刺,或打或扫,敌人刚刚靠近往往没等出手,便被马超闪电般的出手送入了阴曹地府。

    长枪狂舞,枪影闪烁,空中残肢乱飞,鲜血四溅,马超一个人便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

    何况他的身边,还有数千名斗志满满的益州兵,还有庞德这样的盖世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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