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竹林琴声
省城西郊。
一片竹林里,传来阵阵琴声。不过,这里太过寂静,太偏僻,没人经过这里。所以,那琴声并没有入他人之耳,而是飘散在空中。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琴是男人弹给自己听的,筝是女子用于表演的,’这是说的琴和筝的区别。这竹林里弹琴者显然没有要知音的觉悟,他弹琴正是给自己听的。
从琴声里可以听出一股杀意,一股狠劲,却又有一丝迷茫,一丝疲惫!有着一种抗争与愤恨,却又有着挣扎与无奈。
走进竹林,便会看到,竹林中有着一个小竹屋,哦,说是亭子更恰当些。四面都是窗,哦,说是落地窗更准确。地板是一根根比大姆指略粗的圆竹铺就,离地三尺多高。
亭子里的布置简单而精致,飘逸出尘,有着仙家风味,道家气概。亭中有一竹几,上面摆着一面七弦琴。一个四十多年的,古时儒生打扮的中年人正端坐几前弄琴。
身后不远处站着一名黑衣老者,在微暗的天色下,看不出他的面容和年纪,大约五十到七十之间吧。黑衣老者一动不动,仿佛溶入了这片天地之中,让人忽略他的存在。
琴声终于停了下来。不是曲终而停,而是嘎然而止。或许是这弹琴的人心境太过于复杂与纠结吧,使得琴曲无法继续下去。
“有什么最新情况?”儒生中年人静坐在竹几前,片刻之后,出声问道。
“仍然没有任何消息!”黑衣老者回答着,声音不大,却很清晰。犹豫了一下,老者接着说道,“据说蓝家有个女娃儿到了蜀都,要来川西大学上学!”
“蓝家?”
“是慕容婉的女儿!”
“慕容婉,慕容婉!”中年儒生轻琉璃厂念着这个名字,脸上爱恨交织,“这是上一辈的恩怨,与婉儿无关,更与她女儿无关!我上官家虽然为世人不耻,我却做不出这等事来!”
“属下明白!”老者说道。
“嗯,你可以适当关注一下,或许可能找到一丝慕容家的线索。不过,不要插手他们之间的恩怨,无论她生死荣辱!”
“是!”老者说道,“不过,有一事很是怪异!”
“哦?”
“我得知她是慕容家的外孙女后,稍作了一些调查。那女娃子早在两个月前就来了川西,然后直接去了下面一个小县城。前几天才回来,却带回来了一个傻小子!”
“傻小子?”
“那小子出身清白,父母都是普通的庄稼汉,他很聪明,多才多艺,学业优秀。两个月前突然一场大病,差点死了。后来抢救及时,才保住一命。医院诊断为植物人,醒来的希望很小。可他却突然醒了过来,从此却有了异能。”
“异能?”
“嗯,有明劲中期,或者后期的实力,却不是古武修练者,我看不出他的境界。”
“多大?”
“十七岁左右,刚高中毕业。”
“傻子?”
“生活能自理,有超强记忆力和模仿能力,严重缺乏谋划、推断、预测、计算方面的能力!按理说,这种人很难成为高手,可奇怪的是,他一直在提高。蓝家丫头找到他时,才是刚入明劲初期,现在可能到后期了,仅仅两个月的时间!”
“确实怪异,不能以常理论!你怎么看?”
“据我的调查,蓝家丫头是先找到他,才去找他的父母。我怀疑他是被人收养的,两个月前血脉觉醒,然后他在装傻,再悄悄与‘家里’联系。这才有蓝家丫头的川西之行,并与他同样就读!”
“没有去查证?”
“时间太久了,不知是在哪个医院生的,医院里的档案也不一定还有。还有可能是在乡下医院或家里生的。另外,我也怕动作过大引人注意!”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们来省城后才发现,跟踪了他们两天,调查确认了是慕容婉的女儿,确认了那小子的功夫和傻子。这两天才下去调查的傻子来历的。”
中年儒生闭目沉思着。良久,才睁开眼睛。
“还是先前说的不变,继续关注她们的动静。是不是装傻,是不是慕容家的人,他们总会露出破绽的!”
“是!属下告退!”
“去吧!”
竹林里再次传出了琴声。不过,琴声更乱、更燥、杀气也更浓了。
‘嘣’弦断的声音之后,竹林里寂静了。
某破旧小区的出租屋内,刘正德正在电脑前玩着游戏。虽然对才叔去下面调查很不理解,对于租住这个房子也很不满意,可只要有电脑,能上网,他也能将就着。
当然,要是买个别墅住,再买辆一般的的车子开,那就更好了。可谁叫自己在家里没地位呢!谁叫自己在家里答应了要听才叔的呢!
从那县城回来也有一天多了,刘正德一直窝在这屋里,只在吃饭时出去了一趟。才步回家后,屁股还坐热,便不见了人影,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反正才叔不跟他说的事,他也不会去问,懒得操那个心。一心一意只等开学,混完大学后,再去老爸的公司混混经验,以后就要看自己的了。
对于家族的安排,他若不是很中意蓝冰儿那个丫头的话,他也不会这么容易答应的。只是,蓝家那丫头好象对他很不感兴趣啊!幸亏她对陈不清更是不屑,他心里好受得多。
被尿憋得起身后,他看了下时间,不知不觉便是深夜了。看到桌上才叔的手机,才想到才叔刚才好像回来过一趟。他把手机放这里时说了一句什么来着?
好象是说去什么地方看看,什么地方来着?大学?川西大学?小院?算了,管他去哪儿,反正他会回来的。也不知他穷折腾个什么劲!
刘晓芸美美地吃了一顿晚餐,很是安静,没有任何人打扰到她。当然,也没有人来陪她,更没有什么烛光。她反正早就习惯了,也不在意。
打坐修练到十点多,她便起身,换了一身深灰色的运动装,悄悄地出了门。晚上自然不能穿白色的,太显眼了,黑色的也不好,在城市里,到处都是灯光,黑色也很容易暴露。只有深灰色的衣服,在这城市夜晚,往阴暗处一站,很容易与周围环境溶为一体。
除了随身带着的那支手枪,她什么也没带。自己只是去偷听、偷看,又不是去抓人,更不是去战斗。带着手枪这只是一种习惯,是当刑警队长后养成的。凭她的身手,没有手枪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若是真有了危险,也不是这把手枪能护得了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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