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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章 异类[银盟加更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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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圣叹了口气,

    “红尘千丈图的图灵太过固执,只肯依据他在红尘过往中所经历的来规划自己的世界,生灵的走向!当然,这种固执也是它存在的基础,是它与众不同的原因。

    我掌之数千年,祭炼到现在,也最多能在修士意识入图时大致影响他们存身的对象,而这之后的具体走向,也是再无一丝可能加以引导,更别说左右了,也是憾事!”

    成朱笑道:“这样不是更有悬念?更有意思了么?真正你能完全控制了,注定的结果,我还来这里看他们做甚?

    不过道友掌图数千年,可曾出现过完全违背你的布局的情况?”

    显圣傲然一笑,“小差池总是有的,一,二个修士在其中携有大气运,逆势而起,不过也无非是成为成就者之一罢了,终归影响不了大局,

    我不指望我安排的这十数人都有所成就,只要保证在最后的数名成就者中,属于我安排的占大部分就可以了!

    总要给天道留条缝,否则追求完美的话,反而会出事端!”

    成朱抚掌点头,这才是大道之言,到了他们这个层次,是能明白什么可取,什么应舍的,你要全盘控制?恐怕终归会搞成个鸡飞蛋打的结局,智者不取!

    法修在修士群体中人数最多,占比最大,所以法修一定是首选!至于为什么不选那些单凭实力并不逊色于大派弟子的天纵其才,道理简单而残酷,这世上,在谈到一名修士时,又哪里会不提他的根脚的?小门小派大小猫三,二只,这样的底蕴,又怎么可能有人真正服你?修真界终究是现实的!

    红尘千丈确实能让最后的成就者对其他修士产生一丝类似威压,摄服的效果,但这样的效果带进现实,却并不是领-袖他人的全部!你仍然需要其他的方面支撑,包括实力,背景,底蕴,人脉,财富,处事手段等等,它只是让你的引领之路变得更容易些,而不是绝对的予取予夺,号令众修。

    ………………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显圣在和成朱的交谈不足二日,而红尘画卷中的人物已过去了数年。

    现在的傻根,已经不是以前的傻根了!

    数年中,他已经成为了花马驿大名鼎鼎的人物,下手够黑够狠,手面豪爽大气的他,身边那是聚拢了几乎所有花马驿明里暗里的混江湖的人物,驿镇上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打手,不远处军营中早已军务荒废的中下级军官,更远处山岭大泽中四处出没的流匪盗伙,都是他的朋友!

    傻根没练过武艺,他现在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也早已过了习练身手的最佳时间;他身体瘦弱,气力也就比普通人稍强,一个稍微有几年把式的汉子都能把他揍得满地找牙,但他依然得到了所有道上混的强人们的尊重!

    因为,他敢拼命!

    更可怕的是,只要他拼命,再是武艺高强的好手最终都会死在他的手下,也是邪门的紧!

    其实连傻根自己也是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的!如果是较力,如果只是寻常的打斗,他身旁的闲人们几乎个个都能虐他欲生欲死;可是别动真格,真的分生死时,在存亡之间他总能爆发出自己都不明白的东西,

    那不是力量,更不是招式,而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判断?选择?时机?意志?等等听起来很虚幻的东西,这种东西能让他在生死关头比别人更狠,反应更快,更能抓住对手的弱点!

    帮闲朋友们都说傻二哥为人仗义,殴斗中对朋友总是手下留情,心怀善意,哪怕自己被揍得猪头一般,也不愿意伤了朋友!

    可他知道不是这样的,他是真的打不过大部分人,除非到了生死一决那一刻!

    他已不再是那个浑浑碌碌的傻子,所以他也不会和人说实话,虽然说了也没人信;他只知道,只要自己真正想杀谁,那么,武力从来也不是问题,不管对手名头有多响亮,手底下有多硬扎!

    数年来,虽然限于眼界,对大陆的形势变化还不甚了了,但凭借其野兽般的直觉,还是让他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嗅出了一点蛛丝马迹,

    驿镇百姓的生活更苦了,官府的盘剥更厉害了,落草为寇的越来越多了,逃难的人群从之前的偶尔几个变成了现在的成群结队,军队的执行力在下降,纪律松懈,甚至说兵不如匪也不为过,

    这些,别人已经习以为常,可他不同,虽然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可他还是从这些变化中本能的感到了危险,拉拢结识这么多人,就是他的自保之一,人和动物一样,都是需要抱团取暖的!

    但他仍然没有离开少府监府邸,虽然在少府中他仍然是个马夫,不过现在的他早已不用去做喂马这样的粗贱工作,有无数府中下人为拍他马屁,愿意替他做事,厨房会为他准备最精美的食物,和少府主人一样的食物,而管事们没有一个敢多嘴,数年来,多嘴的人坟上荒草都割了几茬,还有哪个敢以身相试?

    作为花马驿事实上的地下王者,为什么他还会留恋一个少府监低下的马夫职位?

    很多人私下里议论,说这傻根的傻病看似全好了,实际上却没好利索,他性格之中仍然有傻的那一方面。

    这是不对的!傻根心中明白,却也懒得去解释!

    年少慕艾,说的便是男孩子到了少年,就会开始喜欢女孩子,简单的说,青春期到了,正常的生理反应;

    少年都如此,更不用说已经二十六,七的大龄青年傻根,他以前过的浑浑碌碌,不知道男女中事,现在头脑变得清明,又怎么可能做那坐怀不乱的君子?于是花马驿大大小小的明馆暗娼之所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在少府监的工钱如何能支撑得住这般开销,但问题是,作为花马驿的地下保护者,他需要花钱么?

    成亲,建立家庭,娶妻生子,这些正常的人生经历当然和逛窑子不同;傻根之所以对少府监念念不忘,只是因为他看上了一个女人--少府监寡居的女主人--大夫人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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