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大战之前(3)
胡德是最早跟随路易十四的巫师中的一个,虽然那时候他还只是受雇佣,看在闪亮亮的金子份上为一个凡俗的国王服务,但敦刻尔克能够如此之快地成为国王期望的军事重地与大港,他与身边的同伴功不可没。自从路易十四建立了所谓的“特殊王家护卫团”,他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年轻巫师们的首领,地位与达达尼昂伯爵在火枪队里的表兄皮埃尔差不多。
这样一个深得路易信任的人,甚至曾作为陛下的护卫从佛兰德尔到荷兰,他当然不可能留在巴黎——在卡姆尼可安顿下来之后,随着国王的火枪手们被派遣出去的还有巫师们的渡鸦与其他鸟类,它们在空中翱翔,寻找着奥斯曼土耳其大军的踪迹,这样沃邦将军和他的支持者们才知道应当选择哪几条路径设置障碍,清理与迁徙哪几座城市的居民。
不过从一开始,路易就知道这种做法未必可以长久——这次他来到卡姆尼可,与诸王相会,不那么意外地发现这些重要之人的身边都有了几张陌生的面孔(国王愿意相信的人可不多——他们宠爱的臣子与夫人密探一样会送上画像),而且巫师和巫师们只要一看到对方,一听到对方,甚至观察对方留下的魔法痕迹,就知道对方大概来自于哪个家族了。
路易是始作俑者,当然不会做出什么愚蠢的事情,就是巴拉斯脸色非常难看,也许他在懊悔自己不应该鼠目寸光地选择了抛弃法兰西王室,来到罗马,做了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的主教,现在别说是加约拉的巫师,或是曾经的学生以拉略,就算是如瓦罗.维萨里,胡德这样的巫师也比他更得国王的欢心。
不过这位大人最擅长的就是不在意空洞的荣誉与虚名,他被路易十四带到卡姆尼可,就敏锐地察觉到,这位陛下对他不具任何好感,现在已经不是他委屈和迟疑的时候了——再踟躇下去,如果,他是说,等到开战,他们遇到了奥斯曼土耳其里世界的力量,又或是其他别有用心的天赋者,他和他的修士们一定会被路易十四毫不犹豫地派遣出去。
枢机主教首领命令巴拉斯,而不是别人到巴黎来,就隐约带着处理巴拉斯这个见风使舵的小人的意思,是的,就算是巴拉斯明智地舍弃了疯癫的克莱芒十世,投入他的麾下,但枢机主教首领和克雷芒十世那样,根本不会信任这么一个见利忘义,眼光短浅的家伙,能够用他来展示自己的诚意,又能消除身边的隐患,那真是再划算不过的一笔买卖了。
巴拉斯身边还有不到五十名修士,也是他最后的家底,但这时候别说是这些修士,就连他也不得不走出一副尽心竭力的姿态——瓦罗.维萨里的房间就在胡德的旁边,巴拉斯的房间位于走廊的另一端,但他居然也只比维萨里慢了一步。
这边维萨里刚将药水灌入胡德的喉咙,巴拉斯就如同一道黑色的旋风那样冲了进来,在他冲进来的时候维萨里差点敲碎了防御用的魔药瓶,但巴拉斯立刻就在胡德的身边跪下,他将双手放在胡德的脸上,按着他被水晶碎片上附着的诅咒摧毁的眼睛,快速地念着经文:“……他们来到一个叫做伯赛大的地方,有一个看不见的人,祈求耶稣摸他……耶稣就摸在他的眼睛上,说,你看到什么了,那人就说,看到人如同树林一般,于是耶稣就再按他的眼睛,他就又能看见了……”
维萨里跪在胡德身边,衣袍上都是胡德的血,眼睛不但对于凡人,对巫师也是一个很重要敏感的器官,奥斯曼土耳其的教士,也就是巫师的后裔们很少出现在伊斯坦布尔的地方,也让其他巫师很难了解他们,现在看来他们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地方的天赋者,从英格兰,法兰西或是罗马教会,甚至更危险,因为他们不但毁掉了胡德的水晶球,还透过水晶球伤害到了施法者本人。
他的魔药甚至可以让失去眼球的人重新生出新的器官,但对上面的诅咒,维萨里即便还没来得及检查就预料到它们不那么好处理——但巴拉斯的……法术,姑且那么说吧,显然很有针对性。
胡德的呼吸和心跳一下子就平稳了起来,他放松地向后仰倒,不再疼得浑身抽搐。
维萨里一边猜度着是不是因为奥斯曼土耳其人的教士是不是与罗马教会的教士有着共通的地方——他们都成功地将与生俱来的能力与虔诚的信仰糅合在了一起,成为了凡俗之人的刀剑,而后对准了自己的同类,他们认为自己的力量是上帝或是真神赐予的想法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经过了这样的改变后,他们的法术确实已经与巫师们魔法大相径庭。
但他还是必须向巴拉斯道谢的。
路易听说了这件事情后,就派去仆从,赏赐给巴拉斯一小箱子金币,这让巴拉斯很失望,毕竟现在谁都知道,国王对信任的人都是赏赐肩带与钻石别针的,如果是从自己身上摘下的钻石别针那就更妙了——当然,直到今天,蒂雷纳子爵与绍姆贝格元帅也不知道他们之所以得到这样的赏赐,纯粹是因为当时的国王囊中羞涩。
巴拉斯在罗马十分落魄,但他的家族在日列岛的积累与他在巴黎得到的赏赐,还不至于让他为了这笔意外之财开心,他叹着气,反手就用这笔赏赐贿赂了国王的第一近侍邦唐,希望能够尽快觐见国王。
“难道他会要求回巴黎或是罗马去吗?”路易说,邦唐就笑了笑,“要不要和我打个赌?”路易亲昵地与身边的卢瓦斯侯爵说道:“巴黎,或是罗马?”
“我赌科切维或是斯洛文尼亚的另外一座城市。”卢瓦斯侯爵微微一躬身,说道。
“你真是个狡猾的人,我的好先生,”路易说,向邦唐一点头,邦唐就知道国王是准许巴拉斯主教觐见的了,他转身离开,卢瓦斯侯爵与国王交换了一个眼神:“看来您与我想法一致,”路易在巴拉斯到来前的几分钟里说道:“这个如同‘风信鸡’(注释1)般的人物,毕竟也曾经是巴黎裁判所的大审判长,以拉略和我说过,他虽然心性卑劣,但在神术与战斗能力上,倒是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修士和骑士的。”
“他虽然不愿意跟随您到这里来,但他的双手已经浸在了滚热的沸水里,总要捞点什么上来才不至于蚀本。”卢瓦斯侯爵说,而后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因为他发现刚才的措辞实在是有点粗俗,路易大笑:“没什么,先生,我听过这句话,从柯尔贝尔那里,您和他共事了那么久,受他影响无可厚非,而且这句话也许不那么含蓄,却是十分贴切的。”
“还有的就是。”卢瓦斯侯爵说:“他在罗马的时候,也许听说过一些巴黎和凡尔赛的事情,但一些事情不是身临其境是感受不完全的,巴拉斯是个傲慢的人,他在那时候离开巴黎只是认为马扎然主教与您无法给他与其匹配的回报,在罗马他甚至有意染指红衣亲王的位置,现在他回来了,看到了以拉略——曾经的学生,居然也已经穿上了主教的袍子,而且有了三个教区,也不由得他不心生嫉妒,要知道,陛下,他虽然是主教,但没有自己的座堂,也不受知情人的尊重,这个职位只是克雷芒十世随手打发他的。”
“所以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陛下,他也抱着一点希望,如果他能够在您的面前展示他的能力,您也许也会让他在您的宫廷里占有一个位置,甚至取代以拉略的。”
路易露出了一个莫名所以的眼神,卢瓦斯侯爵眨了眨眼睛,“这个世界上不知分寸的人多着呢,陛下。赌吗?”
“一个金路易。”路易下注。
“一个金路易。”卢瓦斯侯爵说,他话音方落,巴拉斯就大步走了进来。
从外表上来说,巴拉斯要比以拉略更可信一些,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虽然鬓发灰白,但有着一种优雅的古典美,就像是一尊出自于公元前希腊或是罗马的大理石雕像,他披着黑袍,用紫色的腰带系着,胸前挂着一枚黄金的大十字架,为了避免晃动,十字架的链条被分别固定在双肩上,十字架挂在第二颗纽扣上。
与一般的主教不同,他在腰带上还有着用来挂刀剑和火枪套的钩子,不过所有前来觐见国王的人,除非国王特许,都要在房间外卸下武装的,所以巴拉斯只拿着一个盒子。见到卢瓦斯侯爵的时候,他微微愣了一愣,仿佛很意外国王在接见他的时候身边还有其他人。
“陛下,午安。”他将疑问按在心里,上前深深鞠了一躬,而后吻了吻国王的戒指。
“坐下说话吧,”路易说:“主教先生,我想您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我说。”
“是的,陛下,非常重要。”巴拉斯说,他在侍从搬来的椅子上坐下——路易虽然不喜欢这个人,但他从不会在这些地方故意羞辱别人,邦唐还送来了茶水与奶酪——斯洛文尼亚的奶酪是国王的厨师们唯一认可的当地食物,卡姆尼可身处高地边缘,六月的阳光已带上了一丝酷烈,但在这座古旧的城堡里,窗户狭小,就算有地毯与帷幔,也无法完全掩盖石砖的阴冷,所以邦唐端上来的茶水依然是滚热的,卢瓦斯侯爵的膝盖上甚至还有一块毛皮。
“我从瓦罗.维萨里先生那里来,陛下。”巴拉斯说。
“胡德的眼睛如何了?”
“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但奥斯曼人已经察觉到了巫师们的把戏,想要继续下去可能不行了。”巴拉斯说。
“你确定是奥斯曼人?”路易问。
巴拉斯的脸上不以令人察觉地掠过一丝笑容,“陛下,我毕竟是宗教裁判所的大审判长,哪怕只是曾经,我在罗马的时候,可不止一次地与那些异教徒的祭司打过交道,”他停顿了一下:“我的修士们找到了一只渡鸦,您要看看吗?”
路易的视线落在了那个盒子上,“给我看看吧。”他是经过战场的人,难道还能被一只死掉的渡鸦吓到吗?
巴拉斯打开了盒子,这只盒子可能原先是用来盛装香料的,这只渡鸦已经四分五裂了,但没有什么难闻的气味,巴拉斯随手拨弄了一下,让国王和卢瓦斯侯爵看到一双眼珠,那是渡鸦的眼珠,就像是两块染色的小石子那样滚落在零散的羽毛里,“渡鸦的眼睛可没有蓝色的,”他说:“这是一种法术,能够让偷窥者变成瞎子,您身边的巫师也能做到,但只有那些异教徒,他们的法术会让受法术影响的人或是动物的眼睛变成蓝色。”
“他们的法术能够影响到那么多的渡鸦吗?”路易问,他这次带来了上百名巫师,想必其他国家也不会少到什么地方去,胡德和另外几位巫师驱使着渡鸦窥视敌军的时候,也曾经与其他巫师的鸟类仆人发生过冲突。
“那些异教徒,我不得不说,陛下,他们与魔鬼勾结在一起,只差打开炼狱的大门走进去了,有时候确实能够带来绝大的危险。”巴拉斯说:“所以我来见您,想要让您允许……”
“允许?”
“允许您让我和我的同伴先去会一会那些可憎的魔鬼,陛下,我和我的下属们能够追索到任何一只狼人或是吸血鬼的踪迹,人类更是无法逃脱我们的眼睛,我会为您带来可喜的消息,让您先于任何一个君主之前得到一场毋庸置疑的胜利。”
注释1:一些居民的屋顶上往往会有一只闪光的金属制的公鸡——风信鸡,就是一种风向标,用以指示风向,和现代用箭头形的风向标是一个意思。风信鸡过去被居民认为是避邪之物,后来人们把鸡身两侧分别涂上金色和黑色,以辨别风向。又称风向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