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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章 孩子与孩子们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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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野店位处豫省阳武县以南约六十里外的一条山谷里。
    这条山谷靠近黄河,过了河就进入现在还不在帝国控制之下的原豫省开封府。
    那里曾经是一等一的繁华之所,只是现在已经变得一片荒凉,几乎千里无人烟。
    开封府这个在黄河以北的小小角落也没有多少不同,毕竟华夏去年才真正控制这个地方。
    虽然给阳武县派了县令,开始招募流民,安置移民,恢复生产,但几十年的水灾、旱灾、蝗灾、兵灾、匪灾交替而来,没有人照料的情况下,这边的土地被黄河几乎带走了全部肥力,已经卤的跟盐碱地差不多了。
    因此,这个地方很穷很穷。
    人太穷了,就很容易铤而走险。
    实际上,十几年前,华夏帝国的前身离这里还很远的时候,这个小小的野店就已经开始存在了。
    从江南来的武装走私商人,会把蒙兀人急需的各种物资运过黄河,通过这里走卫辉府和彰德府北上,顺着冀省和晋省的中间地带抵达草原,把物资卖掉,换回草原的牛马羊,再顺着原路返回。
    这一路走的是三不管地带,而所谓的三不管其实是人人逮到机会都可以咬一口的地方,因此走这条路线的人无不是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是不会因为华夏帝国把这里纳入统治,就放弃那亡命生意的。
    ……
    风呼呼的吹着,野店外黄沙漫天,给人的感觉这里不像是中原腹地的豫省,而像是西域某个沙漠边缘的小地方。
    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别看这里靠着黄河,但缺水缺的十分严重,附近大部分水井和小水洼都是咸的厉害,人或许能靠这苦水支撑,但马骡之类的牲口肯定不成。
    因此,这家野店必须每天去小山谷外很远的地方,这个地区唯一一处甜水泉那边挑水,以供应特定的,比较尊贵的客人和大量马骡。
    这个工作很辛苦,从野店出发到那个甜水泉需要走差不多两刻钟,来回一趟,不算用瓢一勺勺装水的时间,就得半个时辰。
    因此,挑水的活儿虽然重要,但野店的主人是不会去做的,负责挑水的只能是野店将养的几个小娃子。
    大人都视为苦差事的活儿,对小娃子来说自然更沉重,不过他们没有选择权只能服从。
    水桶很大,从挑水的那些干瘦孩子们中随便挑一个,都能把他直接塞进那水桶里,而且恐怕不会显得拥挤。
    一共六个孩子,每两个人拿一个水桶一根木棍,满满当当装一桶水,然后用那根木棍抬回来。
    他们每天都要跑这么三趟,如果客人多了,水不够还得多跑,这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没得商量。
    孩子们都很讨厌这个工作,因为太累,也是因为太危险。
    这里是如此荒凉,经常能看到狼和红眼睛的野狗——都是近年来吃饱了人肉的。
    孩子们手中只有削尖的木棍,被狼或野狗直接叼走实在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因此每次出远门挑水都是孩子们最害怕的事之一,何况今天还起了风沙。
    漫天的风沙黄土席卷而来,前面几步外就根本看不清什么,想找路都不容易,何况孩子奇特的幻想会让他们更加恐惧——一个什么都看不清,荒凉,有野兽,也许还有妖怪的地方。
    “小金,你听没听到奇怪的声音?”
    走在挑水队伍最前面的一对组合,走在前面的那个小男孩边走边用惊恐的语气问道:
    “好像有声音……。”
    “是风声,不要管它,快走!”
    女孩没好气的说:
    “如果有妖怪,咱们走的快点它肯定先抓后面走的慢的。”
    “不是风声……”小男孩不依不饶的说道:“肯定不是风声……我能听得出来……啊啊啊啊啊啊啊!”
    小男孩突然惊恐的大叫起来,以至于水桶都掉在地上,一大桶水瞬间就渗透进泥土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小女孩顾不得埋怨半个时辰的工作就此白费,因为他也看到风沙中确实钻出个怪物。
    呃……,不是一个,是一群,红色的,高大的,两个脑袋好多条腿,就像是最可怕的噩梦中才会出现的那一种……。
    挑水的孩子们乱作一团,所有人都尖叫着,几个年纪最小的甚至哭出声来,刚才走在最前面的那一对男孩女孩则颤抖着紧握挑水的棍子,尽可能把弟弟妹妹们护在身后。
    “怪物!别过来!打死你!”
    那个被同伴称呼为小金的女孩尖叫着,用声音给自己打气。
    可是她抖成筛糠的腿实在没法增加什么威慑力。
    过了片刻,小金突然不抖也不叫了,因为那些红色的怪物靠近了一些,她发现,那并不是妖怪,不过是些穿着红色的衣服,牵着马的人。
    “哟,好多小孩子啊。”
    王宁爽朗的笑着:
    “这里有人,那就证明我们离目标不远了。”
    听了这话,小金有些不忿——你不也是小孩子嘛?就是长的高大了点,穿的好看了点罢了。
    徐代灼走到小金身前,提起空水桶看了看,片刻后他说道:“让这么小的孩子提这么重的水桶,肯定是那野店出来的。”
    “那可不一定。”
    王宁笑容不变的问小金:
    “你是汉人吗?”
    华夏帝国是有奴隶的,但是奴隶就肯定不是汉人,因为以汉为奴是死罪。
    如果是外族奴隶小孩,那么这么苛责对待孩子的还真不一定是不受官府管的野店。
    “汉人是什么?”小金问道。
    她只知道自己是被人从很远很远的家乡抓来的,被卖给店主人当奴婢,至于自己是不是汉人……呃,她的知识水平还真的不到能理解民族观念的时候。
    “你指望她能明白民族?还不如直接问呢。”徐代灼把空水桶还给小金,然后问道:“小妹妹,这附近是不是有家店?我们要打尖。”
    “有呢有呢!”小金忙不迭的点头:“我们东家就是开客店的呢!”
    既然不是怪物,那么威胁他们生命的就只有孩子们的东家了——因为他们把水洒了。
    但若是能把这些客人带到店里去,东家能挣到更多的钱,说不定就会放过他们。
    只是这些过于单纯的孩子们看不出对方笑容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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